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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发改委松绑原油进口权 成品油市场化跨出艰难一步
【02】“偿二代”过渡方案落地 一季度起报送偿二代报告
【03】报价系统进一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4】美国与欧元区分歧的经济之路
【05】“降息潮”接踵而至 离中国还有多远?
【06】信托迎来财富管理转型 直销将成核心
【07】深交所推进创业板改革 计划允许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
【08】曾俊华:将与内地研究进一步扩大RQFII投资额度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法院试水淘宝拍卖A股 南洋科技成首单
【10】最高检释疑抗诉马乐老鼠仓案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发改委松绑原油进口权 成品油市场化跨出艰难一步
国家发改委16日下发《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可使用进口原油,其中拥有境外油气资源、深加工和先进治污三类企业优先使用。
具体来看,用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目前已建成投产、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且符合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条件,并在淘汰本企业所有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年以下装置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用油数量与淘汰的落后装置能力和建设储气设施规模成比例确定。
其中,在境外合法投资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并取得实际产量,装置配套完善且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收率高,以及今年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且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三类原油加工企业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进口原油。
发改委有关司局负责人说,一直以来,凡是按规定程序批准建设的炼厂均可按核准能力使用国产或进口原油。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未批先建、扩建了一些炼厂,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规模偏小、技术水平低的落后产能,难以适应炼油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需要,也严重影响了炼油产业结构优化。因此发改委提出上述方案,既解决地方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问题,也淘汰落后炼油能力,运用市场手段优化产业结构。上海证券报2015-2-25
【02】“偿二代”过渡方案落地 一季度起报送偿二代报告
近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称“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以及《关于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发文之日起,进入偿二代过渡期。
据了解,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在过渡期内将同时报送“偿一代”和“偿二代”数据,而第一次报送将从一季度开始。
保监会明确,保险公司自2015年一季度起,编报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报告。保监会设置了灵活、富有弹性的过渡期,将根据过渡期试运行情况,确定新旧体系的全面切换时间。这标志着我国以风险为导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可比的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通知》规定,在过渡期内,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一代)和偿二代并行,保险公司应当分别按照偿一代和偿二代标准编制两套偿付能力报告,保监会以偿一代作为监管依据。
《通知》明确了各项监管规则在过渡期内的适用要求和具体标准,包括寿险合同负债的折现率曲线、巨灾风险因子和计算模板、利率风险不利情景、压力测试的必测情景以及需要编报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等。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将于2015年首次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监管评估,过渡期内监管评估结果暂时不与资本要求挂钩。
《通知》还强调,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在监管理念、监管框架和监管标准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险公司应当成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牵头,财务、精算、风险管理、投资、业务和信息技术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偿二代试运行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研判偿二代对公司战略规划、管理流程和产品结构的影响,积极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组织架构和信息系统,尽早达到偿二代全面切换的条件。第一财经日报2015-2-25
【03】报价系统进一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
