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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盐湖公安分局依法快速查处了一起不配合小区出入管控措施,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为防止疫情扩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市不少小区都加强了住户出入管控,实施非本小区人员不得入内的规定。大部分住户都能主动配合实施这一措施,但也有部分住户不配合。2月6日18时许,在盐湖区富源新城小区北区门口,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发现该小区居民张某、吕某夫妇带领一名陌生女子进小区。社区工作人员刘某上前对其劝阻,要求其遵守非本小区人员不得入内的规定。吕某称来人是其姐姐,要在家中居住一晚,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劝阻,并要强行带领其姐进入小区,夫妻俩还对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攻击,造成恶劣影响。
盐湖公安分局大渠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所里进行调查。调查中,吕某、张某认识到错误,向社区工作人员道歉,并取得其谅解。
根据调查情况,民警对两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民警提醒,当前,全市上下正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请市民主动配合,服从安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用实际行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影响的,对不遵守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