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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4142期 2014年7月29日

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4142期  2014年7月29日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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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 录■财经政策与法规【01】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六大内容【02】保监会酝酿人身险新规偿付不达标险企不得报新产品

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六大内容

【02】保监会酝酿人身险新规偿付不达标险企不得报新产品

【03】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即将出台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4】下半年政策现端倪微刺激持续加速

【05】银监会批复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

【06】贾康:消费税资源税可作为地方收入来源

【07】叫板五大行股份行托管规模飙升

【08】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边界未定暂未触及集团层面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房地产税法考虑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六大内容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最新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这份共860条的实施细则,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以及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方面,首次进行了明确、细化和完善。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新华社昨日播发评论称,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等内容,尤其提到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为推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添一把火,为推动权力入笼加把锁。

细则首次明确,建立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细则还列出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重点。审计评价应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同时,审计机关可以对地方党委与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党委与行政主要领导干部,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对此,张通解释说,虽然一些主要负责人并未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但却实际履行企业经营管理等重要职责,并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细则还指出,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各地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多位专家昨日时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可以使领导干部在作出经济决策时更加谨慎,避免“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用债务换政绩的现象,可以促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提高现代治理能力,提高经济工作领导能力。东方早报2014-7-29


【02】保监会酝酿人身险新规偿付不达标险企不得报新产品

近日获悉,在2011版《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保监会正在就时下市场新热点、新问题酝酿补充规定,目前正在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新的征求意见稿将新产品的审批或报备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紧密挂钩,对保险公司提出合理设置保单现金价值要求,以及禁止保险公司歪曲保险产品的实际功能等,是这次新规的核心要点。背后折射出保险公司回归保障、加强成本管理的监管思路,但在部分保险公司看来,其中有些要点可操作性存有难度。

据多家保险公司人士透露,征求意见稿中多处内容都强调产品设计要符合消费者实际需求。如在设定保障范围时,应避免出现以下五类情况:保险责任过窄,无实际保障功能,无定价基础,比如发病率极低的健康保险等;制造宣传噱头,比如歪曲产品的实际功能,与新闻热点相连;博彩行为,比如保险事故为无损害的随机事件;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间与金额计算过于复杂、计算基数易混淆;减轻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比如不合理延长或变相延长等待期。

此外,按照业内人士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如果有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产品“超冷门”,可能会面临被叫停。征求意见稿提出,已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存在以下情况的,保险公司应停止使用:最近12个月内保费收入低于100万元且新增被保险人少于100人的(经营不满12个月的险种、开业不满5年的公司除外);自审批或备案之日起连续6个月内无新单保费收入的。

知情人士透露称,为了从源头上避免保险公司过度开发这些高资本消耗产品,征求意见稿中将新产品报送条件与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挂钩。“要求报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保险公司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本季度末预测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得低于150%。”

此外,在投资收益假设方面,征求意见稿中也有相应规定:关于投资收益的假设应符合对相关资产回报率的合理预期和保险公司过去5年的(开业不满5年的公司为开业以来的)实际投资收益情况。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条内容如执行,将影响到保险公司相关准备金的提取。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的上述两大要点,业内人士多数持认同观点。但对其中提及的现金价值部分内容,有保险公司精算人士表示,在操作上存有难度。

上述人士口中所述的现金价值部分,具体是指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保险公司应合理设置退保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计算应符合一般精算原理,与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交费方式等相对应;避免出现两种情况:利用现金价值结果诱导客户提前退保、现金价值过低损害消费者退保利益。

为避免出现利用现金价值结果诱导客户提前退保的情况,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对于首年末或第二年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大于已交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充分论证现金价值计算合理性并预测保单存续期间。若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小于3年的,保险公司不得报送该产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或审批。

“此规定是要求保险公司不能将现金价值定得过高,是针对眼下急剧放量的高现金价值险种。这些产品的特点是期限较短、预期收益较高,易引发退保。”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公司长时间过度依赖于高现金价值产品,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经营。

此外,为避免出现现金价值过低损害消费者退保利益的情况,对于趸交个人两全保险、趸交个人年金保险,首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趸交保费的90%,第二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趸交保费的95%;对于期交个人两全保险、期交个人年金保险,首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已交保费的75%,第二年末现金价值与已领取生存金之和不得低于已交保费的85%上海证券报2014-7-29


