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4年3月7日表决通过,任命:
于景涛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令庆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孙久强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孔繁奎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颖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晓光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贾忠波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周怀成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57号)
来源:聊城日报、山东政事
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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