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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类评价机制,未来将加大医德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

完善分类评价机制,未来将加大医德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 江苏人社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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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科技40条”指出完善符合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岗位特点的分类评价机制,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


“科技40条”指出
完善符合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岗位特点的分类评价机制,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何解?看这里—— 

        我省现行政策已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比如:《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明确提出“对主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或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1项,或市(厅)级以上重点研究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2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可以破格申报《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明确提出“在完成科研项目过程中,获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并有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和“主持1项重大科研发明,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在引进吸收国际高新技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可以列为业绩或成果要求

下一步

        重点是要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进一步转变人才评价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于科技人才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将发明专利、转化应用等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

        对于高校教师会同省教育厅指导各省属高校建立体现高校自身特点的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评价指标,完善评审程序和办法。

        对于医疗卫生人才会同省卫生计生委修订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加大医德、临床实践等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这很重要~

        对于技能人才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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