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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5016期 2015年1月23日

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5016期  2015年1月23日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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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标题下方 ↑ 订阅国浩律师事务所微信平台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01】国务院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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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国务院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02】我国启动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03】财政部依法创设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4】欧版QE“真面目”料引爆全球市场

【05】保监会连开四个座谈会促改革

【06】中小企业私募债前途生变

【07】中注协一月内三次约谈事务所剑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08】政策限制+金融市场不成熟中国版REITs尚难落地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离岸天堂不再?中国严打海外避税

【10】标普中刀,SEC首罚评级机构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国务院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为规范和引导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昨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现阶段通过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意见》提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应坚持公益性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要公开公正规范,因地制宜,要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在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新的市场形式。

《意见》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性质,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现阶段通过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包括承包到户的和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明显的资产使用权租赁市场的特征。流转交易以服务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流转交易目的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具有显著的农业农村特色。

根据《意见》,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即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

现阶段市场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之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意见》还提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对市场运行、服务规范、中介行为、纠纷调处、收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地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证券时报2015-1-23


【02】我国启动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这是我国深化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提高财政政策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一项重要改革。

实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是工业化国家预算制度的一个共同特征。OECD国家通常会编制一般为35年的中期预算框架。

据了解,中期财政规划是指财政部门会同政府各部门在分析预测未来35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的跨年度财政收支方案。

按照部署,我国初步实施的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中期预算。

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要求,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必须在中期框架下进行。

意见明确,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存在的问题;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

意见要求,制定延续性政策要统筹考虑多个年度,可持续发展,不得一年一定。对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就业等方面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有关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新华网2015-1-23


【03】财政部依法创设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财政部日前出台《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按政府采购法的授权,依照“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创设了新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政府采购法明确,政府采购采用的方式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外,还包括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按此规定,财政部创设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根据《暂行办法》,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暂行办法》还对竞争性磋商的适用范围、磋商文件原则和内容、供应商选择、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专家和磋商小组成员的职责、磋商的要求、磋商报价、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退出、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的终止情形等做了明确规定。

在适用情形上,《暂行办法》明确了五类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项目。其中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在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上,竞争性磋商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暂行办法》要求,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此外,为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暂行办法》还强化了采购信息的公开。其中规定,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暂行办法》还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据了解,财政部此次创设的竞争性磋商方式与欧盟的竞争性对话(Competitive Dialogue Procedure)较为相似。竞争性对话目前在欧盟国家已经逐渐成为采购实体比较青睐的采购方式之一。在法国和英国,这一程序的使用已经占到采购总量的40%左右,而在其他成员国以及欧盟体系和机构则占到10%左右。根据欧盟的相关规定,竞争性对话是任何经济实体均可要求参与的一种程序,采购当局同获准参与这一程序的候选人进行对话,其目的在于确定一个或多个能够满足采购当局要求的合适的解决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要求被选中的候选人投标。在适用情形上,欧盟规定,该方式只适用于比较复杂的特殊采购合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采购方自身无法确定满足需求的技术方案;采购方无法单方预先确定采购方案的法律或财务方面需补充的事项。相关业内专家认为,竞争性对话与谈判最大的不同在于,竞争性对话提供一个结构性的投标方法,并且规定了在采购当局接受最后投标后,与提交最终投标的投标人以及随后提供经济最优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讨论的规则。在适用的依据方面,竞争性对话的基础在于合同特别复杂,而谈判的基础在于数量多并且比较普遍,难以确定技术规格。中国政府采购报2015-1-23



■金融 证券 基金与投资

【04】欧版QE“真面目”料引爆全球市场

欧版货币宽松政策(QE)的尘埃落定再度扰动了全球市场的神经。

昨晚北京时间21:30左右,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在万众期待下公布了每月600亿欧元的购债计划,这一超市场预期的消息祭出,欧元即刻下挫,刷新对美元汇率日内新低。与此同时,欧洲股市普遍笑脸相迎,德国DAX30指数上触纪录高位。此外,欧美国债收益率悉数下跌,美元指数一路飙升,COMEX黄金期货价格一举突破1300美元大关。

欧洲央行此次推出的刺激规模大超市场之前所普遍预期的每月500亿欧元的购债规模,欧元应声大跌或许并不令人意外。“若欧元对美元出现大幅下挫,汇价很可能快速跌至1.10。”瑞银此前表示。

上周五,欧元对美元跌至11年新低1.1459美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欧元对美元累计贬值5%。尽管如此,看空欧元已成为当前市场的主流趋势,欧元是否真的会“丧命”于本次货币政策会议?

