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丨编辑:小艾
丨via: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宣传部、融安圈综合编辑 
这些现象真的值得深思......

近期,融安县城区部分主干道实施“白改黑”路面改造已完成,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已逐步完善,主干道路面经铺设沥青混凝土后,路段行驶、环保、行车舒适性效果等明显提高,通行秩序明显改观。交警部门陆续在各街道上施划标准的停车线,方便驾驶员停车。
在昨天早上,网友爆料称,融江北路、融江南路上,刚刚画好的,雪白的停车线,竟被人用黑色的涂料给涂没了。
这些地方,大家都熟悉吧!以后停车怎么办?
(融江北路)
(融江南路)
部分停车位线被涂黑,
在停车位中放置轮胎或者其他障碍物,
导致司机朋友们无法辨识停车位。
“白与黑”的对比
(融江北路:私自用障碍物或轮胎放在停车位中)
基础设施的好坏也体现出城市的文明程度高低,近年来,融安县结合“城乡建设管理突破年”集中整治行动实施融城全面建设,持续开展以“飓风行动”、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为突破口的城市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改变了城区“脏、乱、差”的状况,进一步打造乐居城市,。
但是,昨天在这里发生了不和谐的一幕......
桔香北路部分栏杆遭破坏严重
广场南路、新兴路基础设施破坏程度
小艾提醒:
道路两侧停车位的设立和审批都要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设立停车位需要建设主管部门、公安交管、城管执法、市政等部门审批,车位的取消也是要经过社会公示并发布公告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取消。有法律人士对此表示,私自涂改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最后小艾还是要再切咧两句
不管是买的铺面还是租的铺面
门口的马路都不是属于谁一个人的
为了自身利益破坏停车位划线
不仅是自私,而且还是违法行为
而破坏公私财物更是违法行为
希望类似事件不要再次发生!
同意请点ZAN!

记得点个ZAN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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