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江苏省人社厅将我省2022年四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18家用人单位和第四批次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8家用人单位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1.2022年四季度省级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2022年第四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附件1
2022年四季度省级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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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第四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点击图片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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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保障监察局
编辑 审核 发布: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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