近日愈加凶猛的下跌行情已让包括高盛、德银、摩根大通在内的多家国际大行给出了两年内欧元对美元跌至平价甚至更低的预言。瑞士信贷和野村证券亦成为“平价预言”阵营的最新成员。他们的观点基本一致,若本次会议购买主权债券的预期尘埃落定,欧元则可能跌至与美元平价的水平。

“目前来看,欧元的跌势极不可能很快停止。美国经济加速扩张,对比欧元区落入通缩窘境的差异,欧美央行的政策在2015年将出现明显分化。美联储迟早会加息,这将提振美元汇率并削弱欧元汇率,欧洲央行注定祭出QE举措,这可能通过向市场引入新的欧元拉低欧元价值。”外汇经纪商easy-forex易信中国区首席交易官孙宇日前表示,欧元美元在201611月美国大选之间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跌破平价,但是美国利率需在2016年涨到2%以上才有可能将欧美送至平价。

“作为中长线投资者,基本面因素的变化是目前导致欧元走低的主要原因,如果欧洲经济复苏止步不前,货币宽松政策持续加大,不排除欧元对美元在今年内会出现跌破11的可能。”孙宇表示。

欧央行最新举措正使得资金开始不断寻求“避险”之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以来,黄金在市场的一片唱衰声中意外“蒸蒸日上”,似乎正在从欧洲可能大量增加的货币供应中获益。

市场人士指出,欧元区经济和政治的不确定性激发了黄金的避险需求,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剧了市场担忧,今年以来,黄金价格累计上涨达10%。不过,巨大的涨幅引起了一些交易员的担忧,金价仍可能有回撤的风险。

美联储加息、欧元区危机的缓解和实物需求疲软成为威胁金价的三大因素,而黄金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美元。美国经济的复苏势头蒸蒸日上,2015年美联储加息引起美元升值,若今年美元继续高位企稳,那金价对于他国买家而言将更加昂贵,打压需求和价格同步走低。强势的美元指数将限制金价短期的反弹幅度,黄金在2015年或许仍难有起色。

此外,股市的表现强劲,亦使得金价的上涨有待观察。市场预期欧洲央行QE将激活欧元区经济,企业盈利好转,欧股有望直接成为受益者。昨晚,欧洲股市普遍走高或许就是一个很好的回应。

“外贸型经济体自有的货币贬值直接利好出口,对于企业盈利和股价推动是很直接的。”某大行投资人士此前表示,从欧斯托克600指数来看,超过55%的欧洲大型企业盈利来源来自海外,20%的欧元贬值则带来了20%的汇兑收益,直接带来了营业收入的增加,这对企业股价有很大帮助。较看好的是与医疗、工业相关的行业,非必须消费品如汽车、奢侈品等板块。

尽管如此,亦有金融机构怀疑欧洲央行是否能够达到或超过市场预期推出能够扭转局势的欧元区经济刺激措施。若欧央行注入的资金加剧资产泡沫而不是流向实体经济,最终则可能导致变相货币贬值,恶性通缩,从而导致经济脱轨。第一财经日报2015-1-23


【05】保监会连开四个座谈会促改革

昨日,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好2015年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先后主持召开相关部委、保险机构、保监局和机关部门等四个座谈会,分析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听取对保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项俊波指出,新常态是党中央在科学把握规律基础上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做出的重大判断,保险监管系统要科学分析行业发展内外部因素的显著变化,引领保险业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是提高保险监管决策科学性、有效性的重要途径,是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工作的需要。在2015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前召开座谈会,有助于全面分析保险业发展趋势,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保险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座谈代表对2015年保险业改革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包括,切实推动“新国十条”政策落地;拓展创新保险服务功能。同时,要进一步梳理监管现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简政放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需要根据金融行业监管的特点进行系统梳理,顺应市场规律把握节奏和次序,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情况,降低改革成本。上海证券报2015-1-23


