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大家跟城小管一样,
会碰到这样的情景:
在学校门口等人流量集中的地方,
时常都会很多派单者所“霸占”,
他们影响了交通秩序不说,
还使得行人很反感。
更有甚者,
利用车主等红绿灯的时间上前去派发传单,
这样的行为真的很容易被突然启动的车辆撞到,
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城管蜀黍出手了!
城管蜀黍
按照《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对你所散发的这些传单进行收缴,然后请你到锡山区城管局接受处罚!
我们又没有偷东西,干嘛让我们跟你们去处理?
当事人
这一幕发生在2019年4月1日上午8点40分,
上马墩路。
案件还原
2019年4月1日上午8点40分,锡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队员在路段巡查时,发现上马墩路上有3个人提着袋子,鬼鬼祟祟地在路边瞎转悠。观察了一阵,才发现,他们竟是在散发小广告。
案件调查
发现这一情况后,城管队员立即上前,对散发小广告的三人进行了现场查处。经查,这几人是某医药公司的工作人员,希望通过散发小广告的形式增加知名度,进而增加客流量。他们发现上马墩路公共停车位较多,就选择在此处通过将广告单页夹在车门、雨刮器的方式散发小广告。
处罚依据
锡山城管根据《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耐心解说
当事人对自己散发小广告的行为被处罚不是很理解。城管队员向当事人详细地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并进行思想教育,说明其散发小广告行为对市容秩序带来的危害。经过队员的耐心解释,当事人接受处罚并承认错误,表示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况了。
据了解,虽然之前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却都没有明确的罚则,此次颁布的《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门明确了对散发小广告行为的处罚细则,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城小管想说:
其实,
单单靠人海战术发放传单
不会对宣传效果有明显的提升,
反而会浪费资金。
希望大家通过正规的途径,
在不影响市容市貌、
不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下,
宣传自己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