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40号)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最干净城市”暨新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新政办发〔2020〕12号)精神,6月上旬,新吴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对“热点区域停车秩序”“新街吴韵”“垃圾分类”“居住小区环境”“敞开式绿地管养”和“建筑工地管理”等8个项目进行了2022年第二批“红黑榜”评选,共检查参评项目208个。
本轮评选产生季度“红榜”15个、“黑榜”19个。
此外,本次对第一批15个“红榜”项目进行了复核,全部复核通过。
1. 硕放街道南星苑幼儿园片区(北起南星二路-南至南星三路-西起南星一路-东至裕丰路)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三中队、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旺庄街道春潮花园片区(北起新光路-南至旺庄路-西起机场路-东至行创四路)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一中队、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 梅村街道泰伯花园五期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新安街道新安花苑第五社区B区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 旺庄街道新光路(机场路-长江北路)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江溪街道融华路(江华路-新光路)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 新安街道弘毅路(净慧东道-菱湖大道)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 江溪街道天悦华府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建设局
2. 鸿山街道鸿运苑五二期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物业管理科
3. 梅村街道紫郡花园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建设局
1. 梅村街道梅里文化广场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江溪街道市民公园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 旺庄街道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建设局
2. 新安街道无锡SK海力士新建医院用房项目
责任主体:太科办建设局、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 鸿山街道养乐多活菌型乳酸菌乳品第二工厂项目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建设局
本轮季度“黑榜”
1. 梅村街道博胜职工公寓周边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六中队、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旺庄街道无锡市科元技工学校周边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一中队、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 江溪街道万科金域缇香南区周边
责任主体:新吴交警七中队、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 硕放街道南星苑六区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鸿山街道金润华庭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 鸿山街道鸿新路(后宅中路-鸿运南路)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梅村街道丰东路(协丰路-无锡三立公司)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 旺庄街道岷山路一支路(岷山路-高浪路)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 新安街道新安花苑一区300-456号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物业管理中心
2. 梅村街道梅荆花苑六期
3. 江溪街道前进花园B区
1. 江溪街道保利中央公园周边游园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鸿山街道唐明河健康主题公园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 新安街道龙湖净湖水岸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梅村街道永新村
2. 鸿山街道安西一
根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最干净城市”暨新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新政办发〔2020〕12号),6月上旬,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照考评标准对2022年第一批城市精细化管理“红榜”项目进行了复核,得分均达到90分以上,全部复核通过,具体名单如下:
1. 鸿山街道鸿安路(锦鸿路-欣鸿路)
2. 新安街道宁嘉路(运河西路-宁和路)
3. 硕放街道教育支路(通祥路-薛典路)
1. 旺庄街道新洲路公厕
2. 梅村街道梅里文化广场公厕
3. 鸿山街道大坊桥金家里公厕
1. 江溪街道朗诗天萃苑
2. 新安街道和风家园
3. 硕放街道中南君悦府
1. 旺庄街道锡春路(旺庄路-泰山路)
2. 江溪街道春海路(金城东路-春暖路)
3. 硕放街道育才路(裕丰路-通祥路)
4. 新安街道思贤路(具区路-清源路)
1. 新安街道净慧雨水公园
2. 硕放街道法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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