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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5114期 2015年6月18日

国浩法律资讯-财经版  第15114期  2015年6月18日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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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01】国务院发稳增长加急令: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02】内港基金互认下月起实施不

目 录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国务院发稳增长加急令: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

02内港基金互认下月起实施不可兑换资本项目减两项

03房企银行间发债融资拟“松绑”

■金融、证券、基金与投资

04新三板公司转战主板路径渐明晰

05科创板门槛50万,涨跌停50%

06上市公司涌入消费金融新批机构纷纷布局线上

07私募积极备战新三板做市未来或变身小投行

08宏达新材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分众传媒借壳面临波折

■产经贸易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我国将严查音乐网站侵权盗版行为

10汽车业《反垄断指南》起草一年内形成初步草案


■财经政策与法规

【01】国务院发稳增长加急令: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

国务院近日强化了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作用”,在昨天的常务会议上首要强调的就是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

具体措施包括,增加安排中央投资,重点投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粮食仓储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加快推进已确定的水利、中西部铁路等7类重大工程包建设,积极筹划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现代物流、城市轨道交通4类新的工程包;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快速通道,加快重大工程、PPP项目等贷款审批。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还透露,扩大有效投资的诸多政策,尤其是扩大工业领域投资的举措,下半年有望继续出台,比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技术改造贴息政策等。

此外,“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政策重点。

会议决定,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

会议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户,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市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存在缺口的,可依法由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鼓励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上海证券报2015-6-18


【02】内港基金互认下月起实施 不可兑换资本项目减两项

6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15年第二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外汇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称,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指引7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内地投资者可以在境内购买香港的公募基金,内地的公募基金也可在香港市场出售。

王允贵在发布会上表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初期投资额度是资金进出各等值3000亿元人民币。目前,关于两地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操作指引已制定完毕,即将下发。

“这项政策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道,是集体投资类证券投资开放的第一步。通过两地基金互认,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中‘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类证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两个子项将不再受到严格限制,从而使我国不可兑换的资本项目减少2项,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进一步提高。”王允贵称。

“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说是当前在经济新常态下,在统筹利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方面非常重要的安排。在推进可兑换的过程中,是要循序渐进的,按照一定的次序安排各项相关改革。它的逻辑道理就是,要防范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防范在当前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极为不确定的环境下,把外部风险引入到中国国内来,影响到我们调结构、促改革的战略部署。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效地防范风险。”王允贵说,“但是,是否需要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从国际上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我相信,中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沿着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推进相关改革。”

发布会上,王允贵进一步阐释了《外汇管理条例》的修改思路。这是2015年外汇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对于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至关重要。王允贵指出,主要思路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把《外汇管理条例》中涉及到资本项目管制的许可、批准等要求进一步取消、简化或者下放。通过简政放权,希望给市场主体一个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空间。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可兑换之后,我们的理解是要更加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有关情况的统计和监测,甚至有些交易要进行留痕,所以可兑换之后不等于没有管理。怎么加强管理呢?很重要一块就是对跨境资金流动能够全方位、全链条、全时空地进行监测。所以,在《条例》修订中我们会强化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外债统计、结售汇统计等相关方面的统计监测要求。”王允贵说。

三是创新金融监管理念,借鉴2008年次贷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次贷危机发生之后,国际上关于危机的监管是要加强宏观审慎的管理,特别对于系统性金融机构要强化监管。中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也需要借鉴和汲取最新的国际金融监管经验和做法。所以《条例》修订中会强化关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监测的有关条款,会强化外债宏观审慎的政策条款,会强化对于金融机构展业经营的有关条款。也就是在放开具体审批的同时,建立一个宏观总量的防控风险的大坝。

四是健全危机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保障条款的修订和完善。国际收支的顺差和逆差都会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防控外部风险极为重要。条例修订中增加对于国际收支出现重大波动或者国内金融市场出现重大波动时的临时管控条款,这也是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危机时期的特殊要求,是符合国际惯例的。第一财经日报2015-6-18


【03】房企银行间发债融资拟“松绑”