【03】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即将出台

近日获悉,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进行沟通交流。

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这份文件随时可能会发布。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轮廓被清晰勾勒出来。该文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

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的阐述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

《指导意见》还明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为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经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

一位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人士表示,《指导意见》透露的信息与此前在坊间流传的央行态度基本一致,监管部门不希望看到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希望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该文件既给互联网金融划定了地盘,又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业务发展留足了空间。上海证券报2014-7-29


■金融 证券 基金与投资

【04】下半年政策现端倪微刺激持续加速

国家发改委给出了下半年第一份“工作报告”。

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刊发文章,题为《半月改革动态(20147115日)》。

对比以往内容和全年工作重点,体制改革是贯穿始终的工作重点。在下半年尚未十分明确的经济形势下,7月开始更多侧重局部“稳增长”改革和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等“微刺激”政策。

服务“三农”、“小微”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金融改革依旧是改革重点。

此外,7月上半月还发布了备受关注的《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办法》发布后,铁路发展基金公司将很快组建,铁路融资将获得重大突破。

6月,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再次明确,要聚焦投资创业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含金量高、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多释放改革红利。

刚进入下半年,《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重磅文件出炉。

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并明确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有学者认为,公车改革是更深化、更细化的行政体制改革。

此前官方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外围改革在过去一年多已经改得差不多,剩下的都是“硬骨头”,而改革并不会因此停滞。

从数据上看,铁路建设从二季度末已进入加速阶段。而从传统经验看,7月开始铁路投资将进入高速增长时期。作为今年“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一再上调投资额度和频繁的“暖风”政策,已彰显了铁路投资在年度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7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的《办法》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及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办法》同时明确提出,铁路发展基金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铁路建设资本金来源,贯彻国家战略意图,围绕国家发展规划目标,主要投资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

有铁路系统人士对本报称,这一办法出台意义重大,意味着铁路发展基金公司将很快组建,发展基金设立将加速。“发展基金的提法存在很多年了,直到今年才实现实质性的突破。”

减少经济泡沫、防范金融风险、发展实体经济已成共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会长郑新立认为,从市场配置资源的实践来看,往往是资金配置到哪里,物资、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就在哪里集聚,资金的配置在生产要素的配置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连月来,扶持“三农”、小微企业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一直是改革重点。6月上半月,人民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4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银行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

“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资金配置偏离市场规律,急需资金的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和大量好的投资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资金周转速度慢、配置效益低、资金成本高,加剧了经济结构的扭曲。” 郑新立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的文章中分析称,改革金融体制,已成为当前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2014-7-28


【05】银监会批复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

729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4]498号),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该批复落款日期为725日。

今年4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国开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作为支持棚改的主力银行,国开行董事长胡怀邦表示,当前开发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一个重点,就是加大支持棚改工作力度,并“把支持棚改作为深化国开行改革的重要推动力。”

根据该批复,银监会已批准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业务范围为办理纳入全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贷款业务;在经批准的额度内办理软贷款回收再贷业务,专项用于支持纳入全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及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复中指出,成立之后的住宅金融事业部将由国开行行长郑之杰任总裁,张旭光、杨文岐任副总裁。接此批复文件后,国开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部开业前手续,事业部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银监会称,此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重要措施。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4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明确监管措施,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加强对事业部管控。

今年以来,国开行对于棚改的“供血”可谓不遗余力。截至6月底,国开行新增承诺棚改贷款676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8倍;发放2195亿元,其中,4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以来发放1949亿元,同比增长433%,支持新增建筑面积约2.5亿平方米,惠及棚户区居民213万户。

据国开行相关人士介绍,470万户需要大约1万亿元资金。在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增加的情况下,成本适当、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来源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住宅金融事业部应运而生,并将在棚改项目融资中成为主要渠道。

在运行机制上,国开行现有的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将划入事业部统一管理。事业部将发挥开行规划、开发、评审、筹资、风控、信贷管理等整体优势和系统支持,建立协同高效、专业运作的运行机制,包括单独的授信评审体制、会计核算体系、绩效考核机制等。