【06】中小企业私募债前途生变

据业内人士透露,自2012年年中以来试点逾两年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在近期生变。交易所拟择机不再负责私募债备案。中小企业私募债或将并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范畴,具体名称是否保留尚不确定。

证监会115日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大大拓宽了公司债的发行主体范围和发行方式。该办法就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对发行主体的条件和资信标准并未做出硬性规定,这使得中小企业私募债目前相对宽松的发行条件不再具有特殊的试点性质,基本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范畴所覆盖。

某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就表示,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后,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只要发行人和特定投资者之间达成共识即可备案发行,已没有必要专门另设中小企业私募债。如果对一些规模更小,资信标准更低的主体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加强风险管理,只需要出台一些细则加以规范即可,例如限制投资者范围、出台发行主体所在行业的负面清单等。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承销机构或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后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材料齐备时就应及时予以备案,不进行合规性审查。获得备案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

据了解情况的券商人士透露,为了对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所正在草拟相关业务指引,实现交易所由备案机制向挂牌机制的转换。同时择机不再接受私募债券的备案,相关备案规则予以废止。之前已受理的私募债券,应当对照新的规则,补充相关材料,交易所将按照原备案流程完成备案。

中小企业私募债于2012年开始试点,当年6月发出首单,在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运行过程中,中小企业私募债也出现了一些乱象。银行借道私募债发放表外贷款、地方政府城投平台借壳融资的现象时有发生,2014年下半年一些信用事件也零星出现。不久前上交所就曾发文细化私募债风控要求,将个人投资者、针对个人投资者的非主动管理的金融产品、全部资金仅用于购买单一私募债券的金融产品及有限合伙企业排出合格投资者范围。

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后,公司债发行主体从上市公司扩展到绝大多数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可在更加全局性的制度安排中寻找更加市场化的解决方案。而带有试点性质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渐淡出,也在情理之中。上海证券报2015-1-23


【07】中注协一月内三次约谈事务所剑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部分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这是中注协近一个月内第三次约谈会计师事务所。据介绍,此次约谈涉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一是以“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对瑞华、天健2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当面约谈和书面约谈;二是以“并购重组后业绩大幅下滑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当面约谈。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升级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活跃,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扩展升级,新兴产业内部并购整合,对事务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重大资产重组往往涉及复杂、特殊的交易和事项,不少情况下存在“对赌”协议,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较多,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控制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判断要求较高,事务所要对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予以高度关注。

要关注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同时充分评价资产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复核其使用的数据、假设以及评估方法的合理性,关注重组时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否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要判断交易对手是否为未披露的关联方,关注管理层识别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和潜在的利益输送。

要充分关注商誉确认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应确认但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和职工薪酬,详细审查被审计单位商誉减值测试的程序及计算过程,并结合交易定价时对未来的预期、并购后实际经营情况等信息,综合判断是否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对重大资产重组后治理层和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上市公司,要了解新的治理层和管理层是否熟悉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则、是否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等,充分评估相关变化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影响,考虑是否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

并购重组存在业绩承诺条件的,应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业绩表现,比较与原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评估报告的差异,分析差异原因是否合理,是否表明原估值可能存在不公允、不合理甚至差错的情形,充分关注年度内出现的异常交易、新增大客户、关联交易等,考虑管理层为达到业绩承诺而操纵业绩的可能性。证券日报2015-1-23


【08】政策限制+金融市场不成熟 中国版REITs尚难落地

日前,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表示要建立多种渠道发展租赁市场,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一时间,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热潮涌动,各方都在期待中国版的REITs能够尽早落地。

尽管2014年中信证券和苏宁云商已经开始试水REITs,但是在目前的金融监管环境下,我国房地产证券化产品离典型的REITs还有很大差距,开发商的担保责任、物业抵押、股权转让、收益率等都受到严格的限制。