继去年3月上市房企被准许发行中票之后,房企银行间发债融资限制拟将再次“松绑”。

17日从接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权威人士处获悉,协会拟有序推进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集团或其下属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房建设相关领域。此外,将有序推动省级政府(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

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发展工作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交易商协会结合市场发展情况,经与市场成员认真研究讨论,现就下一阶段城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工作和完善项目收益票据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相关工作等进行了明确。

其中,本着“落实政策、逐步试点、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协会拟有序推进国资委下属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集团或其下属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房建设相关领域。此外,积极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有序推动省级政府(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

从通知内容来看,发债主体的放宽仍然坚持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发债房企应始终具备较好的开发能力和较高的开发资质,此前的“四公原则”(公益惠民、公信诚实、公开透明、公众认可度高)仍然需要遵守,信息披露质量亦将是企业能否顺利及时获准发债的重要因素。经济参考报2015-6-18


■金融 证券 基金与投资

【04】新三板公司转战主板路径渐明晰

虽然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转板通道尚未打通,但不少公司已经实现了登陆主板的目标。目前新三板公司转战主板大致有三大路径,每种选择的经济性不尽相同;此外还存在一些公司更愿意坐享新三板的融资制度红利,不排除未来部分公司即便符合转板条件也留守新三板的可能。

真正意义上的转板制度尚未成行,但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在登陆主板市场。目前转战主板市场的路径大致包括借壳上市、“摘牌+常规IPO”、被上市公司并购三种方式。

日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华图教育借壳A股暂停上市公司*ST新都一事的告吹,除暗藏上市公司、重组方及中小股东间之间的多重博弈外,实际上也彰显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战主板市场的路径选择问题。前述人士表示,注册制和转板机制都在加紧酝酿,而代价高昂的壳费、让壳方纠纷等无疑将大幅增加借壳方的成本压力。

“终止挂牌+IPO申报”正成为新三板公司转战主板市场的主流模式。20148月挂牌新三板的湘佳牧业日前发布公告,董事会全票通过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拟在深交所挂牌融资。这意味着湘佳牧业有望进入IPO排队阵营。有分析认为,该公司采用“终止挂牌+IPO申报”模式转战主板将是大概率事件。

据统计,目前已完成IPO的新三板企业已经达到11家,包括今年以来在创业板完成上市的双杰电气、康斯特、合众科技,以及在此之前的8家企业,即在创业板上市的北陆药业、世纪瑞尔、安控科技等7家企业和在中小板上市的久其软件。

此外,被主板公司并购从而实现曲线上市也是部分新三板公司的选择。今年4月,湘财证券宣布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交易,便是因为与A股公司大智慧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大智慧拟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湘财证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湘财证券日后融资渠道水到渠成的从新三板“升格”为主板市场。

挂牌公司转战主板市场,除更完善的定价机制、流动性优势以及品牌影响外,最大的原因之一便是主板市场具有更方便的融资便捷性。

据中信建投证券统计,今年以来截至5月,已经完成135亿元融资规模,而已经公告的融资金额更达517亿元,即便面临三板指数的低迷,但其预计今年新三板完成融资规模将超过700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融资火爆的背后实际上也有“阴影”存在。一些传统产业类公司登陆新三板之后依然面临融资瓶颈。

做出“转板”决定的湘佳牧业就公开表示,公司属于传统畜牧行业,在资本市场更加符合主板公司的要求。而新三板更倾向于为互联网、高科技等新兴行业服务,因此对传统行业的关注度不大。此前湘佳牧业曾筹划过融资,但效果并不理想。而包括主营猪肉产业链的公准股份等在内的新三板传统产业类挂牌公司都在遭遇估值偏低和融资不易的双重尴尬。

有投行人士指出,目前火爆的新三板融资确实主要集中在TMT、智能制造、互联网+、文化传媒、生物制药等热门领域,而部分挂牌的传统企业往往按照主板相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寻求融资,因此,往往会遭遇到投资者的并不买账;倘若这些挂牌公司能够登陆主板市场,由于流动性溢价较高,那么其融资渠道会更通畅。