据媒体报道,未来在机构设置上,住宅金融事业部将下设综合局、信贷局和评审局,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是定价、成本核算、资金来源均独立。另外,国开行在二季度获得央行1万亿元补充抵押贷款(PSL),用来支持住宅金融事业部的棚改专项贷款。21世纪经济报道2014-7-29


【06】贾康:消费税资源税可作为地方收入来源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728日在中国财税改革论坛上表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倒逼税制改革,消费税和资源税的改革势在必行,未来消费税和资源税可能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收入来源。

改革重头戏的财税配套改革呼之欲出,贾康认为,在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以及中央和地方收入关系调整三大领域,财税配套改革必然会做出更具操作性的安排。

贾康表示,消费税改革势在必行,至少会把原来百分之百收归中央的消费税分出很可观的一部分调给地方政府。“消费税自身要优化设计,比如带有高端奢侈品特征的消费和对资源环境造成压力的消费应该明确征收比较高的消费税;除此之外,消费税里最值得关注的烟酒燃油,其纳税环节可以推到链条后端交给地方。”

在资源税方面,贾康透露,几个有关部门目前都已经给出明确信号,年内要把从价机制覆盖到煤炭。资源税改革覆盖到煤炭将会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收来源,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贾康认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拉开改革的重头戏,要有轻重缓急的设计,在新一轮税改中,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这三项改革有望先行。

6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且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明确了预算、税收和财政体制三大关键改革领域。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一次“系统性重构”,财税体制改革今明两年是关键。新京报2014-7-29


【07】叫板五大行股份行托管规模飙升

中国银行业协会昨日发布的《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截至2013年末,国内18家商业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为34.98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6.23%2013年全年新增资产托管12.59万亿元,季均增长额3.15万亿元,季均增速约为11.82%

中银协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昨日还表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国内银行的资产托管规模已达38.5万亿元,同比增长52%

而在2009年初,托管规模仅为3.75万亿元;从2009年至2014年第一季度,在5年多的时间内,银行业的托管资产总规模已经增长了9倍多。而随着托管牌照的增加,传统五大行在托管领域的主导地位也在逐渐改变,更多的股份制银行不断崛起。

根据中银协统计,2013年末,按各类托管产品的资产规模由大到小排列,依次为银行理财托管、信托财产保管、其他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跨境资产(QDIIQFII)托管。其中,银行理财、信托财产、保险资金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四项托管产品的规模超4万亿元,成为规模化的托管业务。

就托管业务收入而言,2013年,国内18家商业银行累计实现托管费收入314.58亿元,托管费收入增加额达到101.52亿元,较2012年大幅增长47.65%,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对于面对资本压力的国内银行而言,资产托管业务不占用信贷规模,不消耗资本,形成的收入为纯粹的绿色中间业务收入。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此前分析称:“银行要逐渐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趋势,托管业务的风险很小,同时又能带来相应的综合收益。就发展方向而言,银行当然要向低资本甚至不消耗资本的方向转变,中间业务是发展的一个方向,托管也是其中一个方面。”

此外,国际上评判托管市场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存托比(即资产托管规模余额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量的比例),从国内托管市场来看,存托比从2011年末的17.12%上升至2012年末的23.75%2013年末再次上升至32.67%,而国外银行存托比可达100%以上,这也意味着国内托管业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杨再平认为,目前我国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在这一过程中,商业银行亦能通过资产托管业务深度介入其中并推动自身的转型发展。

越来越多的银行努力在托管行业占据一席地位,而随着托管牌照的增加,传统五大行在托管领域的主导地位也在逐渐改变,更多的股份制银行不断崛起。

以浦发银行为例,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末,该行资产托管业务规模为0.27万亿元,2011年实现托管费收入3.3亿元。而截至2013年末,浦发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规模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24.29%2013年实现托管费收入20.94亿元,同比增长156.3%。两年之间,浦发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规模增长了5.5倍,托管费收入增长了5.3倍。

