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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身边的12333 | 参加工伤险,工作更保险

您身边的12333 | 参加工伤险,工作更保险 江苏人社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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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提高12333的社会公众知晓率,让更多服务对象享受到12333提供的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每年的3月30日确为“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今年以“人人参与 全民参保”为主题,开展第十届“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说起工伤保险

小编近期在后台

也收到了一些相关问题的留言

一起来看看

有没有你也关心的吧!



我是一名在工厂上班的工人,去年5月,我干完活在收拾工具的时候不慎跌倒,被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厂里不给我报工伤,说是跌倒的时候已经下班了。请问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工伤认定么?




职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搬运、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操作规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为完成工作所作的其他准备或者后续事务,视为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在此期间受到的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我那天下班准备去父母家吃晚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认定我为次要责任。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呢?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了四种“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像我们这种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应该以什么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呢?




与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工,应在项目施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是

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

是广大职工应有的权益保障


工伤保险保障了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患职业病的职工

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同时工伤保险也分散了

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

严格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宣传中心

编辑:孙玮

审核:徐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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