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成效系列宣传 | 徐州篇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成效系列宣传 | 徐州篇 江苏人社
2024-07-22
0

谱好“制职治智”四部曲

奏响多元化解新乐章

近年来,徐州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重要指示精神,探索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构建机制融合、职能衔接、多元共治、数智赋能的劳动争议调处新格局,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

机制融合

筑牢源头治理新防线









建立预警监测机制

对当月退工50人以上或两个月累计退工50人以上企业纳入预警监测,发现规模性裁员情况立即启动《徐州市应对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工作预案》。与就业社保部门常态化建立共享,力争做到新增企业开办一家、参保一家、宣传一家,做好源头预防宣传。




完善协商调解机制

2023年11月,市人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若干措施》,围绕源头预防、协商调解、调解组织建设、多元处理和服务效能等5个方面内容,明确了17项极具创新性和针对性的措施。




健全预防指导制度

编印《徐州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业务指导手册》,《手册》着眼于调解员仲裁员的法律知识运用、案件处理、应急处置和组织协调等能力,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上半年,全市共组织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16场次,帮助用人单位解答600余个用工问题。


图为:2024年5月徐州市青年仲裁仲裁员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职能衔接

打造链条服务新模式




构建新业态联合调解新格局

2024年3月,徐州市人社局与市中院、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和市工商联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徐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的通知》(徐人社发〔2024〕20号),成立全省首家市级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联合调处中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设有新业态劳动纠纷专用调解室和维权绿色通道。




健全新业态基层调解新体系

加快推动在快递物流、电商等新业态行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立快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推进调解组织参与调处化解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




促进行业性调解组织新发展

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设立徐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徐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我市、县(市)区均已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实现市县两级100%全覆盖。


图为:徐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新业态调解室


多元共治

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




建成五级联动调解网络体系

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建成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体系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建设

我市在17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129家,明确各类调解组织职能定位,实现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运作更加高效、规范。全市10家基层调解组织创成省级金牌调解组织,2家联调中心创成全国工作突出基层调解组织。




建立共联共调共享工作机制

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共同印制调解员证书,实现两家证书盖章互认。联合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率先在全省出台《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委托调解实施办法(试行)》(徐工发〔2020〕18号),建立以案定补激励制度,提高了基层调解员办案积极性。


图为:徐州丰县常店镇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室内,经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调解成功。


数智赋能

探索智能解纷新路径




建立完善维权服务新平台

2022年8月,由徐州市人社局、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市中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共同成立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徐州市联调中心成为集诉源治理、职工维权、法律援助、调裁对接、裁审衔接、司法保障、就业指导功能于一体的劳动维权综合服务平台。




积极探索智能调处新模式

联调中心业务平台将向全市各县(市、区)的业务经办提供支撑,纵向实现市县两级的联调联处、争议案件的全域受理、全市调解资源的统一调度。横向实现联调中心各入驻单位包括总工会、人民法院、司法局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有效打破各入驻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发挥仲裁智慧助理新效能

联调中心业务平台不仅是对业务经办提供支持,也是全市劳动争议审判员、仲裁员、调解员的智慧助理,帮助工作人员同类型案件推送、庭审语音转写各类辅助工作。自2023年至今,全市联调中心立案受理案件9771件,调解成功8509件,调解成功率为87.08%。


图为: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来源:调解仲裁管理处

编辑:孙玮

审核:徐明亮

关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江苏人社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公众平台
内容 5155
粉丝 0
江苏人社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公众平台
总阅读3.4k
粉丝0
内容5.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