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国务院明确已出台税收优惠按规定期限执行
【02】中央统战部印发意见 就“一带一路”战略作出部署
【03】商业健康险个税新政落地
【04】审计署跟踪重大政策 社会组织也列入范围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5】货币政策中性基调未变
【06】跨境资金震荡或将加剧 无碍资本项目开放进程
【07】养老金亏空或超三千亿 专家建议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
【08】期货公司A股IPO现曙光 上市之路各有不同
■产经贸易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环境保护税等新税种立法
【10】海力士保险赔案余波:乐爱金已预赔1500万美元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国务院明确已出台税收优惠按规定期限执行
针对各地区、各部门近期在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中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中国政府网11日对外公布了国务院最新通知,明确已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应按规定期限执行。
这份名为《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去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进一步规定。
通知明确,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通知还指出,《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新华网2015-5-12
近日,中央统战部印发《关于统一战线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意见》,要求各级统战部门深刻认识“一带一路”战略的全局意义,准确把握中央关于“一带一路”的重大部署,把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作为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
《意见》指出,要按照中央统一决策和要求,围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统一战线各领域不同特点,明确服务的思路和任务,加强资源整合,真正有所行动、有所创新,贴近实际、注重实效。
《意见》指出,要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各方面力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围绕积极建言献策、推动经济合作、促进人文交流、传递正面声音等发挥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深入“一带一路”前沿和一线实地考察调研,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成果。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资源开发、工程承包、构建销售网络等。支持民族地区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重大契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鼓励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将自身事业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紧密结合,共享发展机遇。引导统一战线各类团体和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民间组织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对外交往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疑释惑,展示中国开放、包容和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意见》要求,各级统战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一战线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有效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统一战线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意见》还就当前统一战线服务“一带一路”战略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中国经济网2015-5-12
【03】商业健康险个税新政落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通知称,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通知还明确,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而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则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中国税务网2015-5-12
【04】审计署跟踪重大政策 社会组织也列入范围
5月11日,审计署印发《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意见 (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跟踪审计的对象包括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必要时延伸审计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项目建设单位等。
审计署称,跟踪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揭示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意见》称,跟踪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下一步将采取的措施等。
对于此次公布的《意见》,审计署表示,跟踪审计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审计周期,按季度划分工作阶段,审计署将定期向国务院报送综合报告。
《意见》除去中央各有关部门外,特别提到,将会对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进行审计。《意见》提出,跟踪审计的对象包括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必要时延伸审计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项目建设单位等。
