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姚市凤山街道文化站长在巡查中发现,凤山街道某小区一楼租户安装了2个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文化站长立即上报余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建议,由社区工作人员向“小耳朵”使用者下发《告知书》,限期自行拆除。

1月29日,社区工作人员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安装“小耳朵”的租户门口张贴了《告知书》,《告知书》宣讲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明确告知个人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属于违法行为,要求使用者在一周内自行拆除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逾期未拆除者,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截至2月6日,经社区工作人员实地确认,租户已自行拆除2个“小耳朵”。
拆除“小耳朵”
2023年,我市全面系统地排查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聚区、家电市场、电器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擅自安装使用、销售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加强普法宣传,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监管、执法、服务”的作用,大力推进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为19届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安全的环境氛围。
2023年,全市共计出动检查447次,出动检查人员1922人次,排摸33298户次,用户自行拆除非法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45件。同时,依托乡村两级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治理宣传,合计开展宣传301次,下发告知书3517份,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赋权事项,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移交了安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线索给阳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阳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立案,并作出了警告、没收当事人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强化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协调联办机制和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机制,通过联合检查与联合执法等行动,畅通基层向上协作渠道,提升“一支队伍”融合度,进一步加强辖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有效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秩序的规范、有序。
编辑、一审:黄怡杰
二审:郑蕾
三审:何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