也有不少挂牌公司对记者表示,虽然正接近甚至已经具备主板挂牌的条件,但可能不准备转战主板市场。

北京某新三板挂牌公司表示,虽然定价机制等方面仍然有待改进,但与主板相比,新三板定增市场还是具有比较明显优势。一方面,定增小额融资可以豁免核准。另一方面,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制度也可减少审批次数,提高融资效率。最重要的是,新三板公司定增无限售期要求,如果不是定向增发的对象自愿锁定的话,定增股份可随时转让。实际上,这些因素此前曾一同推动了新三板定增市场火爆,越来越多挂牌公司希望在定增制度红利中“分羹”。

“相反,企业转到主板之后,还能否成功吸引到认购方、还能否迅速流通等,都是问题。”北京某TMT行业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表示,即便日后推出真正的转板机制,公司是否会愿意转板仍需斟酌。

“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选择主板还是新三板问题方面开始有了明确定位,中小企业结缘资本市场正在走向理性与成熟。”南开大学金融学院相关专家指出。预计转板制度的实施,或要等待现行《证券法》中部分条款的修订与完善。中国证券报2015-6-18


【05】科创板门槛50万,涨跌停50%

近日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海股交中心)获悉,科技创新专板(简称“科创板”)已箭在弦上。而相较新三板的500万元投资门槛,科创板对个人投资者的门槛设置仅50万元,且设50%的涨跌停板限制。

科创板是定位为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由上海股交中心推出,其与上证所计划推出的战略新兴板有所不同。根据新兴板相关方案,其将面向已经跨越创业阶段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而科创板将重点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的中小企业。

科创板的实质内容包括哪些?记者专访了上海股交中心创新业务部(筹)总监陈妍,详解科创板的设计框架。

一、什么是科创板?

科创板俗称“四新板”,是专为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是上海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产物之一。

此前,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22条意见中明确表示,争取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支持中小型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挂牌。

二、科创板针对哪些行业企业?

据陈妍介绍,科创板针对的是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或经过政府权威认证的科技型企业等。

创新型企业包括上海发展的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概念中确立的三类“抓手型行业”:一是新型显示、机器人、再制造等20个从制造到智造的重点方向;二是网络视听、大数据、云平台等14个制造服务融合的先进方向;三是互联网金融、信用服务等9个新型服务业态等;此外,没有上述资质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自主进行信息披露,并委托第三方推荐机构发表专业意见等市场化的方式判断其是否具备科技创新要素。

三、科创板和新三板、新兴板定位有什么不同?

科创板和新三板一样,同属于场外交易市场,但与新三板不同,科创板将重点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的中小企业。

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战略新兴板(新兴板)的相关方案,新兴板将作为一个新的板块,独立于主板市场,且将面向已经跨越创业阶段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

对比来看,主板被看作是一板市场,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深交所的创业板被称为二板市场,上市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企业处于创业期,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出的新三板市场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挂牌条件较创业板更宽松。

从挂牌企业定位来看,上证所计划推出的新兴板范围或包括《中国制造2025》圈定的10个产业、国家部委定义的创新型企业等。

上海股交中心即将推出的科创板与新三板类似,但定位为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在挂牌条件上较新三板市场有创新,与新兴板差异化挂牌条件设计思路有异曲同工之处。

创业板、新三板和未来的新兴板、科创板上市挂牌企业处于不同阶段并具有不同行业特征,但没有明确的界限,虽然发行机制方式不同,新兴板、科创板“出生”就可能实施注册制,但在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完成之后,几个市场既相互补充,也相互竞争。

四、科创板何时推出?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科创板或将在6月底,配合陆家嘴金融论坛的召开同步推出。

陈妍表示,目前科创板推出的具体时间还有待确定。

据知情人士透露,原先最早的计划是科创板能够在此前的三四月份就推出,后来一直被推迟,目前推出的具体时间还没有批,希望能在7月前推出。

另有接近上海股交中心的知情人士表示,科创板之所以推迟,是因为上海股交中心方面想为科创板争取更多的“红利”。

从时间来看,科创板推出可能早于新兴板。之前,上证所有关人士透露,战略新兴板争取和注册制改革同步推出。市场预计,注册制改革或于明年推出。

五、哪些企业可以在科创板挂牌?

