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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4108期 2014年6月11日

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4108期  2014年6月11日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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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01】税务总局:国家电网购买分布式光伏电力产品将自开发票【02】发改委:自贸区推广

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税务总局:国家电网购买分布式光伏电力产品将自开发票

【02】发改委:自贸区推广要视情况而定

【03】保监会万能险费改开征意见准备金与保证利率直接挂钩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4】央行下一步加码调整差别存准率“政策参数”

【05】反噬公募基金首例将诞生 99号文促第三方机构转型

【06】老股转让临阵归零新股价格“值得期待”

【07】上市公司联袂机构力推资本产业融合

【08】业内人士建言:新三板企业没必要考虑转板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审计法实施条例拟修订:审计机关将接受双重领导

【10】工商总局细化反垄断法禁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税务总局:国家电网购买分布式光伏电力产品将自开发票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20147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其自己而不是发电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

据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销售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大部分发电户每月销售电力产品收入仅有数百到数千元,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按照现行政策,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给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月销售超过2万元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要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光伏发电产品销售结算不够方便。

为了减轻发电户办税负担,便于购销双方结算,助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税务总局明确: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并详细登记发电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自2013101日至2015123l日,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即按3%的征收率计算)、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人民日报2014-6-11


【02】发改委:自贸区推广要视情况而定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范恒山1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自贸区推出后,有不少地方也提出申请自贸区,但自贸区推广总体要积极稳妥,充分论证。自贸区毕竟是试验区,要看试验成效,把握试验路径,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推广,视情况而定。

范恒山表示,粤港澳自贸区也要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把握一定原则。建立上海自贸区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探索,该试验区在体制上起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去年9月建立以来备受关注,国内外对在上海自贸区扩大服务业的开放、建立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深化金融领域开放等方面的试点工作都给予了足够重视。到目前为止,上海自贸区的每个改革动作都引起各方面关注,而且这方面的改革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在向前推进。要按照这些要求,继续深化、完善和拓展相关试点任务,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另据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抓紧编制“一带一路”总体规划,目前还处于研究规划阶段。

范恒山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得到了相关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建设,是在继续坚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基础上提出的,同时又体现了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与以往的一些规划相比,范恒山介绍,“一带一路”建设规划首先更注重促进东中西部、沿海和内地的联动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强调各个区域特别是大区域联动,如推动产业的有序转移和承接,来推进产业梯度发展等。同时,更加注重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的引领发展,积极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带和增长极。新一轮的区域规划中,如长江经济带建设就涉及十多个省份的协同发展。中国证券报2014-6-11


【03】保监会万能险费改开征意见 准备金与保证利率直接挂钩

近日获悉,保监会已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推动万能险费率政策改革。

去年8月,保监会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新政,这也是我国寿险业首次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费率形成机制。保监会寿险部负责人在当时的发布会上称,先放开普通型也就是传统寿险,分红、万能等新型人身险产品费改会逐步跟进。

对比2007年保监会下发的万能险精算规定,10日,一位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分析称,该意见稿增加了万能险的保障属性,并试图引导公司压缩经营成本。

同时,随着互联网渠道销售万能险数量和收益率爆棚式增长所暗含的风险,为确保未来对保单账户之外的理赔、营业费用、持续奖金等支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此次意见稿对保险公司“非账户准备金”的计提由原来的“公司自愿”,变成了硬性要求。这意味着万能险给投保人的收益越高,公司需要计提更多的准备金。

为费改铺路,该意见稿虽没有直接提及最低保证利率相较2010年规定的“不得高于年复利2.5%”有何变化,但该精算师称,在非账户准备金计提规定中提到评估利率可到3.5%,“实际上已经有所松动了”。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近期指出,今年重要工作是市场化改革,其中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以及分红险、万能险的费率改革有望在年内落地。

相比现行万能险费用收取规定,意见稿在初始费用收取比例上限的规定有所下降。例如,期交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的比例第一年度不得超过40%(现行为50%),第二年不得超过20%(现行为25%);而趸交保费初始费用的比例以5万元为界,5万以下不超过5%(现行为10%),5万以上不超过3%(现行5%)。

退保费用比例上限也有降低,意见稿中从第一年起每年度分别是:5%4%3%2%1%,从第6年度开始不得收取退保费用。现行的退保费用比例第一年为10%,最长情形可以收取到第十年。

监管层出费改新政,意图是将前端的产品定价最大限度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而后端通过准备金计提控制风险。理想状态是公司通过压缩经营成本,提高效率,让利消费者来形成良性市场化竞争。