按照审计署的说法,跟踪审计是为了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审计署计划,将建立健全跟踪审计的长效机制,提升跟踪审计质量,为保证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化保障。每日经济新闻2015-5-12
■金融 证券 基金与投资
【05】货币政策中性基调未变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
央行降息或可看做是对近来甚嚣尘上的“中国版QE”的最直接反击——宏观调控中货币政策的常用工具仍然有效。通过降息这一传统货币政策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改善实体经济部门的财务状况,其微调效果仍可以预期。而建立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失灵基础上的所谓“中国版QE”,显然与现实不符。同时,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的幅度表明了中央政府的自信:虽然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但继续挖掘经济潜力的条件仍较充分,利率政策只是宏观调控的逆周期调节工具,对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定向调控,货币、财政政策仍有足够可发挥作用的空间。
事实上,银行间利率从3月以来已持续下降近200个基点,再加上几次降准,当前市场对央行货币政策的适度宽松已有预期,并对保持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中性基调表示了欢迎。最直接的表现,是继上周五沪深股市下挫反弹后,11日在降息消息的刺激下放量大涨,上证综指上涨127.66点,涨幅3.04%;深圳成指上涨463.63点,涨幅3.20%,让上周五入市抄底的股民们感受到了明显的赚钱效应。
央行表示,此次进一步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重点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行,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对这几句话的解读如下:
一是降息存在必要性和可行性。从统计数据看,4月份中国出口同比下降6.2%,外需低迷;PPI同比下跌4.6%,环比下跌0.3个百分点;一季度步入1时代的CPI,4月环比下跌0.2%。这使得通过名义利率的降低,拉动实际利率下行以释放通缩压力成为必然选择。不过,考虑到避免人民币贬值问题,为了应对外汇占款下降使得市场流动性收紧,央行将更加倾向于降准工具而非降息,这或许也是在全球降息的大环境中,央行本次只小幅下调利率0.25个百分点的另一个理由。从未来预期看,降准的幅度和频次或会高于降息。
二是降息对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效果最直接、最明显。今年一季度,在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明显下滑、工业产品出厂价格连续下降的大背景下,工业企业仍实现了利润增长,止住了2014年7月以来连续下滑的势头,这其中,通过降息降低了企业财务费用,减少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十分明显。在PPI继续下降、出口不振、需求低迷的条件下,为继续缓解企业压力、维持企业利润、增强企业活力,再次降息亦势在必行。
三是中性适度的货币政策基调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中国版QE”的论调,鼓吹中国货币政策的量化宽松,实际上,尽管今年以来已经数次降息、降准,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根据流动性供需和经济形势等条件的变化进行适度调整以及综合运用价量工具保持中性适度货币环境的基调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3月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11.6%,仍低于12%左右的全年预期目标。利率工具的运用,始终没有突破预定的政策目标范围;同时,存款准备金率仍达18.5%。从这些方面看,一连串的降息、降准并不能和“强刺激”、“大放水”划等号。相反,基于当前国内外的客观环境,货币政策在未来仍有继续微调的空间。
值得强调的是,此次降息进一步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由基准利率的1.3倍扩大至1.5倍,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不断扩大,使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显著提高,这是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距离最终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或只差最后一步;同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也有利于资金价格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这也可视之为给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金融环境的积极举措。中国经济时报2015-5-12
【06】跨境资金震荡或将加剧 无碍资本项目开放进程
受汇率、利率以及市场预期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今年资本和金融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有可能振荡加剧。
这是外汇局11日公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4》中对今年国际收支的预测。年报预计,2015年我国国际收支仍将呈现“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下跨境资金双向波动”的新常态,部分领域的跨境套利投机活动需要密切关注。
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我国资本项下开放的进程。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是年报中披露的今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央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易纲在年报致辞中表示,今年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经济复苏态势不均衡,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取向分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尽管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只要经济基本面以及地缘政治环境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2015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仍将保持“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向波动”的格局。
