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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特稿 | 李公田: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国浩特稿 | 李公田: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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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同志,多年从事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近一年,李局长努力在探索打开律师行业难题的钥匙,为此推出三篇力作,阐述并亮明三个重要观点:一是注重"争议解决律师"

编者按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同志,多年从事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近一年,李局长努力在探索打开律师行业难题的钥匙,为此推出三篇力作,阐述并亮明三个重要观点:一是注重"争议解决律师"(诉讼仲裁律师)的培养和引导,抓住行业的牛鼻子(必也使无讼),二是律师行业适应当前社会需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才能发展壮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三是人才战略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强大内力,建立起行业的传承秩序是行业自律和兴旺的关键所在(正道相承,筑造未来)。


其中李公田副局长的第一篇大作《必也使无讼》是他去年11月19日上午在北京香山第二届“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上的讲演稿,我们已于去年11月21日发布,获得读者广泛点赞。今天我们推送《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和《正道相承 ,筑造未来》两篇文章,以飨读者。

作者: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公田

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律师行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律所管理和业务拓展问题。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为什么大家特别关注管理?因为管理是律所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所在,也关系到律师行业和法律服务事业的兴衰成败。各位有识之士都有很好的见解和思考。我想从普遍规律的角度,谈一谈律所管理和业务开拓。“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一句话,合适的才是最好的。从三个方面谈谈个人的思考,一是律师行业的发展是顺应时代要求的结果,二是选择最适宜的律所管理模式,三是加强专业化强所建设,与大家互相启迪

先谈第一个问题:律师行业的发展是适应国家经济、法治建设发展的结果。

首先想谈谈律师的地位作用问题。这个问题老生常谈,似乎大而空阔,有些不切题。老话说知史可以知兴替,明时事方能有取舍,明白律师地位作用的变化是律所发展、行业正确定位和科学发展的一个大背景和先决因素。


在中国,律师行业伴随着国家走向法治应运而生、发展壮大,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1979年我国恢复建立律师制度,一晃眼,近四十年光景,上世纪80年代,第一家国办所改制,匆匆三十年时光。时至今日,律师队伍从当初籍籍无名的点点星火,成长为一支重要的力量活跃在中国的历史舞台,用法律服务来保障和推动国家改革建设发展进程。律师行业的发展欣欣向荣,贡献有目共睹,令人欣喜。根据2016年召开的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数据显示,中国执业律师队伍已达30万人,律师事务所有2.4万多家,全国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280多万件,办理非诉法律事务近100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万多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律师人数增长了800多倍。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主体、法治工作队伍的必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国家的认可、社会的尊重、当事人的信赖。律师行业之所以能够有这样空前的发展,恰恰是它顺应了历史潮流,适应和不断地满足经济、社会对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的结果。这背后汇聚着每一个律所的成长,凝聚着每一名律师和律所管理者的心血。时势造英雄,当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推进,更是律师行业之幸。律师行业将站在新的起点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与此同时,置身其中,律师行业每一个律所及当家人做出什么样的发展定位,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付出什么样的努力,创造什么样的未来,如何赢在当下、长盛不衰,值得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更加切实的把握。用我们思考的成果来指导现实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实际,开启未来,我想这是我们研讨的价值所在。

现在谈第二个问题:找规律——适者生存 步步为赢

言归正传,聚焦今天的主要话题,把握普遍规律,适者生存。我们处在了一个律师行业发展前所未有的好时代,新的机遇摆在面前,但同时新的挑战也如影随行。当前,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深度融合,律师行业的发展,是离不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的,甚至会受到世界风吹草动的波及。律师行业是一条大船,行使在中国经济社会乃至全球风云变幻的宽广海洋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同时,行业内部竞争也逐日加剧。市场经济规律中的巴莱多定律(二八定律)像一只“无形的手”操纵着各行各业,法律服务行业也不能幸免。律所发展和行业竞争已进入深水区,律所之间竞争,洗牌,兼并、重组等将不可避免,且有加剧。如何乘风而行开辟新的海域,如何找到立足的一席之地,生生不息?我觉得,就是要坚持一种理念,用来指导我们的发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来自自然界的定律。谁能适应大自然,能够根据大自然调整自己,找到适合族群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谁就可以生存下去。无关乎自身强大或弱小,无所谓是否有竞争。大至恐龙可以消亡,小至蝼蚁可以存续,大小共荣,相生相克,互为补益,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同理,对于律师行业来说,行业所处的大环境,政治、经济、社会这个整体就是大自然,是扎根的土壤,而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就是每一种生物,也同样适者生存。我理解这个适,讲的是适合,满足当前经济社会的需要,满足民众的需求,才能有市场;存,不是简单苟活,不是那种重复的,低水平、低档次运行,而是活得有价值,有尊严,才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如何适,怎样存,我觉得就是要认清时事,突破局限。简单地说,要能跳出圈外,站在高处。


