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中央政治局定调下半年经济工作 重点推进国企等体制机制改革
【02】五部委发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03】交通投融资改革意见日前印发 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本
【04】发改委:加大对西部地区投资和财政支持力度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5】央行公布上半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
【06】战略新兴板料明年上半年推出
【07】房企融资再放宽:银行间市场REITs将破冰
■产经贸易、公司治理、法制信息等
【08】交通部与北京市政府协同推进交通PPP项目
【09】上海自贸区今日正式启动国际大宗商品现货市场
【10】官方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 不得低价出让排污权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中央政治局定调下半年经济工作 重点推进国企等体制机制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研究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决定设立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和创新宏观调控,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上半年经济增长与预期目标相符,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回升,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农业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活力有所增强。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既要保持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又要树立危机应对和风险管控意识,及时发现和果断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类矛盾和风险。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真正把功夫下在巩固基础、增强底气上,把发展实体经济和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作为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的出发点。必须加快转变作风,更加注重按“三严三实”要求做好经济工作,精准分析和深入判断经济发展趋向、基本特征和各方面影响,提高政策质量和可操作性,扎扎实实把事情办好。
会议指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及时进行预调微调,高度重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狠抓工作落实,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变调,保持公共支出力度,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引导和撬动更多民间资金增加投入。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采取务实有效的办法,引导消费、投资、出口稳定增长。要切实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在优胜劣汰、竞争合作中增强企业活力。要把改革作为调整结构的根本依靠,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推进国企、财税、金融等体制机制改革。要切实加强民生保障,把保障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格外关注低收入人群、失业人员、残障人群等的基本生活保障。
会议认为,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国家部委、对口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大力支持下,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扎实做好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进一步研究和部署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对保证西藏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2】五部委发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30日,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放开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推进投融资方式多样化,完善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机制,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投资环境,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的政策支持。
在全面开放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方面,《意见》指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外,均向社会资本开放;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以及支线铁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铁路“走出去”项目。
在推进投融资方式多样化方面,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和运营铁路,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通过运输收益、相关开发收益等方式获取合理收益;支持铁路总公司以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资产并购、重组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盘活铁路资产,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铁路建设资金筹集渠道,优化存量资产结构;拓宽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渠道,扩大基金募集规模。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支持通过设立专项信托计划和公募基金产品募集铁路发展基金,各类社会资金和基金投资铁路发展基金,按照约定获得合理稳定回报。
在完善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机制方面,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筛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公开透明选择投资主体;明确实施机构及责任;明确社会资本退出条件,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在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投资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切实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不干预企业在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建设过程中的正常活动;鼓励不同投资主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相互开放各类铁路资源,实现路网资源共享。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项目,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运价水平;铁路总公司要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铁路与国铁接轨。
《意见》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创新担保方式,支持利用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进行担保贷款,积极探索利用铁路运输、土地综合开发等预期收益进行质押贷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的企业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铁路建设;实行税收优惠,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03】交通投融资改革意见日前印发 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本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日前印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打破各类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改进政府投资安排方式,进一步完善“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投融资体制,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最大限度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
据第一财经日报7月31日消息,根据《指导意见》,对于特许经营收入能够覆盖投资运营成本的项目,可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或者由政府授权相应的机构代行出资人职责与社会投资者共同组成特别目的公司的方式,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活动,待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对于特许经营收入不能完全覆盖投资运营成本的项目,可采取政府对BOT项目在建设期(或运营期)给予适当政府投入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政府与社会投资者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的方式,政府投入作为特殊股份,参与重大决策,不参与日常的管理。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
《指导意见》还提出,探索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研究探索设立公路、水路交通产业投资基金,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建立稳定的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的资金渠道。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用于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探索运用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支持产业基金发展。
在交通运输部此前就《指导意见》召开的部务会议上,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交通运输发展正处于成网的关键时期,投资需求量大,建立新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对于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战略,促进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4】发改委:加大对西部地区投资和财政支持力度
发改委31日发文称,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西部大开发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的关键一年。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给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带来了较大下行压力。另一方面,全国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优化,“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给西部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下一步将鼓励和推动西部地区培育、引进新兴业态,对成长性较好的产业在财税、金融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工作有:
1、引导经济转型升级。在新兴业态培育、市场培育、服务主体培育上进一步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和推动西部地区培育、引进新兴业态,对成长性较好的产业在财税、金融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引导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加大政府支持创新投入,营造企业创新环境。对缺乏上下游配套的企业或项目,引导企业加快完善产业链。
2、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促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早开工。对在建项目,逐一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银企加强对接,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对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同时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杠杆作用。
3、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领域风险监控,警惕突发性信贷违约。加快拓展和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债券的导向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政府债务。完善风险分散机制和措施,加强监管协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4、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加大对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创新平台、开放平台、生态环境、旅游文化和民生工程等领域建设给予政策支持。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引进,加大国家重点人才和引智项目向西部地区倾斜力度,逐步提高西部地区教师、技术人员待遇。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5】央行公布上半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
昨日,央行公布了2015年上半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数据显示,在公布的31个省市自治区中,江苏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以8554亿元人民币超越去年排名第一的广东。广东和北京地区增量则分别为6826亿元和6093亿元列第二和第三位。宁夏则以311亿元人民币的增量连续第二年排名最后一位。
所谓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区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一个增量概念,在统计口与全国社会融资规模一致,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等十大分类。
对于统计各地区数据融资规模的原因,央行调查统计司相关负责人在去年首次发布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时曾表示,通过对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中各类融资工具的检测分析,有利于发现区域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从而能加强中央对区域金融风险的检测。
此前,在7月17日,央行曾公布2015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数据,数据显示,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数据为8.8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少1.46万亿元。
【06】战略新兴板料明年上半年推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近日,上交所相关人士、企业及部分中介机构在上海举办了一场有关战略新兴板的内部研讨会。战略新兴板的上市标准、推出路径等方面内容在此次研讨会均被提及。战略新兴板具体的开板时间还要等证监会通知。
不过据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战略新兴板原则上将在证券法颁布后与注册制同步推出,预计会在明年上半年。上市标的也会优先在主板排队的公司中进行挑选。
一位券商人士透露,短期内战略新兴板登陆主体以境内主体为主。不过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准备上战略新兴板的更多为红筹股。
据了解,很多企业参加了当日研讨会,其中不乏已在国外上市的优秀国内互联网企业。“战略新兴板的方案仍在积极推进研究中,所以不排除期间将对各项要求进行调整。”一位券商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过已有不少券商开始积极进行企业储备。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公司已经储备了近30家战略新兴板企业。
据悉,战略新兴板的上市条件将充分体现包容性,更注重非盈利性指标。在上市标准中只保留了一套盈利标准,并缩短了盈利期限要求。同时新增三套市值标准,市值将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计算。这四套标准分别为“市值+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权益+总资产”、“市值+净利润”。而上交所对战略新兴板的审核标准将结合注册制改革整体安排进行调整。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不同财务标准的设定可以满足不同商业模式的企业上市融资,有利于企业未来成长壮大。
【07】房企融资再放宽:银行间市场REITs将破冰
证券时报消息,记者从一位银行投行人士消息称,该行已接到最新消息,有关部门准备在银行间市场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业务试点,目前正在让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加紧摸底房地产企业相关需求。
为尽快锁定客户、确保主承销银行间市场第一批REITs项目,有关部门要求主承销商对符合要求的房地产企业进行摸底,了解客户目前所持物业情况及盘活现有物业融资需求,迅速展开前期营销,投资银行部将全力配合。
此次对发行REITs的房地产企业做了一定的门槛设置:一是目标房地产企业属于注册在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二是目标房地产企业持有物业位于经济较发达、商业物业回报率较高的城市,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的酒店、写字楼、商铺、工业厂房等过去能获取稳定现金流的商业物业;三是目标房地产企业有利用存量商业物业进行融资的需求。
分析人士称,设置的房企门槛非常高,不仅对物业资产和房企资金流做了严格规定,而且将区域限定在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并将非国企和非国有控股的企业排除在外。
产经贸易公司治理法制信息等
【08】交通部与北京市政府协同推进交通PPP项目
30日,交通部与北京市政府研究制定协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和功能。
双方商定,交通部将在现行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政策的框架内,区分不同类型项目对北京市推进PPP模式、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作为吸引社会资本的前置条件。在此基础上,交通部将会同北京市政府在收费公路领域探索PPP模式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协议范本》等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政府将统筹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为开展PPP项目创造条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财政补贴机制;认真研究并确定合理回报、收费年限等要素及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等机制。
交通部有关司局和北京市交通委要借鉴轨道交通已成功实施PPP模式的经验,切实抓好公路建设项目的落地工作,制定较为详尽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有关管理办法,及时总结案例范本,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共同推进PPP项目顺利开展。
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指出,“十三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量大、建设工期紧、建设成本高、工作任务重,要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运用PPP等模式,总结出有代表性的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交通部将全力支持北京市进一步完善公路网规划和功能,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稳步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率先发展。
【09】上海自贸区今日正式启动国际大宗商品现货市场
7月3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启动仪式将在洋山保税港区正式举行。上海有色网金属交易中心、上海钢联金属矿产国际交易中心两家市场将共同启动首批产品上线。此举标志着按照新制度、新规则筹建的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正式启动运营。
这也是自贸试验区面向国际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迈出探索国际资源配置的重要一步,有助于进一步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拓展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功能以及价格形成和发现功能,提升中国大宗商品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助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
与交易市场同步,上海清算所针对区内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制定的基于自由贸易账户(FT)体系建立的清算系统上线运行。由宝钢旗下欧冶金融、自贸联发、中信证券下属中信寰球商贸、招商局国际下属码来仓储共同组建的第三方仓单公示机构自贸大宗(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其运营的第三方仓单公示平台上线运作。
据介绍,上海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上海海关、上海国检、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等各相关部门领导以及第三方清算机构、第三方仓单公示机构、现货市场代表、指定交收仓库代表、企业代表、银行代表等将共同出席了仪式。
【10】官方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 不得低价出让排污权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试点地区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定额出让或通过市场公开出让(包括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出让排污权。对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权,采取定额出让方式。
《办法》规定,排污权出让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排污权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