其中,经常项目有望继续保持一定顺差。年报指出,货物贸易作为经常项目顺差主要来源的地位不会改变。如果油价等大宗商品价格继续低位徘徊,压低进口价格,加之美国经济持续复苏,我国主要出口伙伴国经济体表现将好于 2014 年,货物贸易顺差有望继续增加。另一方面,受国内居民境外旅游、留学等消费刺激,2015 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上述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促使 2015 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规模可能增加,但预计经常项目顺差与 GDP 之比仍会保持在国际公认的合理范围之内。
而资本和金融项下的情况显得较为复杂。年报预计,汇率、利率以及市场预期等因素综合影响,将在短期内加大跨境资金的双向波动,部分领域的跨境套利投机活动需要密切关注。
从外部环境看,美国经济复苏势头良好,不排除2015 年下半年美联储可能启动加息周期,带动美元进一步走强。同时,近期国际环境动荡不安,欧债谈判再现波折、地缘政治冲突此起彼伏等,都加剧了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短期可能出现避风港效应,带动资金流向美国或投向美元等避险货币,新兴经济体面临资金流出压力。
从国内环境看,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时期,市场主体对经济下行、房地产泡沫、产能过剩、地方债风险等情况十分敏感,“资产外币化、对外债务去杠杆化”等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可能持续。
但是年报中强调,尽管内外部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但国际收支差额有望延续规模适度、总体可控的局面。首先,我国经济增速虽有所回落,但保持在7%上下的中高增速。随着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我国经济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这是人民币汇率、国际收支运行维持基本稳定的重要支撑。其次,贸易和投资依然是跨境资金流入的稳定来源。随着我国出口产品由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高铁等重大装备制造业成为出口的新亮点,我国出口竞争优势依然存在。
同时,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随着全面改革措施落地和国内金融市场开放,对外资仍有较强的吸引力,2015年我国仍将保持吸收外资的大国地位。最后,我国外汇储备充裕,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较强。上海证券报2015-5-12
【07】养老金亏空或超三千亿 专家建议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
近日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养老保险“亏空”将超过三千亿元。据悉,为填补养老金缺口、缓解财政补贴压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专家建议,可以选择一些收益一贯比较稳定的中央企业,拿出其中一部分产权划到社保基金名下,社保基金根据所持的这部分产权,通过年度分红持续获得收益。
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因素后基金收不抵支,且相比此前几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亏空”越来越大。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剔除财政补贴后,当期保险费收入与支出相减,“亏空”3024.87亿元,比2014年的收支差1563亿元显著扩大。2013年剔除财政补贴后,“亏空”仅为959亿元。而在2012年,这一指标还为正值:2012年保险费收入15027亿元,本年支出13948亿元,收支相减余额为1079亿元。
“养老金缺口迫使财政部想办法。”一位财政部人士曾表示,财政收入增速出现严重下滑,而财政支出特别是社保方面支出却在逐年增加,压力越来越大,所以国资划拨社保基金是个趋势性的问题。
事实上,在全国社保基金成立初期,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国有股减转持、彩票公益金及投资收益等。但随着国企改制接近尾声,国有股减转持这一渠道正在枯竭,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
对于国资划归社保是否应推进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明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根据人社部公布的信息,目前这一工作正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共同推进参加,且相关部门已成立了专题工作组,建立了工作机制。
“现在中央已经明确决定国有资产划拨社保,而且也成立了部际工作小组,已经进入实施过程中。”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
不过,具体操作机制如何确定目前仍是各方博弈的焦点。
“现在还没有形成具体的方案,不过已经到了必须开展具体行动的阶段了。”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杨良初表示,社保欠账多窟窿大,影响财政收支平衡,所以拿国资作价是一个必然的选择,没有别的途径。他认为,具体操作上,是划归资产还是利润,未来会完全根据政策需要。他建议对于结构性转型中产能过剩、面临淘汰的企业资产可以处置、变卖划归社保,“另外可以把一些大央企、垄断企业的利润划一部分过来,国有股上市的时候划一部分股份给社保基金也是可以操作的。”他说。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在国资划拨社保基金尝试上已领先迈出一步,将30%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到省社保基金理事会。
不过,划转国有资本的机制可能遭受质疑。有观点认为,国有股转持会造成股市价格变动、影响股民利益。国资委一位人士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环境下,中央把稳增长放到了更重要的位置上,而划拨国资补充社保很可能会导致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不利于经济的复苏,所以改革方案宁缓勿急。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也表示,划转国有股从表面看是让社保基金账户的资产增加、规模扩大,解决可能面对社保基金缺口问题。但一旦企业出现资不抵债、实施破产等问题,极有可能连累到社保基金,因为社保基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
