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图文来源: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宣传部、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丨原文标题:【公告】最后期限!10月30日前没有迁完,一律按无主坟处置,造成的损失,由有关坟主自行承担!
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工程是自治区构建黔桂两省区快速通道重大项目,该项目融安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全部迁移。2020年4月1日,行政征收职能部门已在征地区域发出迁坟公告,要求各有关坟主在2020年7月1日前将上述项目用地内的坟墓迁移完毕。至今,仍有部分坟主未办理迁移坟墓手续,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工程建设。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催告如下:
一、限有关坟主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上述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全部迁移完毕,并在该期限内携带迁坟标签、本人身份证、银行存折(卡)到融安县浮石镇文化站办理迁坟补偿手续;
二、在上述期限内仍拒不迁移坟墓的,一律按无主坟处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有关坟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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