新加坡大华银行上海分行一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中国对REITs的发展存在诸多政策限制,金融市场也不成熟,REITs还不具备真正落地的条件。

20145月,中信证券推出“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被认为是国内和典型REITs最接近的产品,该产品最大的突破在于可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从而实现了REITs产品的流动性。201412月,中信华夏苏宁云创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信苏宁)成立,该产品推出的售后返租类似REITs的做法。

以上两款已经面世的类REITs产品,持有物业分别为写字楼和零售物业,均为商业地产。而住建部《意见》则是“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对此,曾有房地产开发商表示,一来住宅的租金回报率较低,达不到REITs对收益的要求,二来对开发商而言,出于回笼资金的考虑,更倾向于卖房而非租房。

而即便是商业地产的证券化,与国外标准化的REITs产品也存在很大差异。据了解,中信启航优先级每次转让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劣后级不得低于3000万元,高昂的投资成本使得流动性大打折扣,也未能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此外,中信启航和中信苏宁受制于资产支持计划的私募定位,投资者限制在200人以内,流动性仍然较弱。

五牛基金投资副总裁吕伟宾表示,目前国内这些类REITs产品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特定投资人,无法在公开市场发行并交易;二是有预期年化收益,和市场波动并不挂钩;三是无法做到像上市公司那样,进行公开的信息披露。

在这一背景下,上述类REITs很难大规模推广,更难以帮助整个地产业实现资产证券化。

实际上,国内的REITs产品也都在尝试增强流动性,期望能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来实现REITs产品的成熟化。《在中信苏宁发行推介材料中,其预计在3年内通过公开发行REITs实现公募上市,但能否成行主要取决于政策上是否放行。

海通证券研报显示,我国当前的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均是私募定位,投资对象单一且均为被动管理,偏债权而非股权,主要是为了满足原始权益人的融资需求,有预期收益率且到期需偿还本金,而国际上典型的REITs本质上类似于房地产公司,投资REITs便是投资于该公司的股票。

国内REITs目前无法改变私募的定位,只能停留在“假股真债”的阶段。吕伟宾认为,目前市面上几乎没有已经打造成型的REITs产品,主要原因还是政策限制,资产管理企业在产品设计上没有参照依据,不知道边界在哪里,摸索起来难度非常大。

2015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行情并不乐观,尽管住建部推进租售并举,将公租房租赁作为试行REITs的窗口,但是金融监管体系并不完善,不动产的证券化产品无权转化成有价证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监管程序存在很大差异,但是监管部门并没有相应的措施出台。

据了解,美国REITs的主体是权益型REITs,本质上是房地产公司的股票,因而REITs整体收益率走势与股指一致,长期来看REITs收益率表现甚至好于股指,这在国内却很难实现。

不仅REITs的发展存在难度,其他房地产金融模式,如产业地产私募基金、将物业拆分独立上市等也面临很大的难题。

绿地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玉良曾拿国外案例介绍称,海外很多商业地产是由保险资金投资的。和其他资金相比,保险资金的资金回报要求较低,周期也比较长,最适合投资需要中长期运营的产业地产物业。但在国内,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房地产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保险资金很难大规模流入投资性房地产。

类似的政策性限制还有很多,这成为房地产金融化的一个拦路虎。

海通证券研报称,REITs的推广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作为房地产证券化领域“最先进生产力”的体现,其成功推广对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水平的要求较高,需在物业资产权属、税收政策、产品上市与交易、投资者范围等方面进行统一部署方可成行。

吕伟宾认为,REITs的推广需要多个领域的配套措施。目前REITs最大的掣肘在于税收,只有税务部门对租赁物业实行税收优惠,REITs的收益率才能有所改观,更多的投资者才会进入这一领域。他指出,从目前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来看,尽管不少基金都在布局REITs产品,但是目前发展REITs产品的时机还不够成熟。

吕伟宾指出,我国央行、住建部都曾试图推动REITs发展,但却始终未有太大进展,究其原因,还是因为REITs发展所需的各项条件无法全部满足。未来只有住建、财税、证监、保监、银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为REITs提供配套发展环境,REITs才有可能真正落地。每日经济新闻2015-1-23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离岸天堂不再?中国严打海外避税