除了引导公司降低费用之外,万能险被嵌入了更多保障属性,对死亡风险保额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不再能被单纯认为是理财产品了。”上述精算师称。

意见稿第二条载:除提供有年金选择权的万能保险外,对于投保年龄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意外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2、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

而现行的规定中,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仅规定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针对互联网和银保渠道宣称收益率日益飙高的万能险,监管并没有给出直接行政干预,而是通过加强准备金计提管控来控制风险。

万能险的责任准备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账户准备金,等于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另一部分为非账户准备金,用于确保未来对保单账户之外的理赔、营业费用、持续奖金等支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由公司自主决定是否提取非账户准备金及提取方法。

但在意见稿中详细定义了非账户准备金并将其再细分为三类,同时要求每家公司都“应当”计提保险利益非账户准备金、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结算利率非账户准备金,并附有详细提取方法。

依据意见稿,保险利益非账户准备金和各情景下的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折现使用的利率为3.5%。保险利益非账户准备金的利差率假设应当不高于1%

而为体现最低保证利率带来的额外成本,保险公司应当计提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

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按照情景法计算。保险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情景,计算每一情景下未来每个时间段内由于保证利率而产生的额外成本,贴现加总到评估日。各情景额外成本的贴现值乘以对应权重后相加,得到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

如果评估日的结算利率高于未来一年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与保证利率之较大者,保险公司应将结算利率的高出部分与评估日的实际保单账户价值相乘,作为结算利率非账户准备金。

其中预期投资收益率为截至评估日万能账户投资组合中固定收益类及其他具有明确存续到期时间、按照预定的利率和形式偿付利息和本金等特征的资产的投资收益率。21世纪经济报道2014-6-11


■金融 证券 基金与投资

【04】央行下一步 加码调整差别存准率“政策参数”

就在央行宣布定向降准再度开闸的次日,央行有关负责人10日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态,下一阶段央行将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大相关政策参数的调整力度和频度,增加再贷款、再贴现力度,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发展。

业内人士预计,9日央行宣布对部分金融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也并非本轮定向调整的终结。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央行通过预调微调的手段来实现“微刺激”还会继续下去。中金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预计,当前通胀压力小,货币政策仍有定向宽松的空间。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阶段央行将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大相关政策参数的调整力度和频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投放力度,引导扩大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

同时,要加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导向力,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拓宽中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其中“加大相关政策参数的调整力度和频度”颇为引人注意。这里提及的政策,业内人士指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近年来,央行一直都在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以及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对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有关参数进行调整。

去年第三季度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里就明确提及,第三季度,央行适当加大了对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有关政策参数的调整力度,以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三农”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投入。

此次又在去年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大政策参数调整频度,由此可见差别存准动态调整将更具备灵活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而关于具体的参数指标和计算公式一直是个谜团。此前,央行副行长胡晓炼介绍,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基于社会融资总量、银行信贷投放与社会经济主要发展目标的偏离程度及具体金融机构对整个偏离的影响,考虑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和各机构的稳健状况及执行国家信贷政策情况等。

市场普遍预计,政策参数里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状况、杠杆、拨备、信用评级、内控水平、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等。

实际上,除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外,央行政策工具箱中的“定向”工具还相当丰富。如再贷款,可在增加基础货币供应的同时锁定贷款对象及资金用途,同时引导信贷结构的优化,与 “定向降准”有异曲同工之妙。定向购买,央行通过购买国债、金融债、铁道债、住房金融债等政府支持债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债以及中小微企业公司债,提供定向流动性支持。定向放松存贷比限制,可增强对特定领域的信贷支持。定向降息,直接面向企业,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

当前,我国金融宏观调控面临较大压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能仅仅依靠短期内货币政策的定向宽松,还必须从深化改革、发展市场、鼓励创新入手。

上述负责人指出,从国内外实践来看,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已经到了必须加快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阶段。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丰富市场投资产品,满足投资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需求。

从国内外金融市场实践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盘活信贷存量的有效方法。截至20145月末,我国共23家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起发行了43单、1793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据介绍,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扎实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工作,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发行效率,适当扩大基础资产范围,丰富多元化投资群体,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企业呈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位负责人指出,在融资总量总体稳定的情况下,融资难融资贵更多是结构上的问题,既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宏观发展阶段有关,也有微观主体自身、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原因。

从宏观层面看,在依赖投资的经济增长模式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融资需求都比较旺盛,当资金面回归常态后,投资难以缩减,往往借助各类渠道高息融资,并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形成挤出。

