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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融安“老赖”占用土地 欠钱不还又玩失踪,二话不说直接拆!

好!融安“老赖”占用土地 欠钱不还又玩失踪,二话不说直接拆! 融安圈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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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融安圈——34万融安人的生活服务平台,记录桔乡融安的365天!

丨编辑:小艾

丨来源:融安县人民法院(原题:【决胜执行难】几十亩土地恢复原状,期限届满,说拆就拆!)


被执行人潘某不配合执行工作

还玩起了失踪,

自以为法院奈何不了他,

岂不知公告期限届满第二天,

对于涉民生案件,

融安法院执行局说拆就拆!!!

 9月10日,融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涉民生案件,对融安县长安镇大乐村柏崖屯申请执行潘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原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开展强制执行,仅用了10个工作日。

拖欠三年承包金   被告上法庭

2007年11月30日,融安县长安镇大乐村柏崖屯与被执行人潘某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协议书》,将该屯面积约33亩土地租赁给潘某用于开办砖厂,承包期限10年,承包金每年9900元。

签订合同后,潘某在承包土地上建设“融安县河东银山页岩砖厂”砖厂。2009年2月砖厂成立生产经营至2017年6月份,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之后潘某因改造砖厂厂房计划用于仓储遭到柏崖屯群众阻拦,砖厂停止经营至今。此后,潘某基本上不在融安县生活,拖欠大乐村柏崖屯2015年至2017年3年的土地承包金共计29700元。为此,大乐村柏崖屯向法院起诉。

          早已停止经营的砖厂


被告不服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融安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潘某给付原告融安县长安镇大乐村柏崖屯村民小组2015年-2017年的土地承包金共计29700元;二、被告潘某对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后交回原告融安县长安镇大乐村柏崖屯村民小组。被告潘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7月18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保民生维民权 执行工作高效运转

今年8月27日,柏崖屯村民小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潘某开办的砖厂一直停止经营,造成柏崖屯约33亩土地租赁一直被闲置荒芜,如不尽快执行将给村民带来更大的损失。对此案,融安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查勘,通过各种渠道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潘某的下落。并于8月30日依法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潘某于2018年9月9日前拆除建筑物,恢复原状退出土地。公告期间,执行人员还通过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联网查询系统对被执行潘某的财产进行查询,但遗憾的是未能查控到有价值的财产。 

公告期限届满  立即执行:拆!

公告期限届满,被执行人潘某查无下落,仍不履行义务。9月10日,融安法院抽调干警组成执行专案组前往现场进行强制拆除砖厂厂房等建筑物、恢复原状腾退土地。经过前期执行人员现场查勘发现,砖厂占地较宽且靠近大路,进出口多,建筑物多,特别是砖厂烟筒、砖窑极难拆除,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融安法院周密部署,制定执行预案,在执行现场,指挥组实时根据执行进度和情况变化统一调配警力,确保强制拆除工作不间断进行,在主要路段设立警戒线,专人看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执行现场。同时,对一些特殊的建筑物如烟筒、砖窑等,组织了专业人员进行拆除,防止意外发生。

上午8点30分,随着指挥组一声令下“强制执行开始!”,机械设备和工人们同时按照执行预案确定的地点进行拆除.....

    组织专业队伍对建筑物进行拆除


 主要地段设置警戒线,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执行措施得力获村民点赞

在场的柏崖屯村民看到占用自己土地又拖欠承包金的砖厂厂房被一一拆除,自己的土地终于能够收回,能够重新用以开发或租赁,对法院执行人员连声称赞“真想不到,我们村的这个案子法院来处理得这么快,我们以为起码要等好久......”(融安县人民法院,作者:韦 成 黄晓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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