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盐城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将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作为重点实施内容。
一是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对企业全职引进的、首次在盐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高级技师,3年内给予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享受租房、购房、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
二是鼓励技师班毕业生留盐就业。鼓励驻盐高校毕业生留盐就业创业,对到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
三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力度。对我市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入选(或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5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省级企业首席技师的,按照省奖励(资助)标准给予1:1匹配。对我市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的获奖选手及教练团队按照省奖励标准给予1:1匹配。
四是实施人才主体育才奖励。对新申报设立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资助标准给予1:0.5匹配。对企事业单位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名奖励。
五是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晋升通道。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可以优化程序,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编 辑:孙玮
审核人:张惠雅
发布人:李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