从微观和市场层面看,企业资本金不足、主要依靠债务融资,债务率持续上升,抬高了风险溢价;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存在“财务软约束”,对资金价格不敏感,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一些信托、理财产品存在“刚性兑付”,人为抬高了无风险利率。

从国际方面看,国际上发达经济体非常规货币政策逐步退出,一些新兴经济体开始提高利率,这些政策对我国有溢出效应。此外,部分金融机构由于存款竞争加剧、存在无序竞争的行为,部分金融中介收费不规范等,都是造成目前融资难、融资贵的因素。上海证券报2014-6-11


【05】反噬公募基金首例将诞生 99号文促第三方机构转型

99号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及系列文件下发后,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转型路径及创新举措就备受关注。不过,多名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人士均表示,由于此前对于禁止代销信托产品等规定早有吹风和预期,因此99号文带来的实质性影响要小于预期。

实际上,业内更多的关注焦点在于,99号文等文件出台后,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如何转型从而在财富管理的蓝海中维持并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近日,国内首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收购公募基金牌照的案例或许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样本。

近日,西部证券发布公告,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下称“纽银梅隆资管”)将向上海利得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利得财富”)转让其持有的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纽银西部基金”)49%股权。本次转让后,纽银梅隆资管将不再持有纽银西部基金的股权。

纽银西部基金为西部证券与纽银梅隆资管的合营公司,西部证券持股51%。纽银西部基金成立于200711月,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基金管理和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利得财富成立于2008年,股东为邦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恒巽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稹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待证监会批准。

在此次受让前,利得财富去年12月入股华富基金子公司,利得财富持有增资后华富基金子公司45%股权,该公司更名为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公司。此前,利得财富董事长李兴春曾公开表示,利得财富在拥有基金销售、基金子公司牌照之后,正在酝酿入股一家公募基金公司,而在未来也并不排除入股一家证券公司和获取第三方支付牌照,进一步完善集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以寻求规范经营的姿态谋求长远发展。

利得财富内部人士表示:“入股券商的事项正在谈判阶段,目前不方便对外披露,预计明年初会有实质性内容公布。”

对于第三方机构参股金融机构,北京优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虎成表示,虽然金融行业“去牌照化”之声不绝于耳,也是大势所趋,但从中短期看,金融许可证对监管层实施有效监管、规范行业管理、防范市场风险还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银监会的99号文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对大多数以信托为主营业务收入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是致命打击。在此背景下,转型成为一家金融机构或者参股金融机构,是一条非常好的出路。

虽然早在2009年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信托公司异地信托业务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对信托公司开展异地信托业务进行规范,不过在信托公司的异地渠道搭建上,一直以来进展不大。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信托公司被禁止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因此信托公司主要按照地域展开布局,这也造成了信托公司渠道能力普遍薄弱。信托在渠道上的“短板”使得对银行渠道、第三方理财机构等非金融机构渠道的依赖成为客观需要。

有信托公司人士称,信托公司收购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或许会成为解决渠道问题的方案。不过,亦有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人士认为,第三方收购或被收购并不是重点,掌握客户资源的人员是核心。实际上,信托公司中层人士“另起炉灶”成立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或在第三方担任高管并不鲜见。

早在去年2月,诺亚旗下歌斐资产管理公司入股万家共赢资产管理公司,占35%股权,这是国内首次由独立财富管理机构和公募基金联合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而99号文出台后,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和金融机构更加意识到产品端和渠道端合作升级的必要性。张虎成透露,已有两家券商正和优选财富接洽,欲参股优选财富,成为券商旗下子公司。另外,优选财富近期也在和一家基金子公司沟通,欲借鉴利得财富的转型路径。

对于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未来的转型和发展,君领财富总裁胡伟此前表示,第三方理财机构是中国财富管理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这类机构较之信托公司拥有更为开放的平台,较之银行却缺乏客户基础和客户信任,不过,第三方理财机构可以使得拥有资源的专业人士实现更为市场化的收入,可以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产品选择,这都是第三方机构的发展空间。

“第三方理财机构将迎来行业洗牌,最终来看,每个区域会留下几家优秀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成为领头企业,这是市场化的过程,第三方理财机构应该定义为金融服务机构。”胡伟称。

张虎成则认为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转型路径分为两方面,一是业务转型,如优选财富已经开始进军海外房产,主做英美加澳四国投资型的公寓、商铺和别墅,还有三方公司转型专注从事保险产品、基金产品的代销;二是公司背景转型,如利得财富欲收购基金公司,金融机构入股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第一财经日报2014-6-11


