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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视点 | 破风起航:中国律师事业三十五年

国浩视点 | 破风起航:中国律师事业三十五年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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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35年过去了,中国律师事业与改革开放同步,见证着中国走向繁荣昌盛的历史进程,切合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呼唤。律师业是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缩影,衡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
编者按

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35年过去了,中国律师事业与改革开放同步,见证着中国走向繁荣的历史进程,切合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呼唤。律师业是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缩影,衡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


十几年来,我国律师总人数从2002年的13.7万发展到如今的27万,连续7年以10%的速度增长。这数十万人中,有倾其心血的吕红兵,有谏言进策的施杰,有扶危助人的车捷、刘向明。他们也是律师行业的缩影,如同天下所有怀着赤子之心的律师,躬耕法律,不求闻达。

历史见证
三十五年发展变迁

健全的法治社会,需要律师的保驾护航。1980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律师制度得到恢复重建。作为中国特色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律师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成为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从专职律师到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军队律师等多种类型律师,从一般律师事务所到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上千人的规模化、国际化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在不断细分,规模在不断发展。


2007年,律师法在实施11年后首次修订,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执业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对我国律师制度做出了进一步完善。2008年以来,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先后制定出台了30多件覆盖律师业务各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标志着一个以律师法为核心,以相关规章文件为配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中国律师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快车道。


公平的社会离不开均等的公共服务2009年起,司法部、全国律协等部门启动“1+1”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同心·律师服务团”行动,选派优秀律师到中西部到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提供服务。截至20146月初,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


“律师既熟悉现行法律法规、司法程序、司法实践,又广泛扎根于社会生活,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职业优势。”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如是说。


35年来,广大中国律师身体力行地传播法律,实践法律,让法治的种子在中国遍地生根。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下,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力量的中国律师业将迎来发展黄金期,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更大影响力。

优质高效
护航国家重大战略

从助力企业发展到服务政府重大项目投资,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创新到护航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律师行业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律师工作对接需求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纵深拓展,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实际上,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自贸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始终活跃着广大律师的身影,他们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不畏艰难、开拓进取,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有助于我国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38月,我国创新药龙头企业恒瑞医药从美国引进的两位华裔科学家突然遭到美国检方指控,称他们在前雇主美国制药巨头礼来公司工作期间,向恒瑞医药泄露商业机密,并逮捕了两名科学家。


“一旦罪名成立,可能给人才引进蒙上阴影”,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车捷、刘向明作为中方代理律师参与此案,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两名科学家被成功保释。之后中方律师通过积极举证和要求美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了科学家进行科研讨论时涉及科学内容是行业惯例。去年年底,美国检方申请撤销对两名科学家的全部指控。


律师不仅在重大国家战略上保驾护航,同时也保障各种重大项目建设,也为中小型企业贴身服务。广大律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系统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分忧解难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近年来,我国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立法、开展法治宣传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不只是停留在列席政府会议、审查政府文件上,而是走出机关大院,到群众中去,替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达3.9万多家。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3年,全国律师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咨询51万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7万余份,参与重大项目研究1.6万次,参与重点事件研究1.7万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9.5万次。


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红兵律师认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不仅限于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而应该是全方位的。


2004年,吕律师获聘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届发审委委员。吕红兵欣喜地看到,此后每届发审委委员中都有律师的身影。“发审委的工作实质上是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前置程序,律师委员的参与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表现。”


“律师是法律的适用者、司法的参与者,有更多机会发现法律的不足之处”。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说,律师职业严格的准入制度保证了律师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这与科学立法中对立法者的专业素质要求相匹配。


施杰说,目前律师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与立法:作为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受立法机关的委托立法;对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法律意见;作为地方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或立法咨询员,参与地方立法。


据统计,目前全国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445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4033人,他们是律师行业参政议政的重要力量,也是参与立法的重要力量。


吕红兵认为,律师的独立性有助于律师协助立法机关核定律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第三方的身份资质、推荐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成为立法工作中的第三方、对参与起草工作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从而使得律师事务所以第三方参与立法更加具有组织性、更加具有规范化、更有质量保证、更能建立长效机制。


近年来,律师在推进地方立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以各种方式参与地方立法,增强了立法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使得立法更贴近社会大众的要求。


为让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各地律师协会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基层,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宽和创新法治宣传途径。从开展释法宣讲到解答法律咨询再到提供法律援助,从法治理念入耳入脑到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再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法治的阳光播撒在各族群众的脸上,滋润在各族群众心里。


律师故事

吕红兵,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1966年生,27岁创建万国律师事务所;32岁参与组建我国第一家律师集团;39岁当选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律协会长;42岁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他是上海市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2012年2月7日对于吕红兵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作为法律界代表,赴中南海参加了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成为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第一个走进中南海向总理建言的律师。