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场监测中心)近日发布了《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对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在报价系统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业务的活动进行规范,内容包括注册条件及要求、转让方式、发行服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
《业务指引》指出,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应当就资产支持证券是否符合规定的转让条件,在发行前向市场监测中心进行沟通,并在线进行转让注册;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在线发行,对于通过报价系统在线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简化转让注册的流程;此外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可以选择协商成交、点击成交、做市等一种或多种转让方式,符合报价系统协议回购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也可以开展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
据了解,去年8月18日,第一只资管计划在报价系统正式发行,此后报价系统陆续推出收益凭证、次级债券、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短期债、并购重组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市场反应良好。截至2月12日,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共发行资管计划、收益凭证、次级债券、短期债券、私募基金等产品782只,募资规模共计371.39亿元。市场监测中心不断完善报价系统私募产品转让功能,为私募产品持有人提供退出通道。
业内人士表示,报价系统的加入无疑将为整个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市场注入一股新的活力,对于提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效率及产品流动性、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以及实现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政策方针等方面,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此外,作为四大转让场所之一,报价系统转让规则的发布,不仅标志着一个新的转让场所初步建立,更意味着证监会规划的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体系日趋完善。报价系统始终以促进私募市场发展作为自身的核心定位,其专注于私募业务的专业化态度以及“多元、开放、竞争、包容”的市场化理念,更加契合资产支持证券的私募属性。上海证券报2015-2-25
■金融 证券 基金与投资
【04】美国与欧元区分歧的经济之路
安本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在最新发布的环球投资展望报告中指出,踏入2015年,全球的经济趋势明显越来越不一致。于金融海啸之后六年多,已发展经济体系的政策同步现象已经不再,变为央行各施各法,而且结果也大不相同。最显著的例子莫过于欧元区与美国截然不同的命运。
安本表示,在欧元区,经济多月以来每况愈下,最终于12月份正式陷入通缩,整体消费物价指数由0.5%跌至-0.2%。欧洲央行于去年推出的抵御低增长及通缩措施仍未发挥成效,投资者也正在揣测央行将会实行全面的量化宽松措施。此外,油价于短短六个月内大跌58%,由每桶超过100美元跌至月内的每桶少于50美元,加重区内的通缩压力。希腊传出一连串财政及政治消息,加上将于1月25日举行大选,令前景变得更不明朗。民意调查的结果显示,反对紧缩政策及支持拒绝还债的激进左派联盟领先。德国的传媒议论纷纷,揣测如左派联盟胜出大选,希腊有可能推出欧元区。默克尔领导的联合政府作出强烈否认,表示目前无考虑此可能性。耐人寻味的是,希腊退出的威胁甚至低于三年前,但现行状况所产生的政治不明朗因素却引发市场波动,当中欧洲股市每日上下波动高达3%已是司空见惯。
一洋之隔,美国的经济情况大不相同。安本指出,12月份的失业率回落,显示2014年的新增职位大幅增长,是自1999年以来表现最佳的一年,整体失业率也跌至5.6%,相当于欧元区水平的一半。虽然工资增长仍然疲弱,引起一些人的忧虑,但安本预期美国经济将于2015年增长3.0%,远高于欧元的1.3%增长率。油价下跌有助刺激美国的消费开支。燃气价格回落也推动消费者信心上升,密歇根大学的信心指数已升至七年高位。于过去一年,燃料价格下跌及消费者信心上升,已经刺激美国的全年汽车销量按年增长13%。美国联储局认为油价疲弱只属「暂时性」,即使通胀初步因此向下,也不会采取任何行动。然而,虽然欧元区一样在某些方面受惠,但油价下跌却加深区内的通缩风险。
油价疲弱可能深化现行经济趋势,原因是如情况持续将会带动资源由石油出口国转移至进口国。Oxford Economics最近发表的研究报告A显示,在20个石油出口国当中,18个隶属石油输出国组织或身为新兴经济体系,但大多数净石油进口国都是先进经济体系。以2015至16年的预测计算,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及挪威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将会受到最大打击,而中国、印度及美国则属最受惠之列。
展望2015年,安本预期美国将会领先全球经济,英国则会表现强劲。研究团队预测美国及英国将分别于2015年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或之前加息。不过,英国的加息预测涉及一大变量,就是通胀可能进一步降温。假如欧元区陷入全面通缩,英国或会延迟加息。此外,考虑到英国将于5月7日举行大选,加上之后可能就是否留在欧盟进行公投,当地的政治局势不明朗。至于欧元区及日本,在某程度上应会受惠于能源成本下降,但同时面对政治风险。油价下跌令到新兴国家之间的优势逆转。预测中东地区的增长将会减慢,但印度等石油进口国将会受惠。上海证券报2015-2-25
【05】“降息潮”接踵而至 离中国还有多远?
就在中国沉浸在春节之喜时,他国央行可没有停下宽松的步伐。2月24日,土耳其央行宣布降息;2月23日,以色列央行时隔六个月后再度宣布降息。2015年以来,实行降息和宽松政策的央行已接近20家。
随着奔腾不息的全球宽松潮,加之中国经济数据不佳,市场最大的疑问无疑是中国央行何时加入“降息潮”?