【06】老股转让临阵归零 新股价格“值得期待”

拟上市公司等不及了:刚拿到批文,10日就有7家公司披露招股说明书,数家在11日启动询价,最早的在18日就可启动申购,如一切顺利将在月内上市。

尽管首批发布招股说明书的仅有数家公司,但有投行及拟上市公司人士表示,10日一上班就翻出所有公告进行细致解读,以摸准目前复杂局面下的发行脉象:老股转让几乎“消失”,从龙大肉食到雪浪环境,临上市前都将原本高达千万股的老股转让规模归零。更有机构投资者表示,虽然询价尚未开始,但在目前的游戏规则下不难倒推出这些拟上市公司本轮难以出现超募的情况,相应的新股价格将“值得期待”。

虽然尚未拿到上市的纸质版批文,但9日晚数家公司就已开始着手准备上市事宜,当晚获批文后即刻启动程序刊登招股说明书。10日,在首批十家获批文公司当中,有7家发布招股说明书并公布询价上市等程序。

从公告信息中不难看出这些公司渴望上市的急迫心情:有4家拟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10日发布招股说明书,其中龙大肉食、雪浪环境、飞天诚信3家将在11日启动询价,随后紧锣密鼓地展开路演,在18日申购发行,23日即可公布中签结果,仅有一心堂定在23日申购发行,26日公布中签结果。拟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中,北特科技、依顿电子、联明股份计划尽快启动上市程序,分别在11日或12日陆续开始相关工作。

“从发行公告看,这些公司基本上都是第一时间抢发,个别公司晚几天询价申购可能是怕当‘出头鸟’。”对前述发行安排,有投行人士表示,虽然证监会允许拟上市公司获批文后在12个月内择机发行,但面对变化万千的市场形势,没有一家公司愿意冒险推迟发行,“夜长梦多,不止是这批公司会急着上市,估计今年拿到批文的100家公司都不会延迟上市,以等待更好的发行窗口。”

在首批拟上市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市场更关注的是其中老股转让的内容,此轮获得批文的公司发行规模各异,对发行老股的计划不一。其中,联明股份、雪浪环境、依顿电子、北特科技等明确不发行老股,但也有部分公司选择转让。 比如,飞天诚信拟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发行采取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方式,其中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5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所需资金量,将不转让老股。

龙大肉食计划发行不超过5460万股,原计划采取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方式,其中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将出现超募,发行人将减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并由发行人原股东公开发售不超过2500万股老股。

但招股说明书中同时提及,公司在63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两项决议,其中一项内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不公开发售老股”。

临时改变主意的不止龙大肉食一家,雪浪环境公告,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议案》,根据321日中国证监会修改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公司将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具体方案》中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将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400万股修改为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0股,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宜。

“从公告信息看,这些公司应该是临时改变的主意。”一家投行人士表示,“龙大肉食在招股说明书中几乎是事无巨细地列明老股转让的计划和步骤,可见筹备已久,但直到近日才开会决定取消老股转让,相信未来上市的公司都会看到这些信号。”

数家拟上市公司11日开始询价,在本轮IPO重启后新股如何定价成为市场关注焦点。几乎已成市场共识的是,在本轮IPO重启后新股价格不会太高。

“我们报的发行方案里就已做好定价低于行业市盈率的准备。”一家投行人士透露,从近年的监管思路看,行业市盈率是发行定价过程中绕不过去的指标,各家投行都不敢掉以轻心。他表示,按目前公告信息,“机构一般都能推算出发行价格,询价差距应不会太大”。

更有机构投资者10日在细读过招股说明书后看出门道。他说,虽然在招股说明书中不可能指明发行价,但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的“心理价”不难窥探:不少招股说明书中明确载明拟上市公司计划募资额和发行费用,扣除信息披露、会计师、律师等固定中介费用能算出承销费范围,再参照相应费率范围便可得出最终募资额区间,“我简单地算了一下,基本没有超募公司,这样大致可推断出发行价大概范围,价格都很值得期待。”

在他看来,在本轮IPO重启后,新股发行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将低预期发行。此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无一例外开辟专章提及如何稳定股价方案,详细载明在一段时间内,股价出现所述情况时上市公司将采取回购或增持等方案稳定价格,“如打新潮重演,我已做好准备。但经过上轮爆炒,这次打新的难度将远远高于以往。”