对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长林认为,提高国有企业红利划转社保基金的比例,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划转国有股权强,风险也更小。而且,这样做可以避免目前国企红利被返投国企、其他群体享受不到的问题,使国企红利能够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苏海南也表示,当前可以考虑选择一些收益一贯比较稳定、效益较好的中央企业,拿出其中的一部分产权,划到社保基金名下,社保基金根据所持的这部分产权,通过年度分红获得持续不断的收益。“只要产权归社保基金所有,收益就是长期稳定的。至于其他的国有股转持、利润划转等都可以作为社保资金的另一部分来源,”苏海南说,“我认为通过国有企业的产权划拨,社保基金可以持续、稳定获得分红,因为这是凭借获得部分产权带来的收益,这个最保险。”
至于国有产权划拨的比例,苏海南认为,可以先行测算,一方面要让社保基金额外增加一笔可持续的收入补充,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大型央企不因划拨产权影响自身继续做大做强,要本着两方面都兼顾的原则来制定国有产权划拨方案。“起步阶段,应该是国企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拿出一小部分产权。这些落实后要倒过来,根据社保基金空账缺口的情况来逐渐增加划拨产权的比例。”他说。经济参考报2015-5-12
期货行业上市计划终于迎来了曙光。上周,证监会公布了21家IPO预披露企业名单,其中,瑞达期货出现在预披露名单中,有望成为首单A股上市的期货公司。
根据瑞达期货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下称招股说明书),瑞达期货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拟发行不超过1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规模不超过4亿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根据期货公司资本监管的相关规定,除发行长期次级债之外,期货公司只能依赖于股东投入和自身积累补充资本金。随着公司经纪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创新业务的全面开展,公司对资本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单纯依靠自身已经不能满足业务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瑞达期货在招股说明书中的表述反映了全行业对资金的渴求。
海通期货总经理徐凌表示,过去期货公司业务单一,依靠经纪业务生存,对净资本的需求不是很强烈。随着资管业务、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的放开,以及期货市场国际化的步伐加快,需要借助资本来撬动,仅依靠股东增资扩股规模有限。借助A股上市能够加强企业定位和盈利模式。
根据招股说明书,瑞达期货2014年利润总额13486.57万元,净利润10088.96万元。根据中期协公布的2013年度期货公司财务信息公示,公司净资本、净资产、客户权益、手续费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排名期货行业第28位、第29位、第 26位、第17位和第16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的分类评级分别为B 类BBB级、A 类A级和A 类A级。
从行业排名来看,瑞达期货并不算靠前,可以说处于行业中段,但上市步伐却较其他公司更快。业内人士透露,国内排名靠前的一些期货公司多为大型上市国企或上市公司控股。由于受到监管限制,控股子公司无法在主板上市,例如永安、中粮以及一些已上市的券商系期货公司等。
“一些大型期货公司在主板上市存在政策瓶颈的制约”,徐凌表示,这些公司不排除会选择机制较为灵活的新三板等上市。不过,未来转板依然会面临政策障碍。此外,新三板挂牌的多为中小企业。如果中小期货公司在A股成功上市,而大型期货公司却无奈选择新三板挂牌,对于一些排名较前的公司来说,还需要进一步考量。“实在没有别的途径,可能会考虑新三板上市。”
据了解,今年以来,期货公司上市推进速度加快,多家期货公司表达了A股、H股和新三板上市的意愿。沪上一大型期货公司高管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筹备上市工作,不过,是谋求主板还是新三板等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上市解决了期货公司融资通道的问题,不论是传统业务还是创新业务,期货公司都对补充净资本有很大需求,监管部门放开期货公司直接融资,解决了期货公司的金融企业国民待遇。”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认为,监管的力度逐步放松,创新余地加大,不论是主板、新三板还是境外上市,对期货公司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不过,未来的发展要仍靠企业自身。上海证券报2015-5-12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环境保护税等新税种立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5月11日表示,要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同时,推动环境保护税等新税种立法。
王军称,依法治税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税收工作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是税收增速总体放缓,税制结构存在的顺周期调节问题凸显。二是税源结构深刻变化,一方面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税源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流动性越来越强;另一方面随着涉及个人的直接税改革推进,将增加数量庞大的自然人纳税人,对依法管理和纳税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只有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税收关系、规范税收秩序、化解税收矛盾,才能妥善应对税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经济在新常态下健康发展提供税收法治保障。”王军表示。
