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速看!绵阳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速看!绵阳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绵阳发布
2024-12-30
1
导读:转扩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作用,推动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支持新购房屋可提可贷


凡在绵阳市新购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2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03
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缴存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04
深化省外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


深化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缴存人在珠海市、乌鲁木齐市、陇南市、汉中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转发 扩散





点击下方卡片

关注绵阳发布微信

 近期精彩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欢迎关注绵阳发布视频号




内容来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编辑:熊燕 审核:谭汝江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绵阳发布
绵阳有故事 我们会发布
内容 2590
粉丝 0
绵阳发布 绵阳有故事 我们会发布
总阅读2.3k
粉丝0
内容2.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