此前,已有媒体报道,首批科创板的挂牌企业将首选张江高科技园区一区22园中的高新技术企业。

陈妍解释,科创板考虑从上海起步,而张江园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较为集中,所以首批挂牌企业大多来自张江园区,目前储备的首批科创板挂牌企业已近50家。

六、在科创板挂牌需要什么条件?

陈妍表示,由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各有特点,所以在科创板挂牌将分为“基础性挂牌条件”和“个性化挂牌条件”。企业在基础性条件全部符合的前提下,符合任何一项个性化挂牌条件即可。

其中,基础性条件包括如:必须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必须是净资产不低于300万的股份制公司,符合证券市场对企业的共性化要求,如公司治理规范、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等。

个性化条件则包括过去一年研发投入较大,且具有突破性的技术进步,具有创新的商业模式或属于新型业态企业等,部分个性化条件或将参照上证所新兴板的上市条件设计理念进行制定。

相较新兴板设置“净利润-收入”、“市值-现金流”、“市值-收入”、“市值-权益”四套财务标准要求,在科创板挂牌的个性化条件包括如“收入增长率”要求、“利润+收入”或“现金流+收入”等组合要求,标准大大低于新兴板的财务组合要求。

七、科创板挂牌企业由谁审核?

关于科创板的发行机制,陈妍透露,将率先实行注册制。

“科创板将参照拟实施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挂牌审核机制。由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披露审核的重点在于所披露信息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陈妍说。

八、投资科创板的门槛是多少?

陈妍表示,科创板建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其中,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有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

所谓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等。包括个人投资者的银行存款、投资的股票、理财产品等相加超过50万元。

陈妍称,根据市场近年来的实践检验,50万元的投资门槛较为适合上海股交中心的现实要求。

相较新三板,科创板的投资门槛非常低。不过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科创板将有上下50%的涨跌幅限制。

九、科创板的转板机制如何?

陈妍表示,上海股交中心正在研究探索科创板与新兴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对接机制。

为什么主要是新兴板?

陈妍称,上证所是上海股交中心重要的股东单位,具有天然联系;新兴板与科创板都将立足于上海,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共同构成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兴板与科创板均定位于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十、科创板有退市机制吗?

陈妍表示,科创板在研究“打通向上通道”的同时,也将完善退市机制。

目前,科创板的退市制度中主要包括转板上市、破产清算和被惩罚性摘牌等。东方早报2015-6-18


【06】上市公司涌入消费金融 新批机构纷纷布局线上

随着消费金融向民资进一步放开,新一轮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模式也渐渐向线上拓展。

近日,上市公司重庆百货公告称,已于612日收到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金融)开业的批复,预计马上消费金融的开业时间为2015619日左右。另据介绍,马上消费金融是全国首家线上线下结合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

事实上,此前成立的苏宁云商旗下的苏宁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招商银行旗下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也都将互联网作为一个重要的业务拓展渠道。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表示,互联网公司其实已经在做消费金融了,只是没有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以独立法人的形式开展业务。把消费金融搬到线上开展业务肯定是未来的趋势,如果把消融金融放在线下做,效率太低,成本也高。

近日,重庆百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12日收到《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组建的马上消费金融开业,预计开业时间为2015619日左右。

据介绍,马上消费金融是全国首家线上线下结合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也是重庆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由重庆百货申请设立,另外5家股东分别是:北京秭润商贸、重庆银行、阳光财险、小商品城和物美控股,六家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0%20%18%12%10%10%

马上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百货、物美控股、小商品城的用户超过2000万,其中,已开通会员卡的超过1000万,这些扎实的线下数据是马上消费金融的优势。公司无需设置物理网点也可轻松实现产品线上线下的全国覆盖,这一渠道又会直接转化为成本优势和客户体验优势。