海通证券昨日表示,通缩是当前经济主要风险,再次降息时机已经成熟。此外,摩根大通也表示,当前降息的必要性大于连续降准。
美联储1月会议纪要显示,仍倾向于维持近零利率更长时间,称如海外经济恶化、美元走强、中东和乌克兰局势紧张、希腊政局不稳等因素或给美国带来风险,但绝大多数委员对美国经济比较乐观,预计2015年下半年美国经济增速会超预期。主流观点认为,美联储应该会保持在今年中后期加息的预期不变。
当前,欧元区等国家和美国货币政策分化将造成跨境资本流动的不确定性增加。2015年中国的国际资本流动形势将告别过去单边流入为主的趋势,而是呈现更大波动性,目前需评估的是欧元区QE能不能一定程度上对冲美联储加息预期的负面影响。
统计显示,2015年年初至今,开始实行降息或宽松政策的央行依次包括埃及央行、印度央行、秘鲁央行、瑞士央行、丹麦央行(共4次降息)、土耳其央行(共2次降息)、巴西央行、加拿大央行、欧洲央行(QE)、新加坡央行、俄罗斯央行、澳大利亚央行、中国央行(降准)、瑞典央行、以色列央行。
继2月3日中国央行突击降准后,股市未见涨势,加之1月CPI数据低于预期、PPI通缩加剧,实际利率不降反升,因此市场对于央行降息的预期不断升温。
尽管春节期间“微信红包风”风光无两,但线上平台的热闹景象并无法掩盖低迷的实体经济和疲软的春节消费。海通证券研究所昨日撰文表示,房地产、汽车、家电、发电量等多项工业经济数据不佳,而2月物价的涨幅亦低于预期、CPI或仍在1%以下,种种迹象表明通缩是当前经济主要风险,再次降息时机已经成熟。
海通证券更是以三大理由加以佐证:一是通缩风险加剧,二是经济下行压力未减,三是货币信用创造萎缩。必须降低高企的贷款利率,央行去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不再讲“定力”,再次降息时机已经成熟。
兴业证券研究所也称:“接下来中国可能会维持‘汇率稳、货币松、财政积极’的基调。”
招商证券亦认为,2015年央行货币政策调整的节奏和方式有可能会更积极,低通胀的局面仍将持续给宽松政策创造条件,二季度初降息的概率可能性较大,且预计年内降息一次,降准2~3次。第一财经日报2015-2-25
【06】信托迎来财富管理转型 直销将成核心
“信托最大的转型是什么?实现由受托人主动发起变委托人主动发起,需经历增值、保值、财富传承三阶段。”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4信托年会上的这番讲话或将开启信托公司财富管理时代。
然而,对于大部分习惯传统融资类业务的信托公司而言,财富管理起点各有不同,毕竟财富管理考验着信托公司产品的丰富度、创新能力、资产配置能力以及品牌价值。
围绕高净值客户“全方位”的产品供给和理财服务是财富管理的核心,因此“产品先行”自然成为各家信托公司构建自身财富管理核心能力之首, 2014年至今多家信托公司已经开始集中丰富产品线。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财富管理市场还处在初级阶段,与国外市场不同,中国的高净值客户选择一个财富管理机构不是首先看这个机构提供资产配置的能力,而是看单一产品。
据第三方咨询公司调研发现,50%以上的高净值人士选择财富管理机构时,看重机构的品牌和信任度。业内人士指出,在大资管时代,投资者可选择的理财产品日益丰富,信托产品的稀缺性已出现递减效应。如何在泛资管时代培育自己的忠诚客户,加强品牌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话题。
区区数年,信托一跃而起拥有14万亿元规模,成为国内第二大金融门类,但是信托公司的品牌建设却始终停滞不前。去年某些信托项目兑付危机持续发酵,涉事信托公司由于缺少相应负责人,只能紧急抽调管理层、市场部等多个负责人,成立专项小组以应对危机事件。
监管层已经注意到信托业品牌建设的缺失,去年8月,银监会向各家信托公司下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以及相关指引细则,特别将品牌建设、舆情管理也都纳入考核。
其中公司声誉管理又包括信托公司的舆情监管、品牌建设,如果信托公司遭到客户投诉,且不能及时完善进行处理;或者记者向公司核实情况时,信托公司有意回避的,都将被倒扣分。
去年“99号文”推出后,大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开始建立直销渠道、布局财富管理业务。
据观察,目前各家信托公司团队规模从十几人到上千人不等。建立直销规模较早的信托公司如平安信托,全国销售人数在千人左右。对于中信信托、华能贵诚、外贸信托等央企背景的信托公司而言,机构客户偏多以及自身营销能力相对较强。
依托地方特色优势发展信托公司,如上海信托、苏州信托等,对第三方的依赖也不明显。尽管银行系信托公司也在积极建立营销团队,但有强大的股东――银行渠道背景作为依托,短期受到的影响较小。上海证券报2015-2-25
【07】深交所推进创业板改革 计划允许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
日前,随着唐德影视在创业板挂牌,创业板文化类上市公司已达14家。以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新一轮新兴产业和创新企业的快速发展,正在为创业板的未来创造广阔空间。深交所表示,将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通过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化水平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深交所表示,将不断创新,从制度建设入手,更加自觉、主动、全面地发挥资本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机制改革,为文化产业创造一个更加宽松、更加市场化、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创业板对我国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
一是增强开放度,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一方面,创造条件让国内已经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创业企业,能够回归创业板上市。另一方面,逐步让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创业板。借鉴境外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经验,加强与境外交易所的协作,探索市场合作新模式。
二是紧抓注册制改革契机,优化准入机制,增强对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包容性。推动加快发行上市节奏,争取小额、批量、快速发行。推动尚未盈利互联网及高科技企业上市政策尽早落地,研究丰富创业板市场内部层次、完善上市标准,推动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试点。持续研究创业板市场化改革创新措施,推动证监会及相关部委加大对VIE架构、跨期股权激励、对赌协议等的包容性。
三是加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制度的灵活性,贴近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公司的市场规律,支持公司做大做强。继续推动、完善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放宽对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的审核口径,降低审核门槛;研究推动创业板出台更加市场化的股权激励制度,降低对行权条件、授予比例、激励对象等的限制,满足创新型企业的激励需求;构建创业板差异化的并购重组制度,简化向无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批程序,争取在创业板试行小额快速换股并购制度。
