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我市新建“电子警察”54处,设置在和平区、大东区、皇姑区、沈河区、苏家屯区、于洪区。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
附表:《沈阳市新建54处电子警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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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交警
责任编辑:胡毓恒、闫翔宇
编辑:林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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