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丨编辑:小艾
丨via:融安圈综合编辑、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选宣传部
温馨
提示
由于县城交通基础设施尚在建设完善中,部分路段道路施工、交通标志缺失、标线模糊、交通信号灯升级调试,给广大驾驶员群众交通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广大驾驶员群众:
目前,融安县城区部分主干道实施“白改黑”路面改造已完成,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已逐步完善,主干道路面经铺设沥青混凝土后,路段行驶、环保、行车舒适性效果等明显提高,通行秩序明显改观。但由于部分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行人随意横穿道路、机动车随意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等安全隐患问题仍普遍存在,既影响路段通行能力,也给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为推进我县文明卫生城市建设,规范交通参与者守法文明意识,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对县城区相关主干道上车辆行驶及车辆停放提示如下:
一、规范车辆通行秩序。
1.车辆行人请自觉遵守各行其道通行原则,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请走人行道。
2.车辆行人请自觉遵守交通信号通行,请勿闯红灯,行人横过道路请走人行横道。
3.车辆请勿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机动车请注意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4.车辆请勿超速行驶,自觉遵守路段限速40KM/h规定。
5.非机动车请勿随意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请勿逆行、闯红灯。
6. 车辆行经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请勿违反限定时段禁止左转禁行规定,请勿碾压道路中心黄线或驶入对向车道。
二、规范车辆临时停放。
1.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请按照泊位依次顺行停放,车身勿超出泊位。
2.在未施划泊位但允许临时停放的路段,请按照顺行方向紧靠道路右侧停放,驾驶人不得离车,请勿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3.大中型客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公交车除外)请勿在县城主、次干道未施划泊位路段及广场、体育馆等场所周边停放。
4.二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请按划定泊位或人行道上有序停放,请勿随意占用汽车泊位停放。
5.下列地点请勿停车:
①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
②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③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使用上述设施专用车辆除外)。

由于县城交通基础设施尚在建设完善中,部分路段道路施工、交通标志缺失、标线模糊、交通信号灯升级调试,给广大驾驶员群众交通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交通安全千万家,我们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并提出您的意见,咨询电话:0772-8151858。
特此提示
融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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