该负责人还表示,马上消费金融旗下的主打产品“马上贷”已进入内测阶段,即将面市。

据了解,此前成立的苏宁消费金融公司和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也将互联网作为一个重要的业务拓展渠道。

今年5月开业的苏宁消费金融公司,上线的第一款代表性产品叫“任性付”,在苏宁易付宝用户的个人账户中,便可以看到这款产品,根据消费记录,用户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额度。

610,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此前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曾表示,以往消费金融公司的发起人是银行主导,这次很明显扩展到消费性的公司,甚至互联网企业。参与主体越多,对消费金融公司发展作用越大。之前,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银行参与,其与银行的业务模式区别不大,想覆盖银行未能覆盖的群体,就很难实现,而引进互联网企业和其他企业后,信贷发放等业务可以摆脱传统银行模式。

曾刚表示,互联网商务平台本来就是线上服务,他们的消费行为不是将线下搬到线上,本来就是电商自己做起来的,客户也都是线上的,而且银行对其在线上支持力度也不够,这就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要出来的意义所在。“银行线上开展网上消费贷款比较困难,互联网企业有比较成熟的消费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推行消费金融很容易。”

在互联网企业纷纷涉足消费金融的同时,传统消费金融公司也逐渐意识到了危机。例如,中银消费金融的服务已从线下和线上两个方向实现突破。其中线下部分通过与中国银行、商户的合作,目前业务延伸到全国20余个省和直辖市,业务受理网点已达500多家。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客户已经遍及全部省市,并深入到县、乡一级。

曾刚认为,消费金融公司要想很好服务线上客户,更多还要与银行合作,可以通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服务自己的客户,但是会受限于公司资本金。通过与现有的银行合作,也可以得到补充。每日经济新闻2015-6-18


【07】私募积极备战新三板做市 未来或变身小投行

证券行业“去牌照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试验场便在新三板。

根据去年底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在新三板上监管层未来将放开推荐挂牌业务的牌照和做市业务的牌照,支持非券商金融机构如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等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但何时可以申请挂牌和做市业务,对机构的要求等众多问题在《通知》发布之后一直都没有解答,非券商机构参与新三板的业务仍有待细则落地。

而就在613日,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公开表示,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等非券商机构参与推荐挂牌、股票做市的政策有望很快落地。

事实上,在临近扩围之时,一些私募基金已经积极备战,招兵买马,静待行业格局改变。

早在做市商制度推出之时,非券商金融机构做市的空档便被留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中对做市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即“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但彼时,对于“其他机构”监管层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只是称“其他机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但这也为未来其他金融机构加入做市商大军,留下了制度空间。

最终,20141225日,证监会下发的《通知》将这一信息明确,文中明确表示,“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其他机构经我会备案后,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推荐业务和做市业务”。

据了解,《通知》下发之后,各家机构对于争取做市和推荐业务的牌照并不积极。

“还未看到任何细则下发,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是否符合资格,所以还是静观其变。”彼时一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时过境迁,日前了解到,在扩容细则临近之时,有一些机构已经开始进入预备动作,等待发令枪响后以最快的速度起跑。

中科招商副总裁朱为绎便表示,中科招商现在成立了新三板事业部,正在申请新三板挂牌、做市资格,“我们正在做相关准备工作,政策一出台,我们就马上去申请”。

另有一家准备挂牌新三板的PE机构也表示,近期正在筹备做市资格的申请,打算先组建做市业务的团队。

PE的一位人士说:“其实之前也在不瘟不火地推进这个事情,但是上周六股转系统的领导说扩容的事情快了,我们就打算加快组建团队的速度。”

另外,华兴资本对于新三板业务资格态度积极。

事实上除了如中科招商这一类成名已久的大私募之外,很多新生的或是专门投资新三板的私募机构也将牌照放开当成一次巨大的机会。

“尽管目前我们的业务规模不大,而且只投新三板,但是细则落地之后,我们一定会申请牌照的,我认为哪怕仅仅给我们自己投的企业做市也挺好的。”沪上一家小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负责人表示。

实际上,在细则出台之前,《通知》对于非券商机构申请做市牌照做出了初步的规定,这便是要向证监会备案,另外开展做市业务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与开展做市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制度和信息系统。