IPO刚刚重启,市场已快速反应。除近在眼前的打新外,从招股说明书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内容已给正在排队的其他数百家企业以足够的信息。

一家拟上市公司正在努力筹备年内上市,这家公司的董秘透露,在翻看了新披露的相关公告后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修改自己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如这次IPO重启比较稳定,预计年内所有新股都会按目前模式发行,这些‘吃螃蟹’的新股就是我们的样本”。中国证券报2014-6-11


【07】上市公司联袂机构力推资本产业融合

据统计,年初至今,两市已有超过20家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业内人士预计,未来以产业并购基金为平台的业务拓展模式将更为普遍,在上市公司开拓业务领域的过程中,产业与资本的融合将更加深入。

近期连续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并以此为平台整合上下游产业、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可以看到,设立并购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集中在文化传媒、互联网、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

继宣布转型进入旅游文化及相关产业领域后,山水文化67日公告,将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一只文化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用以参投或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文化类企业。受此影响,公司股价在9日冲至涨停板,最终收于16.42元。

在首期基金中,山水文化承诺出资5000万元以下,但不低于2000万元;七弦投资、六合逢春方面承诺合计出资不低于1.3亿元;七弦、六合出资不低于山水合伙企业资金规模总额的1%;其他资金由上述各方共同对外募集。山水合伙企业重点投资行业包括动漫、游戏、影视、旅游、演艺及移动互联网等领域。公司表示,其目的在于寻找和培育优质项目,成为山水文化日后投资并购的项目池,协助山水文化实现对大标的的并购。

就在今年3月,奥飞动漫也曾公告,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珠海广发信德奥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及相关顾问业务。双方均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其中奥飞动漫承诺出资4000万元,广发信德承诺出资6000万元。奥飞动漫表示,公司设立产业基金,将挖掘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潜在投资机会,加大投资力度,布局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的优质战略性项目。

医药领域也是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投资的热门领域之一。爱尔眼科便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参与设立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称,主要目的在于抓住医疗服务业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公司对眼科医疗服务业的投资能力。迪安诊断则“牵手”韩国SV Investment,合作设立和运营“迪安医疗大健康产业基金”,以韩国的生物技术与健康产业为主要目标市场,发掘和寻找投资机会。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并购基金较为活跃的产业通常有几大特征,一是存在整合机会,有大量中小型企业,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二是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受到政策扶植的领域;三是通过并购能够提升企业价值、扩大企业资源。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集中在文化传媒、医疗、互联网等新兴产业,此外,环保、铁路交通等受到政策扶持的产业也是并购基金投资的热门领域。

通过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上市公司改变了原有直接向目标公司增发股份完成收购的方式。一方面,引入PE等合作方参与收购公司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也借助机构经验,寻找合适的收购公司。

投行人士指出,当前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种是通过和PE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这也是上市公司普遍采取的方式之一。另一种是通过和券商合作,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以爱尔眼科为例,公司成立的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其管理人为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华泰证券直投业务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外,也有上市公司联合股东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谋求多渠道发展。

“和过去相比,现在上市公司寻找合作方更注重对方能够提供的并购重组及投资经验,以及专业的投资队伍,而不再单纯看重对方的出资额。”一位投行人士直言。

事实上,与此前一些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基金仅仅为了扩大投资面、获取投资收益相比,上市公司在当前的合作中正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长城集团在4月披露了公司设立并购基金的计划。公司设立金元惠理长城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围绕长城集团战略规划范围的产业整合。总规模不超过1.8亿元,其中长城集团认购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计划,在资产管理计划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五名委员中,长城集团委派两名委员,每名拥有一票的投票权,投资决策经超过三分之二的委员投票同意通过方为有效。但长城集团对拟投资标的具有一票否决权。该计划已于529日募集完毕。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基金进行产业整合投资,不仅可以实现产业并购意图,也加快了项目决策的效率,还可以避免收购对上市公司短期业绩造成的影响。

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方式之一,并购基金获得了机构的大力推崇。业内预计,将有更多PE联合上市公司成立产业基金的案例出现。

统计显示,20145月我国并购市场共完成100宗并购交易,其中披露金额的共有93宗,交易总金额约为4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并购案例数上升44.9%,金额数上升24.2%

清科研究中心对机构的调查显示,并购已成为VCPE市场关注的最大热点。随着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发展逐渐趋于成熟,股权投资市场上新的投资模式也不断涌现。清科研究中心认为,目前联合行业龙头或者上市公司成立产业整合基金时机已经成熟,机构布局并购基金步伐明显加快。

