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
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
沈阳市重新启用“电子警察”52处
分别设置在浑南区、沈河区
主要抓拍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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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请广大驾驶人
遵章守法出行
来源:@沈阳公安交警支队
编辑:林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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