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铭新小学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3】3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二道区亨达街以东、东荣大路以北。
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9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29.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863.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6.55平方米。其中:一期(A地块)供地28111平方米,二期(B地块)供地1145平方米(1145平方米全部为与规划公园绿地重合的附属绿地)。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2栋、警务室2栋、看台1座,以及校园内运动场、道路、停车场、绿化、围墙、大门、室外综合管网等。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图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长新小学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2】5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二道区长新东路与太和东街交会处。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994平方米,建筑面积7473.72平方米,规划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及附属用房等。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长春南湖实验中学(高中)项目
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的规定, 我局对长春南湖实验中学提出的《长春南湖实验中学(高中)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该单位所提请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南湖实验中学(高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净建(表)[2024] 15号
批准时间:2024年9月5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