作为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的执业亮点远远不止这些。不断引领行业发展,为法治政府建言献策,多年的奋斗拼搏,已经让吕红兵成长为律师界的带头人。
推动
证券法立法


一位证券公司老总说,“吕红兵”3个字在资本市场上是响当当的。


19987月,天津大港油田收购上市公司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上迄今最为著名的收购案之一,其中引发的上市公司以章程设立反收购条款合法性、上市公司大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机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被收购过程中的诚信及勤勉义务等问题,至今都是法学院、财经学院课堂上津津乐道的经典主题。吕红兵正是收购方——天津大港油田的首席律师。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他运筹帷幄,纵横捭阖,打了一场漂亮的上市公司收购攻坚战。


吕红兵说,这只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以此案例为思考出发点,他更为关注的是中国证券市场收购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而为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与完善作出律师应有的实务性贡献。此后,他几乎参与了公司法、证券法每一次修改的重大征求意见会议,以案释法、以例修法,受到立法机关高度评价。


几天前,吕红兵还在北京,与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法律工作者一起,参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的制定论证工作。


其实,吕红兵参与的证券市场创新案例几乎每年都有。2011年,他的团队由中国证监会直接选定,担任我国首家上市公司分立上市案(即东北高速分立案)的律师;2013年,他的团队又担任了我国首家B股转A股案(即东南电力B股通过增发实现浙江能源集团上市案)的律师。


国际著名的汤森路透投资银行交易数据团队近日发布的今年上半年资本市场股权和债券发行法律顾问回顾报告中,首度公布的“中国A股首次公开发行”发行商法律顾问排行榜上,国浩律师事务所分别以26项交易和40余亿美元,位列交易数量第一和交易金额第二,市场占有率达到13.7%17.3%,连续数年保持着在该项法律服务领域的先导地位。


早在2004年,吕红兵即担任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制度改革后的首届股票发审委委员,是4名律师专职委员之一。巧的是,在全体30名专兼职委员中,他的委员牌号是“No.1”。至今,他仍是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而他所在的国浩律所上海办公室,同时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常年法律顾问,在全国律所中独此一家。


促进
共同体建设


今年4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开选任高级法官公告,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选拔法官。2012年上海两会期间,作为市政协委员的吕红兵就提交过一份推进建立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的机制建设的提案,建议法院与律师协会共同制定推荐律师担任法官的细则,使得律师担任法官有制度性安排,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吕红兵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律师当法官”正是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尊重并遵循司法规律的重要体现。


32日,由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委联合组织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吕红兵作为5名报告人之一,深情讲述了邹碧华致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先进事迹。在此后的5个月中,吕红兵随报告团不辞辛苦,走了10多个省市,大大小小作了近30场报告,传播邹碧华“新时期公正为民好法官、敢于担当好干部”的“燃灯者”精神,宣传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与使命。


吕红兵说,作为一名法官、一名院长,邹碧华对律师的尊重,远远超出对某一位个体律师的关心,其实是对律师职业的尊重、对律师行业的呵护、对律师制度的敬畏,他是从司法公正的高度理解并践行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我作为律师代表,传递、弘扬邹碧华精神,是以实际行动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也是对邹碧华最好的追思。”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不无感慨地写到:“吕红兵,一个律师,一直不遗余力地宣传邹碧华事迹,弘扬邹碧华精神,倡导法官与律师的职业共同体建设。和碧华一样,他也是个真正的法律人,值得敬佩!


建言
献策中南海


201227日,吕红兵开创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律师走进中南海向总理建言的纪录。


吕红兵在发言中围绕律师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对当年的政府工作提出4条建议,包括建议政府重视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提高人们法律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在规划、人才培养、财力支持等方面加大对律师业发展扶持保障力度等。


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吕红兵的观点表示认同,并作了大约5分钟的回应。“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在这方面,律师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树立为公民服务的思想”。温家宝说。


上海“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发生后,吕红兵作为市政府联合调查组的专家组成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及调查报告形成的过程,发挥了专业律师的独特作用。天津“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吕红兵即与天津律协及国浩天津分所联系,建议适时组织律师参与善后处理工作。他牵头撰写的“硝烟过后,律师该上场了”一文,从政府、消防人员、受灾主体、责任企业、保险公司、社会公众等多个角度,阐述了律师专业参与的方式与工作内容,发表后获得相当大的反响,被称为“律师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服务行动指南”。


“律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此过程中,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律师是万万不能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建立律师‘好说话’的制度保障,要培育律师‘话说好’的职业素养”。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有29处提到律师,律师在服务法治政府中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形成了可推广的模式。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律师应当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委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供专业服务”。吕红兵说,“推进‘四个全面’,中国律师生逢其时、任重道远”。


内容节选自《法制日报》以下文章:

《我国律师护航国家重大战略助力经济发展》周斌/李想/葛晓阳

《为公平正义的法治中国护航中国律师事业35年发展纪实》白阳

《我国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刘子阳/葛晓阳/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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