在全球大多数政府联合掀起的打击跨国企业避税浪潮下,已经踏上“走出去”战略的中国也祭出重拳。

21日起,有着反避税“兜底”之称的《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施行。国税总局称,这是落实高层指示,开展“打击国际逃避税”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

这将让中国税务机关在打击跨国企业避税行动上坚决主动,也让希望进入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的企业知道,“天堂”已然不再。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过去数十年中,部分跨国企业利用各国间税务漏洞或税法差异进行税收筹划,将大部分利润转移到低税地、避税地,从而大幅降低其总体税负。这其中的非法避税行为曾让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颇感头疼。

金融危机之后,财税收入总体减少的背景下,打击非法避税更是变成了影响一些国家“钱袋子”的头等大事。

2013年,G20(二十国集团)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议启动了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行动计划,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44个国家向跨国企业避税行为正式宣战,一场国际反避税大行动就此展开。

这场打击国际逃避税的“联合战役”也得到中央高层的直接关注。

201411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峰会上指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这是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在国际重大政治场合就税收问题发表重要意见。

中国之所以如此重视反避税,是因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引进国之一,中国深受避税之害。中国国税总局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为4.6亿元,而2013年这一数字达到了468.6亿元,累计增幅达100倍。

由于中国是最受国际投资关注的投资目的国之一,打击国际避逃税,首先是针对跨国企业在华逃避税,防止它们将应纳税款“暗度陈仓”。

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加大力度打击“引进来”的企业的非法逃税,其中最让官方引以为豪的案例就是追讨一家知名跨国企业税金的案例。

2012年,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历经3年多的调查和艰苦谈判,让该跨国企业最终向中国子公司补税及利息共计8.4亿元。而且未来每年将为中国增加税收1亿多元。

其避税手法近期被官方媒体披露:上述跨国公司的中国子公司以供研发服务和技术支持的特许经营费用为由,将半数以上的利润转移给母公司,从而造成中国子公司常年亏损。

尽管官方媒体以M公司来不点名地披露案情,但从公司的相关信息来看,媒体和业内人士均认为M公司可能就是微软。

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反避税行动也瞄向了中国“走出去”的企业。

就在20149月,中国国税总局发文要求各地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对象是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尤其是针对向避税地等低税国家和地区的支付。

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晓悦近日表示,此次排查发现了很多问题。

例如,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很多中国企业通过在避税地设立公司,将在国内培育起来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到避税地,再向中国国内企业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正常情况下,针对中国培育起来的无形资产应该由国外企业向中国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这种本末倒置的安排使中国本土公司不但无法收取费用,反而向外支付费用,两种效应叠加造成税收严重流失。

安永大中华区国际税务主管合伙人蔡伟年表示,受控外国企业将是税务机关下一个加强管控的对象。

所谓受控外国企业,是中国居民(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中国所得税税率水平50%的国家(地区),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外国企业。受控外国企业,造成国内税收严重流失。

蔡伟年称,这些年受控外国企业越来越多,随着未来几年中国海外企业经营情况改善,其将海外利润放在受控外国企业,将造成中国税收严重流失。

王晓悦表示,未来两年中国反避税会有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计划。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也是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所明确的。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例如,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在英国、百慕大群岛等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上述企业应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业内人士看来,全力打击国际逃避税除了企业也包含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规范。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就强调,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在去年底公开表示,要加强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已经有地方政府召集辖区内最大的150家企业的高管开会,讨论其驻外员工在中国交税的义务。

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里明确,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中税咨询高级合伙人、GTS税务顾问蒋重阳表示,上述征求意见稿里提出“关联方”概念,而现行法律则是“关联企业”。“关联方概念包括关联企业也包括关联个人。税收征管法是程序法,引入关联方概念,意味着未来个人也将成为反避税对象。”

另外,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还新建了纳税人识别号。“这意味着如果个人是重点税源,那个人财产也可能要向税务局申报,当然一般人可能不用申报,但这意味着富豪榜的老板未来可能被要求向税务机关申报财产。这些都是潜在措施,对富人征税力度可能加强。”但蒋重阳表示,中国可以对个人境外收入征税,但公民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去做是另外一回事。

