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编辑:小艾
丨来源:网友爆料、融安圈综合编辑

据网友爆料称:今天(7月23日)下午,融安大桥东路路段的路灯柱上面都贴有小广告,严重影响市容!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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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子上面都还残留着以前的小广告痕迹,使得路灯柱十分斑驳难看。等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市容局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将小广告撕下。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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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私自张贴小广告是违法的!
乱贴小广告,当然是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由环境和市容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再发现有人张贴小广告,大家可以向市容局进行投诉哦!(投诉电话:0772-8137255)同时提醒私自张贴小广告的朋友:收手吧,这种行为很让人反感,并且已经触碰了法律!
记得给小艾点个ZAN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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