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厅组织开展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
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地区候选人工作

我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要求各市和省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候选人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长期辛勤工作在生产一线岗位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出来。

(一)中华技能大奖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鼓励各地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呢?
(一)推荐函和推荐表
推荐函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全国工商联办公厅、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出具。
推荐表样式请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号)文件附件2。推荐表可以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
(二)申报表
根据申报奖项,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申报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三)候选人事迹材料
大奖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2000字左右,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800字左右。
事迹材料着重突出候选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证明材料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4.候选人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要求整洁、清晰。
(五)照片
1.证件照。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每位候选人冲印5张上报。
2.大奖候选人工作照。大奖候选人工作照每人10张,不同场景背景,其中横版照片8张,竖版照片2张,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推荐表与申报表均可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下载地址见“阅读原文”~)
申报
请省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其他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当地人社部门,由其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人:胡倩
电子邮箱:250496407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