他表示,随着“走出去”的推进,这也让税务机关迫切需要管好个人的境外收入纳税问题,有时候个人向一些税务机关报告境外收入,税务机关也不知道该由谁来负责、纳税系统如何处理等。

蒋重阳认为,目前中国对境外收入免扣额度是一致的,但考虑到当地生活水平,不同区域理应有不同标准,比如,欧洲免扣额可适当提高,而在非洲可以适当降低。

蔡伟年表示,中国应该学习美国对国民境外收入个税征收体系,包括美国税务机关可以掌握居民海外收入账号和完善的申报纳税服务。第一财经日报2015-1-23


【10】标普中刀,SEC首罚评级机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1日宣布,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已经同意向联邦和州监管机构支付总额超过7700万美元罚金,以了结针对该公司就某种商业抵押支持证券评级误导投资人的指控。

据悉,这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第一次对世界主要评级公司采取处罚措施。根据和解协议,标准普尔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超过5800万美元罚金,向纽约州检察机构支付1200万美元罚金,向马萨诸塞州检察机构支付700万美元罚金。该公司同时将被禁止从事该商业抵押支持证券评级业务一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标准普尔发起三项指控:一、2011年,该公司披露的评级办法与其实际评级方法不同;二、2012年年中,为赢回市场份额,该公司对其采用的新评级标准进行了虚假、误导性宣传;三、201210月到20146月,标准普尔对其一项重要评级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放松了其评级标准,与其公布的评级标准不符,但该公司却未向投资者完整披露此改动。

FT中文网报道,标普称其在2011年使用一种方法为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交易评级,实际上那时它已更改了自己的模型、降低了这些模型的谨慎程度。当这些差异被发现时,标普撤回了对六笔“管道CMBS”(conduitCMBS)交易的评级。

美国证交会121日表示,它已对前标普CMBS业务主管芭芭拉·杜卡(Barbara Duka)提起行政诉讼。美国证交会称,杜卡牵头调整了评级标准,使之更有利于发行方。杜卡否认自己有任何不当行为,并要求将本案移交联邦法院。

需要说明的是,评级机构的酬劳来自于债券发行方,因此可能会有动机对债券的信用度给出尽可能乐观的评估。而投资者依赖信用评级来评估特定债券的风险。

标普未承认这些新的指控,尽管它部分承认了在2011年的CMBS评级上存在过失的事实。标普发言人称,公司将“继续在人员和技术上进行投入,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和解可能成为就标普金融危机期间抵押贷款评级达成更大规模和解的前奏。

标普还面临着美国司法部2013年提出的民事诉讼,这起诉讼追索的金额超过50亿美元。美国司法部指控标普,在走向金融危机的那些年里,涉嫌夸大对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的评级。

在金融危机之后,标普及其竞争对手始终处于密集的监管审核之下。

SEC执法部门主任安德鲁·塞尔斯尼说,当给商业抵押支持证券等复杂证券评级时,投资者需要标准普尔这样的评级机构能够诚信行事。但是,标准普尔却将自身利益置于投资者的利益之上,通过放松评级标准来拓展业务。

美国《华尔街日报》数据显示,纽约华尔街大银行已为与全球金融危机有关的行为支付超过1000亿美元,以就相关诉讼达成和解。然而,国际评级机构为此“出血”却相对较少。

美国证交会121日的声明虽然关联标普在金融危机之后的行为,但却是2008年以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第一次在三大评级机构头上“动土”。

塞尔斯尼说,2008年后,投资者对标普某些评级办法一无所知。美国证交会的发现“反映标普文化的深层次失败,以及未能从金融危机中吸取教训”。

不过,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分析师理查德·希尔(Richard Hill)表示,禁止标普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从事CMBS管道交易评级业务的决定,不大可能对整个市场产生很大影响。据他估计,自金融危机以来,标普只对24笔此类管道交易作出评级,而其间入市的此类交易总计有146笔。东方早报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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