随着酒驾违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深入人心并达成全民共识,在全社会形成了“社会共建 拒绝酒驾”的良好风尚。但仍有极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置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危于不顾,最终受到了警民的共同打击以及法律的严惩……

7月2日23时,沈阳公安交警和平大队五中队执勤警力在和平区砂阳路/砂平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发现牌号为辽A37***车辆的驾驶人赵某涉嫌酒驾违法。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正在留取人车合影图像时,驾驶人赵某突然翻越护栏企图逃脱,现场警力迅速对其进行追捕。见此情形,周边路过的群众也帮助民警拦截赵某,最终成功将其抓获。

针对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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