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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论坛 | 制造业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对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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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论坛 | 制造业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对接要点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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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造业合作具有极大潜力和光明前景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存在巨大差异,中国企业“走出去”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行业与市场发展,审时度势的制定发展战略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谋定而动。
国浩
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温晓军、蒋玉梅出席“丝绸之路经济带 新疆·
克拉玛依
论坛”分论坛之一的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制造业”分论坛,并在论坛上作了关于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国际合作境内法律对接要点的精彩发言。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境外投资的新机遇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投资重心区域转移、投资重点行业转移、资金融通方式转移、国企和民企角色转移都为境外投资带来了新的机遇。
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特点
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呈现出以下特点:中国制造业走进发达国家,“集群出海”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新方式,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占据全球价值链高端,上市企业成为对外投资的主要力量,私募基金海外投资活跃,中国
保险
企业海外产业布局多元化,食品农业成为海外并购新热点,中国企业投资TMT行业持续大幅上扬,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从单一控股向多元化转变等等。
同时,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总体保持快速增长,对外投资行业分布格局进一步优化,商务
服务
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和采矿业,分别占上半年投资总额的24.6%、19.8%、16.4%和4.7%。对制造业投资增长迅速: 流向制造业的投资额达175.9亿美元,同比增长245.6%。截止2014年底,制造业占对外投资总量6%。
“一带一路”主要关注的产业
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应当关注“七路产业”,即铁路、水路、空路、输油管路、输气管路、电路和网路(通讯线路)。
此外还应当关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业等其他产业。
“一带一路”金融支持与保障
企业“走出去”,应关注“一带一路”政策下的金融支持与保障。除商业银行,还应关注政策银行、专属银行和专属基金等。
政策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专属银行,典型的有亚洲投资银行;专属基金,包括丝路基金、相关专项基金、中拉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相关产业基金、相关合作基金。
此外,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理财产品和私人资本等也可作为相关金融支持。
二、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推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存在巨大差异,使得中国企业走出去时必须注重防范风险、提高海外投资利益的保障能力,以便实现与投资地的社会、文化、法律机制的良性融合。
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企业“走出去”将面临东道国法律风险、企业境外
融资
风险、投资决策风险、政府监管及服务风险、境外投资保护风险以及投资环境风险等。
对于上述风险,可采取如下法律防范措施:
一是对东道国投资环境进行详尽的调查;
二是熟悉投资目的地法律规范;
三是充分研究双边和多边投资合作协定,保护自身利益;
四是掌控投资合同签订程序;
五是关注投资领域风险动态;
六是优选投资纠纷解决方式;
七是设置灵活的退出机制。
三、跨境并购法律要点
跨境并购的主要制度及法律法规
境外投资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境外投资核准、境外投资备案以及境外投资核准和备案的变更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如下:
跨境并购的基础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和《证券法》;专项规则包括《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
报告
制度》、《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此外,还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等专属规则。
跨境并购谈判要点
在跨境并购的谈判中应格外重视法律、产业、商业、人文、战略等核心要素。谈判团队也应专业、稳定,其规模、职级授权得宜。跨境并购谈判的律师需具备国际视野、专业技能、良好操守和宽广胸怀,能够审时度势,协调沟通,承担起自身责任。
四、境外投资法律要点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主要审批机构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主要审批机构主要有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和国资委等。发改委主要负责规划、监管和协调中国经济发展和行业政策,主管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商务部主要负责具体境外投资事项审批,并发放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外管局主要负责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及备案,国资委主要负责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主要法律法规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基础法律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项规则包括《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此外,还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等专属规则。其中: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对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规制,包括信息报告制度、核准制度、备案制度、项目登记制度,并核准、备案或登记的法律效力。
国家商务部门对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规制,包括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备案和核准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规制,包括前期报告制度、前期费用申请制度、外汇登记审核制度。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规制,包括境外投资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境外投资的决定作出机制,重大事项核准制度,境外投资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制度,主业务投资限制制度等。
(本文根据作者演讲记录整理,未经作者审核)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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