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证刻章”
“专业贷款”
……
这些街头小广告
它们就像“牛皮癣”一样
严重影响着市容市貌
今年以来,
宜兴市累计查处
乱张贴、乱涂写
擅自发放散发商业广告
等行为168起
近期
宜兴市城管局又查处多起
随意张贴、散发小广告行为
我们一起看看吧
近日,市容巡查员巡查至新天地广场时,发现宜北路两侧店铺卷帘门、门把手等部位被贴上了印有“个人企业融资,专业银行房产抵押”等文字的小广告。市容巡查员当即进行清理,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执法人员。城管局城中中队执法人员根据贴纸上的信息与当事公司取得联系,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清理已张贴的小广告,并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当事人吴某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核查,吴某为了拓展业务,雇人在宜北路沿街店面的玻璃、门把手等处张贴印有贷款信息的贴纸。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吴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吴某处以400元罚款。



日前,沈某在新庄街道宜官路与新西路路口张贴“厂房出租”的广告纸时,被市公安局新庄派出所发现并移交城管新庄中队处理。经核查,沈某的行为属于“乱张贴”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责令沈某限期清除,并处以300元罚款。


日前,吴某某在新庄街道新北路路边墙上乱涂写吊车小广告时被市公安局新庄派出所发现并移交城管新庄中队处理。经核查,吴某某共涂写了广告3处,该行为属于“乱涂写”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责令吴某某限期清除,并处以500元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六)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建议有关单位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
日前,城管局城南中队队员在城南实验小学门口巡查时,发现有人散发印有“某辅导机构体验回执”的传单,该行为涉嫌“违规散发商业广告”,执法人员立即制止该行为,责令当事人收回传单,同时根据传单上的地址上门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店主张某某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现场查处)
(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


经核查,当天下午,张某某安排人员擅自在城南实验小学门口散发商业广告,在被执法人员制止时已发放十余张。根据《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某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下列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七)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广告;
第四十八条 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
城管提醒:
对于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行为
如果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
将移送公安机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追究其相关责任

城市是我家 文明靠大家
为了城市的和谐美丽
请广大市民共同守护文明城市
积极举报随意张贴野广告等违法行为
让城市“牛皮癣”的制造者无处遁形
来源:宜兴城管
编辑:骆玲玲
审核:范鑫
发布:蒋欣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