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162号),经方案审核、现场评审,各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已评出全省第二批特级技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8日到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25-83271777/83271778。
附件:第二批特级技师公示名单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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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编辑 审核 发布: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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