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在苏创新创业,现启动2022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领域。
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主要支持在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第三代半导体、绿色低碳等领域
重大创新团队所需条件:
成员:
团队成员至少3人,引进后稳定工作3年以上
背景:
(1)学位:博士
(2)经历:在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2年以上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效
来苏时间:
(1)2019年1月1日后来苏创业或全职引进到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
(2)院士领衔的、产业化超过1亿元及 其他特别优秀的项目,可放宽到2017年1月1日
占比:
(1)团队成员总股权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
(2)实缴不少于200万
(3)项目高管或主要负责人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
知识产权:
具有自主的软件著作权,专利等
投入:
(1)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
(2)投入经费不少于3000万(已获得社会融资不少于2000万)
(3)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引进人才、本土成长人才
引进人才所需条件:
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人才(团队)
背景:
(1)学历:硕士以上
(2)经历:3年以上研发、管理、创业经验
前景:
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达到国内(际)领先,良好发展
占比:
(1)主要负责人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2)实缴不少于100万,通过持股公司不少于200万,至考核结束前,资金不得减少
来苏时间:
应于2017年1月1日后来苏,2019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放宽条件: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企业或国家级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或注册时间可放宽半年
本土成长人才所需条件:
主要支持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人才首次在苏创业
需满足“引进人才”(1)(2)(3)
对于首次创业的企业应于2019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创新领军人才分为:企业创新人才、高校院所创新人才
企业创新人才所需条件:
(1)背景:
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
(2)经历:
在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2年以上研发及管理经验,并取得突出成效
(3)来苏时间:
2020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全职工作,担任主要研发负责人,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人员工资:
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5)企业条件:
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②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
③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④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企业创新人才所需条件:
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在苏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自主引进培育的重大人才项目(定向组织)
青年领军人才分为: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新领军人才
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所需条件:
背景:
(1)年龄不超过35岁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占比:
(1)于2019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州创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2)股权占比不低于20%或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实缴不少于50万(必须自然人直接持股)前景
技术达到国内(际)领先,良好发展
青年创新领军人才所需条件:
背景:
(1)年龄不超过35岁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学位,承担国家级人才、科研项目,或已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突出科研成果的优秀人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或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经历:
(1)在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2年以上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效
(2)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来苏时间:
应于2020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1)面上专项
该专项由市科技局统筹组织,申报人及企业须符合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类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已获所在地30万元以上的人才项目扶持,实施的项目符合以下产业方向:
数字创新技术产业专项。围绕“数字产业化”,主要支持在新型显示、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车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业人才项目。
先进材料产业专项。围绕打造“先进材料”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在钢铁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领域,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人才项目
生物医药产业专项。围绕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在生物药(抗体、疫苗、重组蛋白、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新型化药(原研药、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等领域,以及在数字医疗、BT+IT等新产业新业态,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人才项目
碳达峰碳中和产业专项。围绕加快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支持在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生态系统固碳等领域,推进重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项目
(2)区域重点产业专项
主要支持各地区根据已核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各地区核定的重点产业领域详见附件1)
该专项以市、县级市(区)联动方式组织,各地区核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不少于10项。申报人及企业须符合上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类条件的(1)、 (2)、(3),此外还需满足:
①项目与区域重点产业方向高度相关,为地方重点产业“强链补链”亟需的重点领域,可为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②申报人应于2017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项目。其中,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企业应未申报过本年度第一批领军人才计划
一、重大创新团队
三年给予1000-5000万元资助经费
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给予100-300万元的安家补贴
给予引才单位50-100万元的引才奖励
二、创业领军人才
(含重点产业领军人才)
给予100-5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给予100-300万元的安家补贴
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入选市独角兽培育计划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
立项后5年内入选市瞪羚计划的企业,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滚动支持,并给予紧缺人才自主推荐权
三、创新领军人才
给予10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给予100-2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四、青年领军人才
给予5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五、高校院所创新人才
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五、额外支持
获得立项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经企业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评审和面试答辩)—实地考察—择优立项支持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自3月10日开放填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等,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二、申报材料
重大创新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专项、青年创业类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青年创新类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特别优秀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类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受理时间
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面上专项)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面上专项):3月15日-4月6日17:00;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4月7日-4月18日17:00
第二批(下半年)受理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专项)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8月2日-8月11日17:00
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创业项目、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举荐专家举荐的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的优秀获奖项目,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立项或简化评审程序。探索机构举荐制,采取先行试点方式,给予苏州大学2个举荐认定名额,给予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以及中科院纳米所、中科院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各1个举荐认定名额
企业全职高薪引进的国家级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才,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立项
该计划的项目资助经费由苏州市和企业落户地财政分担,安家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
申报人才、团队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同一人才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同一家企业申报创新类(含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不得超过2个。已经获得市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的单位,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创业类资助的人才及企业,在研期间不得申报创新类项目。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保质保量。对特别优秀,且各地重点扶持的人才项目,经各地区推荐,可在学历、企业注册时间(仅适用第一批)上适当放宽,各地区推荐数不超过有效申报数的5%。每批申报项目汇总表(排序并盖章后)、特别优秀项目推荐材料分别于4月18日、8月1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人才处
附件下载在后台回复“2022姑苏领军” 领取
图文、编辑:小创
审核:小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