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家长朋友们注意
为深入做好“双减”工作
沈阳市教育局近期发布了相关通知
将严肃处理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
同时公布了各区县市举报电话
请大家积极关注
一起监督!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员,下同,以下简称“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其两年内职务晋升资格,当年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2.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或年内累计两次被查实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予以开除;接受培训机构聘用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3.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4.三年内获得过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
5.违规有偿补课的收入在区、县(市)教育局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6.对于查实存在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取消所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的考核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处理。

图虫创意-902407796138704916
沈阳市教育局:22857796
和平区教育局:88711136
沈河区教育局:24810963
铁西区教育局:25128237
皇姑区教育局:86266710
大东区教育局:88502214
浑南区教育局:24821703
于洪区教育局:25346232
沈北新区教育局:89864824
苏家屯区教育局:89129897
辽中区教育局:87882249
新民市教育局:87852501
法库县教育局:87105527
康平县教育局:87337170
-END-
+
小编工资涨1毛
推荐阅读

回复【入沈】获取外地来沈隔离政策
回复【新冠疫苗】获取接种消息、接种名单
回复【疫情】获取沈阳疫情最新消息
回复【核酸检测】获取沈阳核酸检测指南
回复【出沈】获取最新离沈政策
回复【购房补贴】获取申请条件、申请指南
回复【就业补贴】获取沈阳多个补贴详情
回复【公租房】获取申请流程、摇号名单查询
回复【社保】获取沈阳社保查询及办事指南
回复【HPV】获取沈阳宫颈癌疫苗预约指南
回复【1】获取沈阳本地宝各类免费服务导航

▌说明:本文由沈阳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素材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文章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图虫创意
▌编辑:多肉
▌商务合作:电话 400-9999-087、QQ 4009999087(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合作微信:点击获取
点击阅读原文,开启沈阳办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