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原文标题:【关注】故意损坏交通基础设施?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关系着居民的出行安全和城市的交通秩序,不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和损坏。近日,融安交管大队对故意损坏交通基础设施的何某依法作出处罚。
7月1日,民警在开展巡查中,发现国道209线融安县东方上城中门路段北侧处隔离设施被损毁,民警立即将警情上报大队。
对于故意损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指令事故中队要立即组织严密侦察,通过现场排查,基本锁定嫌疑车辆为一辆车牌号为桂B52***的越野车。


小艾提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除信号灯,道路交通设施还包括护栏、交通标志、道路标线等,故意损毁、涂改交通设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必追究法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发现破坏交通设施或其他公私财物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