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物,宝物,一息之中;
垃圾,资源,一念之间。
近日,滨湖城管胡埭中队执法队员对一起乱扔塑料袋的行为,开出了滨湖区“小微执法”中针对乱扔塑料袋等废弃物行为的首张罚单。

10月14日上午,滨湖城管胡埭中队执法队员在“小微执法”宣传过程中路过胡埭路时发现,有名男子随地扔了一只塑料袋,执法队员立即上前询问。“我刚吃好早饭,不知道哪里有垃圾桶,图个方便就扔地上了。”该名男子说。
执法队员对该男子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此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且在公园附近乱扔白色垃圾也对周围环境造成了破坏。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城管执法队员耐心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后,男子不好意思的说道:“下次我不会乱扔了,我愿意接受处罚。”随后执法人员根据规定,对其进行了20元的行政处罚,该男子现场缴清了罚款,并将白色塑料袋垃圾扔到垃圾桶内。
处罚不是目的,
文明才是我们的追求,
小微执法将继续常态化开展,
小微违法不可取,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