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丨编辑:小艾
丨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丨原题:水利官“溺水记”——融安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原站长王伟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王伟全,历任融安县农田水利管理站工程师、县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工程师、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站长。在200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站长期间,王伟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十九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2018年3月26日,融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伟全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思想蜕化,失去理智,被金钱“俘虏”
2009年初,工程老板温某某承建了融安县水利局泗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Ⅲ标段的工程。温某某深知,工程虽已揽下来,但施工开始后,还要经过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等多道程序,要想顺利验收过关并拿到工程款,必须要找到“可靠”的人搞好关系。


逢年过节,收受红包,自以为合情合理
近些年,工程老板邓某某因为承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赚了不少钱,他将这些归功于王伟全的帮忙与关照。
2010年至2012年,邓某某承包了泗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他找到王伟全,希望其帮做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基于朋友之间的私人感情,王伟全一口答应了,利用闲暇时间义务帮忙,并未收取任何报酬。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邓某某心里很清楚,要想牢牢靠住王伟全这棵“大树”,必要的“礼尚往来”肯定是不能少的,这钱既要送得合情合理,又要掩人耳目。

防线失灵,漠视党纪国法,最终身陷囹圄


点击图片
立即抢购超值小龙虾
▼▼
▼点这里来社区交友/爆料/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