“当前众多PE和机构已经不仅仅与企业在某个具体的项目上合作,更多是与一家上市公司单独设立基金,是为上市公司量身打造的并购基金。”某券商人士表示,通过与产业资本合作,PE锁定了投资的退出渠道。

随着并购市场步入火热期,不少机构或上市公司开始倾向于从并购前端入手,寻找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并购标的并进行培育。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并购基金成为并购标的的孵化器,比起传统的直接收购模式更加灵活,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并购风险。中国证券报2014-6-11


【08】业内人士建言:新三板企业没必要考虑转板

“现在通过跟我们的学员聊天,发现他们考虑的已经不再仅限于是否需要上新三板这类问题了,而是考虑怎么样选择合适的主办券商,怎么样对企业进行合理的估值,以及上新三板后如何利用好各类融资工具。”昨日,在清华大学新三板投融资特训班间隙,清华大学出版社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张超中表示。他同时表示,到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没必要考虑转板,因为新三板未来肯定会逐步地成为一个有特点的市场。

“以前大家对新三板并不了解,更多的可能是想着怎么样才能去那里挂牌,然后再通过转板去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但是,通过这一年多发展,以及新三板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推出,新三板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挂牌,大家的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张超中表示。

转板是不少上新三板企业考虑的问题,对此,张超中表示:“如果说上新三板的目的是为了将来能够转板到创业板上市,那还不如直接放开创业板。”

他判断,未来三年内,挂牌企业可能就不会考虑转板的问题了,因为新三板未来肯定会逐步地形成一个有特点的市场,会有更多的高成长、创新型、轻资产、高附加值的企业加入,并由此成为新三板的主力军。

“我判断未来五到十年,新三板肯定会有类似谷歌、苹果、腾讯这样的公司成长起来。”张超中说。

日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预计今年8月份新交易结算系统能如期实现挂牌公司股票做市转让功能。对此,张超中表示,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对新三板肯定是个重大利好。但他同时也指出,虽然这能够在很到程度上活跃新三板市场,但是否能完全解决新三板目前交易不活跃这一问题还有待观察。证券日报2014-6-11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审计法实施条例拟修订:审计机关将接受双重领导

审计机关正职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今后将事先征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同意。

6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修改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各级审计机关不仅要接受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的直接领导,同时还要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并且,上一级审计机关对其正职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有重要作用。

国务院法制办在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提到,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领导体制,是为了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规定的地方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

国务院法制办在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现行《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加强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审计署起草《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是基于我国目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之一便是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机关领导体制。其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应当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而这在修改前的条例中并未提及。这意味着,各级政府将更加重视本级审计工作。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监督资源,避免政府其他部门与审计机关重复监督。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人力和经费,并为审计机关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征求意见稿规定,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检查考核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报告、述职等制度。

除了完善审计机关领导体制,征求意见稿在“审计机关职责”一章中新增了“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以及风险管控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意味着,政府债务将被明确纳入审计范围。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政府性基金缴纳使用、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住房公积金、公共维修基金以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等公共资金,也被明确纳入审计范围。

据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即从69日开始到79日结束。每日经济新闻2014-6-11


【10】工商总局细化反垄断法 禁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

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为推动创新、促进竞争,国家工商总局对《反垄断法》第55条进行细化,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将从五方面规范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首先,明确了“为了保护竞争和激励创新,制止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其次,禁止经营者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达成垄断协议。第三,除原则规定禁止经营者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外,分别规定了拒绝许可知识产权、涉及知识产权的搭售和涉及知识产权的不合理限制条件等具体情形。第四,规定了若干特定类型的行使知识产权行为是否构成相关垄断行为,如专利联营、标准制定和实施中的行使专利权行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行为以及滥发知识产权侵权警告函等。这些行为可能分别或者同时构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主要涉及后者。第五,规定了工商机关对经营者行使知识产权构成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处罚的依据、原则及具体罚则等。

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人介绍说,该局于2012年底组织专家启动了《规定》的起草工作。20133月以来,先后就《规定》初稿书面征求意见两轮,举办研讨会、座谈会5次,覆盖全国省级和副省级城市工商局,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法制办、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知识产权局等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十二个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电信、华为、高通、三星等19家国内外知识密集型企业、美国商会、美国律师协会等外资商会和机构,欧盟竞争总司、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加拿大竞争局等国外竞争执法机构以及国内竞争法专家学者。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规定》将从61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民意。中国新闻网2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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