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曾子名参,是孔子思想的传人,论语记载孔子曾嘱咐其“吾道一以贯之”,并将孙子子思托孤于他。
曾子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做事是否尽心尽力了?与朋友交往是否信守承诺了?孔子之道是否践行了?
儒家的学术特征之一就是知行合一,治世和修身并行。不断反省是提高自身的重要方法,反省内容包括忠以做事、信以作人、践行理想。
此处的“三”有虚指和实指两种理解,但对理解本文无差异。“习”应理解为践行,和“学而时习之”同。先秦语言中“习”没有复习的意思。传,是指孔子传授的学说,即“所传”。孔子所传虽然包括专业知识,如“六艺”中的御、射等技艺性的知识,但显然该等技艺性的知识不能天天践行,所以主要是学说、思想。
忠于受托之事,是尽己所能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是发挥知识和才能实现理想的必要途径,更是修身养性完善自我的现实要求。诚信是儒家的大德,是君子作人根本,论语中还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的言论,诚信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社会合作能够正常开展的前提。儒家以弘扬本家思想为己任,强调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和宣扬儒家思想,把每天的行为与孔子学说相对照,日日检省,曾子宏道之坚毅可见一斑。
本篇于我们法律人的教义,一在于自我反省的精神,二在于对专业的孜孜以求,三在于对具体业务的勤勉尽责和与人交往的真诚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