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对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均征收79.0%的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涵盖碗、盘、杯、厨具等主流日用陶瓷,欧盟CN编码为:ex69111000、ex69120021、ex69120023、ex69120025和ex69120029(TARIC编码为6911100090、6912002111、6912002191、6912002310、6912002510和6912002910)。
公告自发布次日(2月7日)起生效,执行期限长达5年,全面取代了过去介于13.1%至36.1%的个别厂商税率。
这项自2013年就开始实施的措施,在最新审查结束后,欧盟认定原有关税力度不足以应对“不公平竞争”,决定加码。
欧盟委员会表示,中国陶瓷生产商在融资、土地、原材料等方面享有特殊优惠,构成竞争优势。为判定“正常成本”,欧盟以土耳其市场数据为基准,核算原材料、劳动力、能源等环节价格,认定中国商品存在“人为压低出口价格”的情况。
也意味着中国陶瓷生产商在欧盟市场几乎没有价格竞争力。
我国作为欧盟最大陶瓷供应国,占其进口份额超40%,涉案金额约3.2亿欧元。
不仅如此,此次陶瓷关税调升,仅是中欧贸易摩擦的缩影。在欧盟目前进行的63项贸易调查中,高达47项(约占75%)是针对中国产品。
目前,多个主要市场已对中国日用陶瓷产品设立贸易壁垒,包括美国、欧盟、墨西哥和巴西等,中国陶瓷出口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来源:“浙江贸促”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