一是,要做到“适者生存”,就要跳出行业的小圈子,不能眼光太窄。有一位大律师说过,律师的发展要上接权力的“天气”,下接百姓的“地气”。比如我们要敏锐地把握时事变迁,合拍于国家的发展趋势,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改革、长江经济带建设等等,每一项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中寻找机遇,捕捉每一项改革背后的法律服务增长点,开拓市场。再比如,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等等。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变化我们都要认真研究。必须看到,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律师的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的申诉、控告和处理机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和执业人身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老三难、新三难的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解决。“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促进庭审实质化,使法庭真正成为律师发挥作用的场所,带来的是全面辩护、有效辩护的更高要求。对律师来说,当庭不能不就案说法,当庭不能泛泛而谈,发表没有针对性、实质性的辩词等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执法、司法人员和律师的关系地位的变化,将开阔我们的眼界,增强我们的信心,帮助我们辨明方向。所以我们要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心存大局观念,培养创新意识和宽广胸怀,及时调整发展战略,来适应风云变幻的形势。


二是,要做到“适者生存”就要跳出行业的小圈子,不能眼光太浅。注重科学,把握律所管理的规律,强化管理知识的学习、更新和运用,这是当前律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律所是一个整体,在市场经济中是一个团体,而且是智者的联盟。所谓律所竞争我觉得除了市场之外,关键是人才的竞争,背后是管理的竞争。今天我提出“管理竞争”这一词。众人拾柴火焰高,好的管理就是要在律所中营造一个好的趋势,好的生态。从架构和分配方式说就要有定位,大家常说的公司制、提成制、记点式不一而足,而价值观、战略、文化乃至管理机构、人力资源、财务与资产、信息档案、风险管理与控制等等具体方面纷繁复杂。把这方方面面都做得妥当、规范,造出蓬勃向上的氛围,这不容易,因为没有成例可循,还不能简单地说哪个好哪个不好,也不能说因为有人成功了,就证明了那种方式正确。因为成功无法复制,否则只能造成郑人买履,南橘北枳的尴尬。我们可以学习借鉴那些成功律所的经验,但决不能盲目照搬,比如大所金杜,又比如小所天同,可以学习他们的办所经验,但我始终认为,这样的所很难复制。为什么呢?因为你没有他们发展时的环境和历史背景,尤其是你没有一个叫王俊峰和蒋勇这样的大律师。你没有这样的领军人物。所以我说,我们既要注重学习眼前社会的直接经验,又要学习书本的间接经验,要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真谛,真正理解“公司制”、“公司化”、“合伙制”律所管理的实质内涵和外延。通过入木三分地进行研究,象我们今天这样的研讨活动和不断的探索实践活动,找出适应自己律所发展的健康之路,找出最适合自己律所的管理模式。


三是,要做到“适者生存”,就要跳出行业的小圈子,不能眼光太钝。善于借力,会使巧劲也是适者生存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置身于一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科技发展瞬息万变,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大整合时代,扑面而来,分享经济、3D打印、智能制造等新兴业态层出不穷,新兴科技带来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影响到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每一个行业。它带来的有法律服务产品、形式、品质、时间、宽广度等等方面的变化。机会稍纵即逝,稍不留神就会赶不上趟儿。但如果科技魅力能够为我所用就会如虎添翼,有“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的效果。我们需要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会借力。比如通过大数据应用,大整合管理,先进科技,来给我们装上“千里眼、顺风耳”插上“翅膀”,更好地宣传塑造品牌,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实现知识管理和知识共享,积累律所软实力,提高律所的生存能力。

