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城小管发现

9月21日上午,宜兴城管城北中队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阳羡西路某店铺卷帘门上有大面积的红、绿色油漆喷涂,内容为店面搬迁信息、联系人电话信息,喷涂面积约18平方米,几乎占据了整个卷帘门,极为碍眼。



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队员当即根据喷涂信息,赶赴当事人的新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中,当事人承认了在门上用油漆喷涂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清理乱涂写内容,恢复原店铺卷帘门原貌。


在后续的巡查中,队员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城北中队依法进行查处,对当事人实施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自行清理整改到位。

(调查询问)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江苏省江苏省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第五十条
专业的墙壁绘画为城市增添色彩,而公共场所非法张贴或者涂写小广告对城市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污染着城市的“脸庞”,是城市文明的一道“硬伤”。请各位商家店主严格遵守《宜兴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要求,自觉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建筑物立面整洁,绿化完好,共同维护宜兴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秩序,为文明宜兴建设添砖加瓦。
素材来源:宜兴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