他同时称,推进依法治税,首先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用法律来科学界定国家与纳税人等方面的利益关系。在现行的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三部法律和《税收征管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其他都是国务院制定的条例或暂行条例,税收法律层级不高。应按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要求,加快税收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升税法层级和效力,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国际发展趋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科学完备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
“当前,应处理好法律规范稳定性与税收制度动态性、法律调整复杂性与税收调节灵活性、法治建设统一性与政策需求多样性等矛盾,把握好深化税制改革与完善税收立法的关系,区分轻重缓急,积极稳妥推进。”王军指出。
一是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主要是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明确自然人税收征管和服务制度安排、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等。二是推动环境保护税等新税种立法。三是提升现有税法层级。结合税制改革进程,主动配合,将成熟稳定的单行税种法规上升为法律,完善税收基本法律规范。四是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行为,强化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世贸规则合规性审查,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税收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等。证券日报2015-5-12
【10】海力士保险赔案余波:乐爱金已预赔1500万美元
2013年,全球第二大DRAM生产商——SK海力士无锡工厂发生大火,保险估损约9亿美元,成为迄今为止国内财险市场最大的一宗赔案。如今事情虽已过去近两年,但其余波仍未平息。查询发现,随着众多非上市险企2014年年报亮相,这宗巨额财产赔案的最新进展得以披露。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乐爱金)在其2014年年报中表示,“2013年底及2014年初,(公司)向海力士半导体支付了1500万美元预付赔款。”
此外,该案目前已经结案,最终赔偿额约8.6亿美元,保险赔付已经在2015年初完成。不过,直保公司现代财险与再保公司中华联合的再保险合同诉讼还在进行中。
据了解,SK海力士无锡工厂购买了充足的保险,这一保险“大单”由现代财险、人保财险、大地保险、太平洋产险、乐爱金5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承保份额分别为:50%、35%、5%、5%、5%。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保险公司又都办理了再保险,所以涉及的保险公司非常多。
在这一巨额赔案中,直接保险公司的自留额并不多,大部分已分出到再保险公司或国内其他财险公司。如现代财险在其2013年年报中就披露称,公司将承保份额的98%进行分出(即整个项目份额的49%)。换言之,现代财险自留部分仅占该项目的1%。
SK海力士保险赔案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随着各家保险公司2014年年报的亮相,乐爱金在其年报中称,“2013年公司承保的喜星电子,海力士半导体两家企业发生严重保险事故,损失数额巨大。2014年,公司向喜星电子支付了人民币3000万元预付赔款,2013年底及2014年初向海力士半导体支付了1500万美元预付赔款。这两笔大额赔案给公司资金流带来的巨大压力尚未结束,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也一直存在。”
乐爱金进一步表示,“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投资资金的运用在2014年受到很大的制约。公司每月末须保证有总额大于上季末总资产5%的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流动性资产,该部分资金不可用于中长期投资。喜星电子、海力士半导体(赔案)由于在2014年末尚未结案,这两笔赔案引起的公司准备金资产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留存额的下限较高的影响依然存在。”
而据乐爱金2014年年报,2014年底该公司的总资产只有7.98亿元,保险业务收入1.32亿元,净利润为576万元。
不过,某险企不愿意具名人士透露,海力士保险赔案在2015年初就已结案,结案金额是8.6亿美元,现在赔付已经完成了,再保险也摊完了,现在基本上在做一些结尾的工作(如残值、公估费的支付等)。
在海力士保险赔案中,有一个插曲——现代财险与中华联合的再保险合同纠纷。
据了解,在一般情况下的企业财产保险理赔过程中,是直保公司先行赔付,然后再找参与再保险项目的保险公司摊回,所以中华联合与现代财险的再保险纠纷并不影响海力士案件本身的保险赔付。
对于再保险合同纠纷一事,中华联合和现代财险在2014年年报中均有提及。现代财险在其“重大事项”中称,2014年度,公司涉及一项重大未决诉讼如下:2013年,公司与中华联合就SK海力士财产险项目发生再保险合同纠纷,中华联合否认再保险合同成立,拒绝承担再保险责任。公司此后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华联合支付其在再保险合同项下应支付的摊回赔款约0.44亿美元、赔偿公司遭受的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及原告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用、其他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截至目前,本案尚处于一审阶段。
中华联合则表示,公司“已委托律师代理本公司与现代财险之间的再保险合同纠纷。本案于2014年6月5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双方互相交换了证据。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北京三中院尚未作出判决。管理层一致认为该事项不是很可能导致本公司经济利益的流出,本公司与现代财险之间的再保分入合同不成立,本公司无需承担该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也不打算与对方进行庭外和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保险业内获悉,上述案件或将于今年6月再次开庭。不过,对于上述信息记者并未从两家保险公司方面获得证实。每日经济新闻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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