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执法成效,
推进开展创新执法,
锡山城管日前发布了2018年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无锡某医院有限公司擅自截干树木案
保护花草树木
人人有责
让我们对擅自移伐、截干树木行为
SAY “NO”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8日,国庆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执法队员巡查至锡山区春潮路友谊路路口时,发现路边的一棵香樟树“变矮”了,通过现场查勘,执法队员将嫌疑初步锁定为无锡某医院有限公司。执法队员立即对接绿化部门对现场证据进行了固定和采集,经绿化部门认定,被截干的香樟树为胸径37厘米的行道树。通过对无锡某医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问询和调查,该公司对自己擅自截干香樟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而他们截干树木的原因是一棵树的树冠遮挡了他们医院的门头广告。鉴于当事人属于初犯,且认错态度良好,对当事人擅自截干树木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绿化损失费的一倍即人民币25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无锡某置业有限公司夜间施工扰民案
城市建设不能滞
市民生活不能扰
城管重拳出击夜间施工扰民案
构建“拒噪”坚实屏障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3日夜间22时15分,锡山城管局东北塘中队夜间值班队员接到投诉电话,称芙蓉五路附近某商品房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工地内灯火通明,嘈杂的车声、机械作业声不绝于耳,然而工地对面则是一处住宅小区。执法队员当即找来现场负责人进行询问,得知由于该商品房小区交房日期已近、工期紧张,所以施工单位从晚上19点开始一直连续作业。随即,执法队员启动执法程序,经现场测量,建筑施工现场噪声高达68分贝,执法队员当即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由于该施工单位属于屡查屡犯,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无锡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上限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记入执法征信系统。
案例三
无锡某医院有限公司擅自截干树木案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29日凌晨,锡山城管局鹅湖中队接110转办举报电话,称锡山区鹅湖镇圩厍村嘉菱荡旁有人正在偷倒建筑垃圾。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9辆满载的重型自卸货车正“整齐划一”的停靠在圩厍村嘉菱荡旁倾倒建筑垃圾,车辆的驾驶员现场未能提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执法队员当即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经查明,无锡某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从新吴区某工地运至鹅湖镇圩厍村嘉菱荡,进行便道铺设。由于该案规模大、影响广,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无锡市某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按每辆车罚款1.5万元的上限进行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13.5万元整。
案例四
无锡某装修公司违规交给个人处置建筑垃圾案
建筑垃圾莫乱扔
清运单位需资质
交给个人不可以
不然罚款可不轻
案情简介
“7万元”……无锡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张某看着缴款通知书上的罚款金额,懊恼万分,自己图一时方便就随意交给个人处置建筑垃圾,不光这两个月的活白做了,还影响到公司信用。
2018年6月10日,锡山城管安镇中队队员巡查到先锋汽车广场二期时,发现该闲置地块的草丛中有一堆新增装修垃圾,占地约20平方米,现场未发现运输车辆,执法人员对着大堆的垃圾耐心寻找线索,发现几处明显导向性的信息都指向了附近的某汽车销售店。
城管执法人员到店后发现确实存在刚刚装修完的情况。
面对询问,汽车销售店总经理承认该处垃圾是他们店的装修垃圾,并说他们和乙方无锡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有施工合同,合同中写明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清理运输。
执法人员立即给汽车销售店总经理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固定证据,并联系装修公司。
据装修公司负责人张某交待,汽车销售店装修产生的垃圾共4车次,他通过别人介绍联系到蒋某(另案处理),让其负责清运干净,4000元费用也已经支付。
此种行为是否违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违规交给个人处置建筑垃圾,违法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在城管部门耐心地法律宣讲和完整、充分的证据链面前,装修公司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愿意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
案例五
私家车占用绿地违法停车案
赏春踏青很舒心
停车秩序很重要
花草树木要爱护
损坏赔偿又罚款
案情简介
春天到了,有“无锡最美公路”之称的锡山区胶阳路安镇段迎来市民踏青的高峰期,赏赏花爬爬山,搭帐篷吃烧烤,朋友一起很是热闹。
2018年5月1日上午10时,锡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安镇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到锡山区安镇街道胶阳路景观带时,发现有一辆红色轿车停在靠近河边的草地上,从路基开到河边的草坪被车辆轧出了许多道轮胎印,周边市民也纷纷指责破坏草坪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
城管队员通过在附近走访、114查询都未联系到车主,正准备进行锁车时,旁边一个中年男子满脸尴尬地走了出来,承认该红色轿车是他开过来停在绿地上的。经调查,该男子姓郭,安徽省六安市人,现在锡北镇某车架厂工作。
