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湖区城管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隐秀路进行施工的一家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导致污水直接排放到路面上,造成了周围环境的污染,现场城管执法人员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叫停,并督促公司进行了现场整改,同时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起案件也是滨湖区城管部门首次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围挡施工的首例处罚。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渣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围环境。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当保持整洁。竣工后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
城小管
在本案中,该公司为了贪图省力,在设施检修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设置施工围挡,履行施工单位提醒过往行人、车辆的义务,并且将设施里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抽排到路面上,导致周边环境污染。
从滨湖城管部门了解到
施工如果涉及到开挖路面、绿化带,进行围挡可以有效避免扬尘污染,但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贪图省力,在施工过程中既不设围挡,也不做警示牌提醒,甚至施工人员也不在附近引导疏散车流、人流,如此不负责任的做法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除此以外,施工结束后,施工队伍应当工完场清,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垃圾,被开挖的绿化带和路面要及时恢复,搭建的临时设施要及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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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以往的执法管理过程中,城管部门发现部分施工单位野蛮作业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施工完毕后迟迟不对开挖路面、绿化修复,垃圾也不及时运走,给城市环境面貌带来了比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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