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行为...违法了可不管清醒还是不清醒...
2月12日,融安县公安局大良派出所通过工作,成功劝投两名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人员卫某、梁某波。

2015年2月21日0时许,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某宾馆老板报警称:卫某、梁某波与袁某凌(已处罚)、覃某峰(已处罚)酒后到宾馆开房,但拒绝向前台服务员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住宿,服务员也拒绝让卫某、梁某波等人入住。随后,卫宁等人趁着酒兴,故意将宾馆门口放置的四个花盆砸烂后离开,被砸烂花盆价值约为1100元。
案发后,大良派出所将袁某凌、覃某峰抓获并进行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民警还多次电话联系卫某、梁某波,规劝他们及时到公安机关投案,但两人一直以“外出打工,没有时间”为由,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春节期间,大良派出所民警又多次到卫某、梁某波家中做家属思想工作,并再次通过电话规劝卫某、梁某波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2月12日,通过民警不懈工作,卫某、梁某波终于放下思想包袱,来到大良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卫某、梁某波分别对其违法事实作了如实陈述,随后两人分别被融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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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柳州警方、融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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