今天休息天气又好,郭某就开车到胶阳路来看风景,顺便到小河边钓钓鱼,为了图省事就直接把车开到了河边。
城管执法人员对郭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现场测量后,执法队员根据《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郭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郭某虚心接受,并表示以后会在同事、老乡面前积极宣传,不乱停车、不破坏绿化。
案例六
某商铺未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案
切实履行市容环卫责任
全民参与维护市容环境
共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25日8时20分,锡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锡山区东亭锡沪西路时发现某商铺将制作好的广告字牌堆放在店门口,执法队员进行拍照取证,并对该市容环卫责任人乱堆放的行为进行了教育。
同时,执法队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责令市容环卫责任人于2018年4月25日9时30分前整改到位。然而,当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之前的那些广告字牌仍“原封不动”地堆放在店门外,执法队员再次拍照取证,并按照《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商铺经营者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无锡市某装饰装潢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案
生活垃圾不落地
分类处理细思量
随意倾倒更不对
罚款外加失信用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18日,锡山城管局云林中队队员巡查至春晖路时,发现一名男子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将身后电动三轮车内的生活垃圾倒入绿化带中。城管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拍照取证。经询问后得知,该男子为无锡市某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员工,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是公司老板授意。随即,城管队员同该男子前往某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王某表示,为了“节省开支”所以让员工随便找个地方把垃圾倒了。城管队员对公司负责人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最后,王某作了表态,保证今后一定通过正规渠道处置生活垃圾。锡山城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所倾倒的生活垃圾,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无锡某有限公司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建设美丽新锡山
违建治乱须先行
智慧科技来帮忙
违建乱象无所遁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6日,锡山城管局云林中队接上级交办,至无锡市锡山区经济开发区无锡某有限公司厂区内查勘,发现厂区内有一处彩钢棚搭建的大型操作间。执法人员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开具了《限期提供合法手续及相关资料通知书》并展开调查。经测绘部门测绘,该违法建筑物面积达2858.61平方米,后经规划部门认定,该违法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及无锡市规划局违法建设规划影响认定意见书,锡山城管局对当事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法行为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1月,当事人对所搭建的全部违法建设进行了自拆。
案例九
周某违规露天烧烤案
露天烧烤闻起来香、吃起来爽,
岂知背后的代价是
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和严重的空气污染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18日20时许,锡山城管局鹅湖中队执法人员夜间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周某在鹅湖镇新杨路旁使用电动车、烤炉等作业工具露天烧烤食品并用于出售。在烧烤食品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烟雾和刺激性气体,对周边空气环境造成了污染。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烧烤行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且要求当事人立即清理现场。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周某的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无锡某混凝土公司污损道路案
混凝土运输疏于监管,
好像节约了成本,图了一时方便,
但失去的却是公司的诚信和社会责任感。
案情简介
2018年09月22日8时30分,锡山城管局鹅湖中队执法人员在鹅湖镇延祥路巡查时发现,延祥路、会通路路口一处路面被混凝土污染。经执法人员调取路面监控等方式核实,无锡市某混凝土公司在运输混凝土过程中泄漏了混凝土,造成了路面污染。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开展调查。经查明,9月22日清晨,该公司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在运输混凝土途径延祥路时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混凝土泄漏,造成一处路面污染。事发后,该公司虽对此处路面进行了冲洗,但路面仍有被污损的痕迹。根据《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锡山区城管局对当事人无锡市某混凝土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锡山城管将进一步创新执法举措,不断推进停车秩序、偷倒建筑垃圾、违法建设等执法工作精细化,全力打造更有秩序的优选理想地。
来源:锡山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