四是信息披露贴近行业特征,深化监管转型,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未来,深交所将以信息披露直通车为基础,总结问题和经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创业板退市制度,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公司的监控。上海证券报2015-2-25
【08】曾俊华:将与内地研究进一步扩大RQFII投资额度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25日宣读香港2015/2016年度财政预算案时表示,将继续积极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包括与内地研究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即RQFII)计划的投资额度,并会争取尽快落实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为两地业界带来新机遇。
曾俊华表示,在加强与内地证券市场联系的同时,香港也一直扩大与全球各地的人民币业务往来。香港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离岸人民币银行业务、融资和资产管理中心,为世界各地的人民币交易提供服务。
去年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按年增加6成至6.3万亿元人民币,而人民币债券发行量则按年增加7成至2000亿元人民币。在2014年第四季,香港的人民币实时支付系统(RTGS)的平均每日处理金额高达8500亿元人民币,较上一年同期上升8成。中国证券网2015-2-25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法院试水淘宝拍卖A股 南洋科技成首单
2月15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上市公司南洋科技2000万股股票,最终成交金额超过2亿元,折合每股逾10元,较南洋科技最新股价11.55元折让13%左右。
据淘宝拍卖有关人士介绍,这是淘宝网首次对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由于用户量庞大,淘宝网在拍卖资产竞价方面,相对于传统拍卖,拥有“一免(佣金)”、“双高(成交率高、溢价率高)”和“三充分(信息展示、参与简单、透明公开)”的优势。
此次淘宝网上的上市公司股权拍卖,凡具备股票交易开户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截至当天上午10时,拍卖共吸引了19004人次围观。在2人参与报名竞拍下,最终以2.0412亿元起拍价“落锤”。
据悉,淘宝网此次公开拍卖的2000万股南洋科技股票属高管锁定股(限售股),是对南洋科技四大原始股东之一冯小玉个人债务的处置,拍卖过户后可转为流通股。2014年4月,冯小玉将所持2000万股南洋科技股权质押用于借款担保。同年12月22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作出民事裁定,责令冯小玉12月29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始终没有履行。2015年1月29日,法院发布拍卖公告,将于2015年2月14日10时至2月15日10时止,对被执行人冯小玉持有的南洋科技2000万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进行公开拍卖,以该股2月13日收盘价的90%计算每股价格,并乘以2000万,为拍卖标的的起拍价。
资料显示,冯小玉,浙江温岭人,南洋科技发起人之一,曾任公司总经理,上市前曾持有南洋科技18%股权,为第二大股东。南洋科技2014年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冯小玉持有4510万股南洋科技,其中144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冯于2014年年底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洋科技颇有故事。著名私募泽熙投资掌门人徐翔的母亲郑素贞2014年通过定增介入南洋科技,成为其第五大股东。该次定增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8.18元/股,发行数量1589.2万股,募资金额1.3亿元,由郑素贞一人包揽。上海证券报2015-2-25
【10】最高检释疑抗诉马乐老鼠仓案
史上“最大老鼠仓”——原博时基金公司基金经历马乐一案“判三缓五”后,引发市场一片“量刑过轻”质疑。为此,2014年,在不同诉讼阶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对马乐案进行抗诉。
2月15日,检察日报刊文《“最大老鼠仓”案为何被三级检察机关抗诉》,采访了马乐案公诉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黄锐意、最高检公诉厅起诉二处处长张晓津,释疑为何三级检察机关都对这一判决“说不”。
2014年中,马乐案先后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抗诉。
据了解,“80后”马乐,在硕士毕业后任深圳博时基金公司旗下“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他利用其控制的“金某”“严某进”“严某雯”证券账户先于(1至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至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非法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获利1883万余元。
2013年6月,深圳市证监局对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稽查发现,马乐通过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操作了上述股票账户。马乐获巨额利益,因其知悉“博时精选”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对基金有完全的控制权。而基金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属于刑法第180条第四款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故认为马乐涉嫌犯罪。2013年7月,证监会冻结马乐案件中涉案股票账户资金。同年7月17日,马乐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4年1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就马乐案向深圳市人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24日,深圳市人民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马乐案“判三缓五”的判决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人认为马乐案“量刑过轻”。
