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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为严厉打击全市客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路面执法检查与群众投诉举报联动,依法查处多起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曝
曝光案件如下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案件内容:
2026年2月10日,嘉峪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举报,季某某驾驶甘BD33363号一汽牌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在关城景区非法拉载游客收费。经核查该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证据确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案件内容:
2026年2月11日10时25分左右,嘉峪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大队在嘉峪关酒泉机场公共停车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乔某某驾驶甘BF17505号比亚迪牌非营运小型轿车载客。经核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案件内容:
2026年2月11日12时02分左右,嘉峪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大队在高铁南站二楼出站口检查时,发现吴某某驾驶甘BCT368号长安牌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载客。经核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案件内容:
2026年2月11日12时04分左右,嘉峪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大队在高铁南站二楼公共停车场检查时,发现白某某驾驶甘F82R83号大众牌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载客。经核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案件内容:
2026年2月12日12时30分左右,嘉峪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大队在高铁南站二楼公共停车场检查时,发现许某某驾驶甘BG2792号一汽牌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载客。经核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案件内容:
2026年2月12日12时33分左右,嘉峪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大队在高铁南站二楼公共停车场检查时,发现苗某某驾驶新AGE137号大众牌非营运小型轿车载客。经核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请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时,主动要求驾驶员打表收费,并索要出租车发票,如驾驶员拒绝打表或无法出具发票,您可以拒付车费。乘客应文明乘车,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至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本期编辑:团团 供稿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马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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