其他数家股份制银行的托管规模和托管业务收入同样大幅增加。截至2013年底,民生银行的资产托管(含保管)规模达到1.96万亿元,同比增长97.69%,实现托管业务收入30.24亿元,同比增长203.31%;招商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到1.86万亿元,同比增长71.86%,实现托管费收入10.62亿元,同比增长62.39%;光大银行的托管资产规模也达到1.7万亿元,同比增长97%,托管费收入7.15亿元,同比增长48%;中信银行的托管资产规模也达到2.05万亿元,同比增长182.10%

与股份制银行相比,五大行的托管规模基数大,增速相对较低。截至2013年末,农业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3.58万亿元,同比增长20.6%,实现托管及其他受托业佣金收入33.38亿元,同比增长33.8%;中国银行2013年托管资产规模约5万亿元,总量排第一位;建设银行的投资托管规模达到3.10万亿元,同比增长14.79%;工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达4.6万亿元,同比增长16.8%;交通银行2013年末资产托管规模达2.8万亿元,同比增长87.21%

值得指出的是,五大行主导托管市场的情况正在发生改变。截至2013年底,兴业资产托管业务规模达到3.08万亿元,同比增长89.54%,接近建设银行的3.1万亿,超过了交通银行的2.8万亿,托管为兴业银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33.58亿元,同比增长124.77%。第一财经日报2014-7-29


【08】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边界未定暂未触及集团层面

混合所有制改革试探虽多,却仍无一家国企突破集团层面招徕外来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在725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召开的混合所有制研讨会上,中国恒天集团董事长张杰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集团层面的混合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集团公司缺少资本来源通道时,下面企业的资本放大效应就受到很大制约,影响混合所有制的进一步深化。

而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的中国建材集团,究竟该不该在集团层面的混合制发展有所突破?该集团董事长宋志平无奈地表示,决定权并不在自己手里,需在国有投资公司层面操作。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邵宁认为,这个问题在推进央企整体上市方面或能有解决。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从央企到地方国企,纷纷出台各自的混合所有制方案。如中石油提出放开油气产业链上的资源与社会资本进行混合,512日,中石油公告称,拟以西气东输一、二线相关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部管道公司,并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其所持东部管道公司100%的股权。

中石化则打算以出售加油站资产的形式向社会和民营投资者出让销售公司的股权,具体包括3万余家加油站资产、连接加油站的城市成品油管道、仓储设施以及包括2万家加油站便利店在内的非油品业务,涉及千亿资产。

而在各地方国企层面,更有多种版本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不过,这些改革版本的共性都是未触及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只是在二三级公司下面的尝试。即使是被国资委列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的两家央企,中国建材和中国国药集团,在这方面也暂无突破。

国药集团新闻发言人石晟怡日前表示,国药集团将在已实现混合所有制的子公司,在股权层面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还要加快推进集团内没有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资子公司尽快改革。并未谈及试点改革是否会在集团层面上推进。中国建材集团的表述也大致如此,该公司高管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尚不会触及集团层面。

“如果不对集团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没有意义。”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经过历年的股份制改造,推进国企上市,目前大部分央企旗下子公司都已经实现股权多元化,也就是实现了混合所有制,反倒是集团公司多为单一国有股。周认为,起码应该“在充分竞争性领域的企业,混合要从母公司层级突破。”

中国恒天集团董事长张杰也持这一观点。“在央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本来是很好的设想,但现在受产权制度的影响,现代企业制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张杰认为,正是央企集团公司层面没有推行股权多元化的原因,造成了目前存在的一系列不足。

“现在国企推行混合所有制多数是在二三级企业层面,为了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集团公司一般是国有独资或者控股。在集团公司缺少资本来源通道时,下面企业的资本放大效应就受到很大制约,影响混合所有制的进一步深化。”张杰表示,国际惯例一般都是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下级公司反而有些是独资的。而中国的情况却相反。“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市场化、混合所有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就很难真正建立长效机制。”

张杰和周放生的看法,作为混合所有制试点的中国建材集团,其董事长宋志平未必不曾思虑过,但宋志平对此似乎有顾虑。他在接受采访时回应道,央企集团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待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成立后,在其层面上进行操作,而央企自身恐怕尚无权自己革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资专家解释,国有股转让需要出资人到位,并有相应的监管体系。原本国资委作为一个政府部门作为央企出资人不太合适,因此要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转移出资人职责给这两种公司,国资委则可以理顺自己的监管职能。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未到位前,央企集团层面的股权转让,操作不当会涉嫌国资流失。因此应缓行而不宜急进。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邵宁则表示,集团层面的混合可在推进央企整体上市时获得解决。