因此,除了能够达到财务要求之外,组建团队是准备申请牌照的机构的当务之急。

《通知》讲到,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实际上都有资格申请推荐和做市业务。但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私募是所有机构当中最积极的。

这也和私募的业务特点有关,目前要给企业做市的话,首先便要获取企业的股权,而私募机构在这方面存在天然的优势,一家大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手中的股票池可以说不亚于一家中小型投行。

更重要的是,私募投资机构可以借由推荐业务和做市业务将产业链延伸,甚至变身小投行。

朱为绎指出,新三板将改变目前PE行业现状,使PE行业从过去依赖IPO制度红利,转变成真正的资产管理机构。PE机构将成为新三板业务综合服务提供商,投资、挂牌、做市、财务顾问,提供一条龙服务。而新三板未来的业务模式包括做市、财务顾问、投资业务、研究咨询、并购基金等,这些未来PE都可以做。

前述上海小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人士也表示:“未来我们和企业合作的时候,就不会只看何时退出获利,我们不一定要卖出企业的股权,前期帮助企业挂牌,中期帮助企业定增做财务顾问以及帮助企业做市。目前券商可以做的业务我们未来都可以尝试。”

实际上,PE业务延伸的好处在九鼎投资身上已经体现出来。

尽管做市业务牌照还未放开,但是利用收购九洲证券(原名天源证券)的机会,九鼎投资实际上已经获得了做市业务和推荐挂牌业务的资格。而记者了解到,目前九洲证券的做市标的很大一部分正是九鼎投资自己投资的企业。

那么,私募等非券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会对现有的做市格局产生什么影响?

金元证券做市商部门负责人何旭表示:“券商以及直投公司手中的筹码有限,而其他私募机构却是有‘大量库存’的做市商。但券商相比其他机构有更多约束,只有在同等监管规则的条件下,券商在做市商业务上才有优势。”21世纪经济报道2015-6-18


【08】宏达新材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分众传媒借壳面临波折

就在市场期待宏达新材复牌之际,分众传媒借壳宏达新材之路却突生波折。

宏达新材今日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于日前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朱德洪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朱德洪予以立案调查。

此消息顿时令市场为之注目的分众传媒借壳案蒙上了阴影。就在63日,宏达新材刚刚公布了宏大的重组方案,曾在境外上市的分众传媒计划作价457亿元借壳上市。中概股的光环,加上三年超百亿元的业绩承诺,无不使得这一借壳案耀眼夺目。

宏达新材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同时称,朱德洪承诺,如公司因涉及违反证券法规遭受处罚,由朱德洪承担。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公司确实违反证券法规,且与此次分众传媒借壳有关,其后果可能会超出朱德洪的承担能力。“从以往案例来看,上市公司或借壳方如果在重组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很有可能导致整个方案遭遇危机。方案就此‘流产’也是极有可能的。”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事实上,即使暂时无法明确被立案调查的确切事实,但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遭立案调查一事,也足以让整个重组暂停下来。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七类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显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嫌违法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应当暂停重组。

“至于未来能否重启重组,则要看违法违规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对重组构成‘不可消除’之影响。”上述业内人士称。

在某投行人士看来,如果被立案调查事项并非在分众传媒借壳过程之中,而是宏大新材此前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那对借壳方分众传媒来说,可真心有些冤枉。“分众传媒那么大的借壳方案,从私有化到拆VIE结构,再到准备上市,费了很大的努力,可是如果因为‘选壳’时没有注意到问题,出了纰漏,导致整个方案遇到风险,这是所有参与方都不愿看到的。”

该投行人士同时称,这也给想回归A股的中概股提了一个醒,在“选壳”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一旦出了问题,可能导致全盘皆输。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宏达新材似乎对“遭立案调查”一事“早有预感”。在63日公布借壳方案后,宏达新材表示,根据监管要求,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然而,10个交易日后,宏达新材并未与其他公司一样如期复牌,而是宣布因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同时,将原计划于6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上海证券报2015-6-18