2014年4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收到马乐案一审判决后,经过讨论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于是就该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4年10月2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2014年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2014年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从马乐案量刑来看,是否“情节特别严重”是控辩双方争辩的焦点。
在黄锐意看来,马乐案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
依据刑法第180条第一款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规定,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刑法第180条第四款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日报援引黄锐意的话称,刑法第180条第四款中的“情节严重,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中的“情节严重”,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入罪门槛。量刑时,应全部援引第一款所规定的两种量刑情节。
黄锐意认为,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时间跨度长、交易金额及获利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应依照“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来处罚。考虑到马乐有自首、退赃情节,按照最高法的量刑指导意见,法院对其判处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是合理的,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则明显与其“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不相适应。
检察日报并援引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的看法强化了这一观点。
阮齐林亦认为,刑法第180条第四款的“情节严重”,只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要素,量刑时应引用第一款所规定的全部法律情形:“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定刑必须是明确的,所以,刑法条文的后款在援引前款法定刑时,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一定引用的是全部法定刑;如果是部分引用,一定会有明确的表述。”
2014年4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收到马乐案一审判决后,经过讨论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于是就该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日报报道中,对抗诉的过程给予了详细报道。
黄锐意介绍,在收到马乐案判决书10日内,该院将《抗诉书》交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连同本案的案卷材料一并递交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法人民院收到后,给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出《调阅案卷通知书》,并把案件材料送达省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
2014年8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之后支持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该院认为,对刑法第180条第四款中“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依照”,即“全部参照”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不同量刑档次,据此,马乐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2014年9月22日,马乐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刑法第180条第四款只规定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情节,并未规定本罪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故维持原判。
马乐案的终审也引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2014年11月27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终审裁定确有错误,提请最高检抗诉。
2014年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张晓津看来,最高检对马乐案提出抗诉,也是要通过该案向社会传递一个信息:刑法第180条第四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有两个量刑情节:“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要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张晓津分析说,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最高检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法院对于抗诉案件可以裁定维持原判;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重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导致量刑不当的应依法改判。
黄锐意介绍称,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所以,马乐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后,后面的抗诉便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并不影响二审判决进入执行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马乐的辩护律师刘子平曾向媒体表示,“老鼠仓”案里,基金经理们很多时候信息是靠自己分析判断的,其获得的渠道与内幕交易不同,因此,“危害结果也没有内幕信息犯罪那么大”。
阮齐林认为,对于交易次数多、交易额和获利特别巨大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行,适用缓刑,不足以实现刑法报应和预防的目的。东方早报2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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