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免试入学,不得组织选拔考试。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不管他《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因此,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方法,应以不举行考试选拔为前提。
2013年的《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初中改进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鼓励民办初中积极采取面谈加摇号等社会广泛认可的方式开展招生。”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依托名校办学,吸引力大,在办学过程中均或多或少占有一定数量的公共教育资源,理应更多承担社会责任,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贡献,招生新政策规定这些民办学校的招生,除自主招生面谈外,还应拿出一定比例招生进行摇号录取,让普通学校的学生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借鉴全国其他城市招生的做法,如上海市的做法是:“民办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杭州市的做法是:“民办初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一所民办初中报名学生数超过该校计划数的60%时,其招生计划数的60%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其余40%的自主招生。报名学生数未达到该校计划数的60%时,学校应全部录取,其余由学校自主招生”。武汉市的做法是:“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原则上不允许跨区择校。当报名数大于计划招生数时,民办初中采取电脑派位(即电脑摇号)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