■产经贸易 公司治理 法制信息等

【09】我国将严查音乐网站侵权盗版行为

针对当前网络盗版侵权频发的现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副局长阎晓宏616日透露,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工作。修订草案增加了著作权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提高罚款数额,以强化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阎晓宏说,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对原创网络文学的保护。其中,今年的“剑网行动·2015”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除了查办案件,国家版权局还积极推动网络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

据阎晓宏介绍,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2005年国家版权局和原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重点规范了网络服务运营商的版权行政责任。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版权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2006年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互联网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的法律制度。

20155,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

阎晓宏指出,从规范网络秩序来看,网络版权法律法规建设是走在前面的,这为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阎晓宏强调,不少网站签约作者一更新章节就会被成百上千个盗文网站无授权转载。侵权者那么多,写文哪还有什么激情,社会在鼓励创新,那我们的创新成果又怎么保护?

阎晓宏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高度重视对原创网络文学的保护。2015年初,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版权保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构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长效机制。”他说。

阎晓宏介绍,“剑网2015”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国家版权局开展重点网站版权主动监管工作,也将以传播音乐作品为主要内容的网站纳入进来。

阎晓宏坦陈,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还处在初级阶段,不断出现的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造成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还比较严重。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版权的矛盾纠纷突出表现在信息网络中,网络版权执法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版权行政管理工作要突出版权执法监管,这是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责。

为此,“剑网2014”专项行动把打击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其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的传播也是监管的重点范围。“当然,一定要注意区分哪些构成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的要件,对未经授权或许可,传播作品的要依法监管。”他说。

对于有网友提的“微信内容同质化及内容抄袭现象严重”问题,阎晓宏介绍,“剑网2015”将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强化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和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法制日报2015-6-18


【10】汽车业《反垄断指南》起草 一年内形成初步草案

经历了奥迪汽车案、日本汽车零配件案、奔驰汽车案等多次执法实践后,我国将编制一部专门针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指导文件。

近日获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已授权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六部反垄断法配套指南,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汽车业反垄断规制、宽大制度、豁免程序、中止调查程序以及罚款额的计算等。而作为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一部,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已于612日组织召开筹备会议,正式启动汽车业《反垄断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

据了解,《反垄断指南》内容将涉及零部件生产与供应、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等环节,全方位涵盖汽车业常见的垄断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配件和售后维修技术信息等问题。

发改委价监局负责人表示,在我国政府一方面简政放权、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管的背景下,汽车业《反垄断指南》的出台将给经营者提供更为清晰的行为指导与合理预期,促进经营者主动遵守《反垄断法》,促进我国汽车市场的有效竞争。同时,《反垄断指南》将提高执法透明度,保障被调查企业的抗辩权。

在工作程序上,发改委下一步将委托有关方面开展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争取一年内形成《反垄断指南》初步草案。

发改委价监局官员指出,考虑到汽车市场产业链长、牵涉众多利益相关方、各类横向纵向竞争行为的表现复杂多变等因素,《反垄断指南》的最终出台可能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据了解,《反垄断指南》研究起草的过程将是开放的。形成初步草案后,发改委将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成熟的草案,并按法定程序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

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卢延纯说,基于以往的执法实践以及我国目前执法阶段的认识,研究起草《反垄断指南》时应注意遵循四个原则。

一是要立足本土,从实际出发。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汽车领域的反垄断规制方面都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探索,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出台了相关制度和指南。因此在《反垄断指南》的起草过程中,有必要充分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一国的法律制度必须植根于本国的现实土壤,汽车领域的反垄断规制也是一样。

二是不囿于传统框架,写作方式灵活。《反垄断指南》不同于法律法规,在现有法律法规搭建的框架下,《反垄断指南》需要解决的是行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对行业所关注的重点领域甚至行业内普遍的行为规范进行方向性的乃至相对明确的指引,在反垄断行为方面给予企业明确的预期。

三是要避免大而全,应有所侧重。行业内普遍存在的以及一些前瞻性、对于行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问题,肯定是《反垄断指南》所关注的重点。这就要求在尽量涵盖全面的前提下,坚持有所侧重。