最近华电集团宣布正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已经制定出改革路线图,该公司将着力推进资产运营改革,以公司整体上市为方向,推动上市公司对集团资产的整合,最终让符合条件的资产全部进入上市公司平台。除了华电集团以外,过去数年,在国资委的推动下,已有部分央企实现了整体上市。

不过也有质疑之声认为,即使央企整体上市,仍未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

比如已经实现整体上市的中国北车,其股权结构中,北车集团持股高达61.57%,而集团层面的股权则是百分百的国有。宋志平也认为,很多国企虽然上市了,不少却是一股独大,这种上市虽然是拿到了市场的钱来发展,但并没有把市场机制引入进来。而混合所有制推动了企业的所有者到位、治理规范化和激励机制到位,因此是一把金钥匙,解决了国有经济和市场接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部分特定业务的途径和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长期纠纷四大难题。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卓元亦指出,国有企业的有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占比太大,应该减持一部分,对于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很有帮助。

适度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国企已经有了很多好的案例。比如中国建材此前的混合所有制尝试,将民营企业管理层引入自己的管理团队,其中原虎山水泥厂董事长张剑星就是在后来带资本进入南方水泥的股东之一,他现在不仅是南方水泥的管理者也是南方水泥的纪委书记。张剑星认为,这一安排是非常成功的。“我们看国有资产看得比谁都牢,因为我的资产在这里,国有资产损失了,我的资产就损失了。不管是谁胡作非为,我肯定会认真对待。”

正因如此,厉以宁表示,“实践证明,就中国建材这样竞争性领域的企业而言,通过市场途径实现产权的多元化,引入‘所有者的眼睛’,是解决所有者缺位和降低监督成本的一个突破口。”

不过,倘若国有股应减持,究竟应该减多少?国有股占比应该是多少呢?张杰认为,保持三分之一国有股权的控制力红线还是要坚持的。

周放生则认为,这些争论都是在于混合所有制的边界在哪?事实上衡量混合所有制成功有七大标志:第一,企业经营团队由董事会选聘。第二,企业主业由企业董事会决定。第三,重大投资由企业董事会决定。第四,考核激励由企业董事会决定。第五,工资总额由企业董事会决定。第六,企业重组由企业董事会决定。第七,企业资不抵债、严重亏损时,应按照市场化的办法退出。“如果做到这七点,那这个混合所有制才是成功的。”周放生道。21世纪经济报道2014-7-29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房地产税法考虑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考虑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并将房地产税列为地方税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28日在“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方案实施高端论坛”上说。

倪红日在接受采访时进一步指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征税,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税征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按照房产原值进行征税。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将来这两个税种合并之后,即‘房地合一’,计税依据和税基就发生了变化,合并后的房地产税会按照房子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税。”

“我们和财政部、国税总局对于房地产税的研究已经持续十年了,目前为止方案大体就是这个思路,现在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基本上也是按照这个方向在制定草案。”倪红日表示。

事实上,社会各界对于房地产税的法理依据存不同看法。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曾在多个场合表示,地产的所有者是国家,而房产的所有者是私人,土地是升值的,房屋是贬值的,房地产税开征在法理和理论上没法给出可信服的解释。

在各种争议声中,房地产税立法缓慢推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最理想的情况是今年房地产税立法有个文本,明年有实质性动作“但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年内也不会有任何动作”。“我们现在只能说力争2016年立法可以推出。”倪红日表示。而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李炜光则表示:“我觉得2016年都很难推出。”

在诸多难点中,要不要对住宅性房产征税、如何征税是争议的焦点“我的意见是只对高端住宅征税,普通住宅暂不征收,以后再说。”倪红日表示“还有一种观点是普遍征收,但这样就需要对低收入人群或低面积住宅不征税。”

在谈到房地产税征收是否存在技术难题时,倪红日表示“现在二手房交易要过户,缴纳契税的时候就是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的。”倪红日称,北京市每个市民名下有多少套房产,财税系统都有掌握,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值征税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中国新闻网201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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