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岩土”,股票代码:00254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
2014年7月28日,中化岩土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宋伟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24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本次交易中化岩土及其全资子公司泰斯特检测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强劲100% 股份、上海远方100% 股权,交易价格合计为808,000,000.00元,其中支付现金97,027,000.00元,发行股份118,200,000股支付交易对价710,973,000.00元。
通过本次交易,中化岩土将业务结构全面优化为集工程勘察、咨询设计、工程作业、后续配套服务及设备研发为一体的地基与基础工程综合服务提供商,并为公司未来向地下工程总承包、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领域拓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浩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中化岩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经办律师颜华荣、汪志芳、杨钊、倪金丹,为本次资产重组项目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