四是要充分论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于当前亟待规范的汽车行业而言,《反垄断指南》的制定有着一定的紧迫性,但《反垄断指南》的制定过程,也是一个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因此,《反垄断指南》的制定要慎之又慎,要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司法机构、企业、协会以及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在充分论证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争取达成最大限度的共识。

从去年年初开始,相关部门在汽车领域实施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无疑为这一指南的出台提供了可分析的样本。

据悉,自2014年初以来,发改委针对汽车行业反垄断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涉及中外汽车制造商、上游供应商、授权经销商,目前已认定若干企业存在垄断行为,并依法作出系列处罚决定。而这些企业之所以在华收到反垄断罚单,其原因就是价格限定。

发改委价监局局长张汉东指出,汽车业反垄断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执法的重要内容。执法机构在关注整车经销的同时,还将加大售后市场的研究与执法工作,特别是在直接影响汽车售后服务价格的配件流通和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等领域。

据专家分析,汽车行业的垄断行为具体表现在:汽车企业对整车、配件、售后服务的价格进行限定,对整车和配件的转售价格进行限定以及原厂配件专供等行为。除此之外,一些车企还组织经销商互相串联,形成联盟,并恶意抬高相关价格,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正是这些原因导致中国汽车产品的市场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据中保协一位负责人表示,去年下半年执法机关先后对一些企业开出了罚单后,多家企业下调了产品价格,但通过检测发现,一些主机厂下调的多为高价值、低损失率的配件,而像灯具、前保险杠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高更换频率零部件降价较少,有些甚至涨价,致使消费者对配件价格下降的感受不明显。“有很多品牌尽管对发动机、变速箱等配件进行了降价,但它们的更换频次为0.0153%,也就是说,这类配件很少会换。而易损的像前保险杠、灯具等配件,更换频次为6.2755%,降价的品牌却很少。”

对此,卢延纯表示,罚款和降价都不是汽车业反垄断执法的目的,希望通过反垄断执法促进汽车市场形成有效竞争,矫正市场失灵,将价格由供求调节回归合理水平。“随着执法程度的进一步深入,制定汽车行业内更加细化的执法标准以及建立对行业合规的普遍性指引的呼声越来越高。无论从制度完善还是从执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制定一部汽车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既有利于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又能给市场主体更为明确的预期”。

在世界范围内,汽车领域的反垄断规制一直是个热点问题。作为汽车生产大国,欧盟与日本在汽车领域都制定了相应的反垄断规定以及指引。

欧盟在1985年就发布了针对汽车行业的专属豁免条例,后又经过多次修订;日本目前也有《汽车流通适用手册》、《汽车行业公平竞争规约》、《汽车行业限制提供赠品公平竞争规约》等一系列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华认为,在我国汽车市场转型升级、4S授权经销体系深受新业态挑战、汽车制造商与经销商试图建立新型厂商关系的大背景下,起草《反垄断指南》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以售后为例,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和打破售后原厂配件专供,是汽车售后市场有效竞争的两大关键问题。但“何种信息属于‘维修技术信息’的范畴?何种信息是汽车制造商可以合法保留的信息?维修技术信息如何定价、如何公开?如何保护汽车制造商的知识产权?”

另外,“规制售后配件渠道垄断则要求保障授权维修商(如4S店)外采外销原厂配件和同质配件的权利,同时保障独立维修商获得原厂配件和同质配件的权利,而不是说代工厂贴个自己的牌子就可以随意卖整车厂提供模具、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那么现阶段如何实现这两个保障,既促进汽车后市场的有效竞争又尊重和保护相关知识产权?”

苏华说,汽车业《反垄断指南》执法触动面广,利益相关方博弈激烈。因而,回答上述复杂敏感的问题必须要基于对我国汽车市场竞争现状与趋势的深入观察,审慎设计具体规则。这就需要《反垄断指南》的起草能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加以仔细辨识分析,《反垄断指南》的落实则需要公正、透明、可问责的反垄断执法为支撑和保障。经济参考报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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