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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又一高速征地启动,涉及四镇多村·····

巢湖又一高速征地启动,涉及四镇多村····· 环湖网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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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庙岗镇方集村委会下份马村民小组路店村委会沃子郑、瓦方、小吴、洪冲、小邱、小周、田埠、涧周、甘店、梁坎、芦池李、郑冲村民小组柘皋镇三星村委会早树岗、大坝村民小组,工民村委会南方、小夏、大方、大桥村民小组接引庵村委会赵南桥、赵云、靳坝、小店、百合冲、柯子刘、院子陈、储田埠、何家岗村民小组大树刘村委会大树刘村民小组建和村委会沈碾村民小组汪桥村委会唐虎、马山、大桥、兴华、小吴、塔花、清泉、六甲王、季庄、小熊、谈家地、小裴、小李村民小组苏湾镇大坝村委会冲里靳、石塘韩、吴大明、塘堰、何稍靳、砂石岗、团山靳、汤岗、石桥、小王、二甲王村民小组夏阁镇里岗村委会大裴、小祖村民小组元通村委会老靳、花三、花四、大冲、双冲、小冲村民小组八字口村委会塘坝院、姚洼、古埂、联合、清坝村民小组尉桥村委会下连村民小组中垾镇中垾社区窦村居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巢湖市庙岗镇方集村委会下份马村民小组,路店村委会沃子郑、瓦方、小吴、洪冲、小邱、小周、田埠、涧周、甘店、梁坎、芦池李、郑冲村民小组;柘皋镇三星村委会早树岗、大坝村民小组,工民村委会南方、小夏、大方、大桥村民小组,接引庵村委会赵南桥、赵云、靳坝、小店、百合冲、柯子刘、院子陈、储田埠、何家岗村民小组,大树刘村委会大树刘村民小组,建和村委会沈碾村民小组,汪桥村委会唐虎、马山、大桥、兴华、小吴、塔花、清泉、六甲王、季庄、小熊、谈家地、小裴、小李村民小组;苏湾镇大坝村委会冲里靳、石塘韩、吴大明、塘堰、何稍靳、砂石岗、团山靳、汤岗、石桥、小王、二甲王村民小组;夏阁镇里岗村委会大裴、小祖村民小组,元通村委会老靳、花三、花四、大冲、双冲、小冲村民小组,八字口村委会塘坝院、姚洼、古埂、联合、清坝村民小组,尉桥村委会下连村民小组;中垾镇中垾社区窦村居民小组范围内。具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杭州合肥高速公路石塘至夏阁段(巢湖段)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巢湖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庙岗镇人民政府、柘皋镇人民政府、苏湾镇人民政府、夏阁镇人民政府、中垾镇人民政府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庙岗镇人民政府、方集村委会及下份马村民小组,路店村委会及沃子郑、瓦方、小吴、洪冲、小邱、小周、田埠、涧周、甘店、梁坎、芦池李、郑冲村民小组;柘皋镇人民政府、三星村委会及早树岗、大坝村民小组,工民村委会及南方、小夏、大方、大桥村民小组,接引庵村委会及赵南桥、赵云、靳坝、小店、百合冲、柯子刘、院子陈、储田埠、何家岗村民小组,大树刘村委会及大树刘村民小组,建和村委会及沈碾村民小组,汪桥村委会及唐虎、马山、大桥、兴华、小吴、塔花、清泉、六甲王、季庄、小熊、谈家地、小裴、小李村民小组;苏湾镇人民政府、大坝村委会及冲里靳、石塘韩、吴大明、塘堰、何稍靳、砂石岗、团山靳、汤岗、石桥、小王、二甲王村民小组;夏阁镇人民政府、里岗村委会及大裴、小祖村民小组,元通村委会及老靳、花三、花四、大冲、双冲、小冲村民小组,八字口村委会及塘坝院、姚洼、古埂、联合、清坝村民小组,尉桥村委会及下连村民小组;中垾镇人民政府、中垾社区居委会及窦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巢湖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haoh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庙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丁亚军,联系方式:13083190271;

柘皋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茆永胜,联系方式:0551-88317272;

苏湾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新明,联系方式:0551-85206010;

夏阁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孙荣山,联系方式:13195658210;

中垾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苏长生,联系方式:13856505276;

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人:刘先桥、王诗明,联系方式:0551-82660066。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 END -


本平台法律顾问:安徽银鼎律师事务所 刘修正律师

来源:巢湖市自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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