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在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
沈阳市医保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新闻发布会上
传来一个好消息
@沈阳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异地结算问题解决啦!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最新的权威解读来啦!
7月1日起执行!

受益人群及适用范围
受益人群: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适用范围:沈阳市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外(不含国外、港澳台地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结算的。
主要内容
(一)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保留参保地待遇
沈阳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长期居住的,同时保留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医保待遇。
(二)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含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的在校大学生),经过备案后可以在备案地享受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服务。未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不享受此待遇。
(三)异地发生急危重病抢救的医保病种和待遇
沈阳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急危重病门(急)诊就医,除符合沈阳市原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政策范围内的急危重病外,增扩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简称《急危重病种标准》)中的急危重病种,并将《急危重病种标准》范围延伸到住院就医。
符合上述标准的门(急)诊抢救费用可持报销要件到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手工报销;符合《急危重病种标准》的住院费用目前可持报销要件到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手工报销,待沈阳市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紧急入院后出院前凭病历等材料申请办理备案并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不得因与沈阳市结算存在待遇差等原因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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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部分异地就医人员类别待遇标准
1、异地转诊人员
职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上调为75%;补充险分段进行补偿,补偿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居民中的学生及未成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上调为75%;居民中的成年及老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上调为60%。
2、临时外出人员
职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上调为60%;补充险分段进行补偿,补偿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居民中的学生及未成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上调为60%;居民中的成年及老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上调为50%。
上述两类人员起付标准不享受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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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沈阳市职工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直接结算费用以结算日期为准,垫付报销费用以入院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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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3种途径进行查询。
——国家医保局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导航栏中“我的医保”-“公众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选择查询需要查询的省份,即可搜索已开通的统筹地区。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点击网页左下角“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查询”进入版块后,再点击左下角“试点地区情况查询”即可查询。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业务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查询”-“试点地区门诊开通地区查询”,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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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定点医药机构可以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3种途径进行查询。
——国家医保局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导航栏中“我的医保”-“公众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选择需要查询的省份或统筹地区后点击“查询”,搜索结果即为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点击网页左下角“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查询”进入版块后,点击左下角“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可以按照“联网医疗机构”和“联网零售药店”类别进行检索。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业务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可选择相应省份、统筹地区或者搜索栏内输入某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名称,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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