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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硅谷论坛 | 薛义忠谈跨境并购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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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硅谷论坛 | 薛义忠谈跨境并购融资模式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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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21日,在国浩跨境投资并购硅谷论坛上,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义忠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前跨境并购融资的环境,并结合多年项目经验与大家分享了反担保模式、跨境担保中的内保外贷模式等多种跨境投融资模式。
编者按
新修订的外资法(FDI)取消全面审批制,实行“备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这将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法律环境,在全国形成重大制度红利,对外商投资形成重大利好。
10月21日,在国浩跨境投资并购硅谷论坛上,国浩
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薛义忠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前跨境并购
融资
的环境,并结合多年项目经验与大家分享了反担保模式、跨境担保中的内保外贷模式等多种跨境投融资模式。
薛义忠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跨境并购融资模式法律解析
前面大家都讲技术问题,接下来我想讲金融问题。刚才听了张首晟教授的演讲,看到丹华资本的
logo
是个三角形,我觉得这是个有智慧的设计。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儒释道。道家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了三之后所有的智慧都有了。今天我也尽量用“三”来分享我的观点。
我今天演讲的话题涉及三方面的内容,包括跨境、并购、融资。这三个话题都很大,我现在主要讲融资。在跨境并购融资领域,我的执业经验是带着客户通过三个“融入”来做,即融入当地法律、融入当地文化、融入当地金融。
说到跨境金融通道,我们知道中国大陆是一个外汇相对管制的国家,我们的钱不是自由的进出。资金进出通常有三个途径:一是经常项目项下的,通俗讲就是贸易,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技术贸易,都属于经常项目,是开放的;二是资本项目项下的,我们只是有条件的逐步开放,我们现在感觉到投资比较困难的地方还是资本项下的进出相对不自由;三是跨境担保。这三个通道可以通过PPT中的内容显示给大家。从左边看QFLP,F是指foreign,意味着一定是从外往里进的。QDLP或者QDIE,是指从内往外走,domestic。所以跨境担保就有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在资本市场里,有沪港通,马上又要看到深港通,也可以看到跨国公司利用跨境资金池进出。大家可以看到中间用红色标注的FDI和ODI。就FDI和ODI而言,2014年是个标志年,标志在于ODI资金额首次超过FDI。
下面具体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
,今年国庆节大家都在关注人民币入篮,但是作为律师,我们更关注的是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法
10月1日
生效。因为这部法的修订,我们再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样把
时间
、精力都耗在审批环节了,我们将会感受到备案制的便利。
第二方面
,中国对企业走出去投资也持鼓励的态度。具体表现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这些规定刚才我的同事杨娟律师都讲到了,我就不多讲了。总的来说,中国是鼓励对外投资的。但是大家也不要忘了,我们的资本项目项还没有完全开放,所以,实务中大家还需要一些专业人士的帮助来做好融资架构的设计和论证工作。
第三方面
,关于融资架构的设计,结合我自己做项目的经验,给大家分享三个融资模式。第一是传统的反担保模式。这是过去大家用的非常多的模式,比如到银行开一个保函或Standby L/C,借助外国银行
贷款
,最后实现并购。第二是跨境担保模式。我们都知道,中国的相关跨境担保也经历了三个阶段,从1987年到1996年称为外汇担保阶段,1996年到2014年称为对外担保阶段,2014年之后进入跨境担保阶段。什么是跨境担保阶段?简单讲,大家可以理解为三种形式,就是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的跨境担保。这样区分对我们大家的意义是,内保外贷不用事前审批登记而是去备案,外保内贷银行自己就可以去对接外管局,其他形式的跨境担保统统不需要登记。如何判别你的融资结构是哪种形式的跨境担保呢?如果担保人在境内,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境外就叫内保外贷;如果担保人在境外,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境内就叫外保内贷;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的架构,统统属于其它形式的跨境担保。第三是国际商业贷款转贷款模式、出口信用
保险
模式以及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模式等等。这些模式都大量运用于现在跨境并购当中。由于时间关系,这些模式我就不展开讲了。
最后,与大家分享一句话:在并购过程中不要忘记,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Money is not everything, but something,。跨境并购一定要学会借助于金融机构的资金去并购。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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