现在谈第三个问题:执牛耳——致力于专业化强所建设

适者生存就要把握主要矛盾,抓住关键。我认为,当下适者生存的关键是“专业化”。对不少中、小所而言,没有专业化哪来的“品牌化”。就像医生专治某类病出名而树立了品牌,专业医生的聚集又形成了专科品牌医院。医生和医院,专业和品牌交叉促进发展形成良动。精细的社会分工是现代社会的标志,也是以专业法律服务为职业的律师行业产生发展的重要原因。分工细化程度,体现了一个行业的成熟程度,显示着一个行业的市场有效容量。律师服务市场,专业化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更需要深耕细作、深度挖掘的专家型律师、律所。专业化,从律所发展的主观上来说是找准主攻方向,塑造品牌,提升律所竞争力的需要。从法律服务市场的客观上说,是市场细分,精细服务、深度服务的倒逼。中国未来的发展以完善法治为主题,将遵循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为主线,各领域的专业化水平提升,需要大量的专业法律人才和法律服务。不同于以往的鱼龙混杂,粗放式服务,分工精细、专业化程度高,律师既要熟悉法律知识也要精于某一类或几类知识,专业化、品牌化将成为趋势。如何打造行业专业化的律所,我想从选择的角度,提一点思路:


首先,经济发展新常态呼唤专业化强所建设。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了经济进入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三去一降一补”,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重点。为此国家出台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新型城镇化等国家发展战略,有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政策,实施互联网+金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举措。每一个领域都离不开法律服务的有力有效保障,也需要律所律师深入研究专业领域知识。比如“一带一路”涉及基础设施、贸易投资、能源合作、区域一体化、人民币国际化等多项领域。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多,争端解决及仲裁裁决执行的风险很大,需要律师发挥专长,通过诉讼仲裁等手段依法处理纠纷,需要我们律师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和制定有关领域国际公约条约及规则,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比如供给侧改革中涉及大量政策、经济、知识产权问题,需要专业律师通过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规范行为,解决纠纷和争议,做好法律服务。再比如长江经济带建设,需要律师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做好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法律服务;做好开发区综合性法律服务;通过代理诉讼、仲裁等方式切实维护知识产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关注是一个长期行为,在此引领下,选取一个或几个课题做精做专,我觉得是把握了建设专业化强所的正确方向,有利于律所创立品牌,在市场中站稳脚跟。


其次,社会发展新情况呼唤专业化强所建设。社会发展新需求也是律所精做强的泉源。伴随着改革的推进,社会领域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深入,老年人法律服务、军民融合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等新领域同样带来了新机遇。比如当前我国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很大,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4386亿人,占总人口的10.5%。党中央也强调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律师要在完善社会老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法律规范,健全政府老龄工作体制中发挥专业优势和智囊作用,解决系统建设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及在千千万万人的赡养、监护、继承、遗嘱、财产分割、财富管理等事务和相关纠纷中律师大有可为。比如军民融合法律服务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律师律所可以就“军转民”,就是军事技术在民间的使用和“民参军”,即民营主体参与军工市场两方面开展法律服务,发挥专业作用。有资料表明,美国军民融合一年就节省300亿美元军费开支。再比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央提出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涉及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334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58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39789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每个县大概有党政机关90来个,仅全国县级党政机关就约23万多个。律师要在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项目研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代表各级政府机关参与行政诉讼中发挥作用,这也是一片广阔天地。在这些领域选择热爱的擅长的项目,扎根下去,一定能走出一条生存发展之路。


第三是对外经贸交往形势呼唤专业化强所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应该加强对中国的国际化和对外经贸法律服务的关注,涉及到经贸、外交、投融资、并购,国家海洋保护和争端解决,WTO诸多方面。涉外法律服务的供需严重失衡。从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看,商务部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735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实际使用外资7813.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9%,创历史新高。2016年上半年,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80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7%;实际使用外资441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在大量贸易往来中,需要律师在外包服务、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境外投融资项目、贸易争端、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知识产权争端等法律争议解决中做好法律服务,需求广阔。从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看,当前我们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到3000人,仅占全国律师人数的1.15%,能单独办理涉外仲裁、贸易诉讼的律师不足200人,能够办理“两反一保”等案件的律师不足50人。就北京而言,2015年,北京有律师事务所2100家、律师25610人,律师行业业务收入是138.1亿元;正常运转的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108家、有律师260人,他们在2015年的业务收入是29.32亿元。他们区区260人一年的收入却是我们全市2万5千多名律师年收入的21%,占到了近1/4,二者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占有率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中国改革开放给中国律师带来的红利,中国律师没有充分享受到。显而易见,谁能够积蓄力量,造出专业强所,塑造品牌,谁就能够在这一市场中占得先机,谁能够担起涉外法律服务的重担,谁就能分享更多改革发展的红利。


国家兴则律师兴,律所兴则行业兴。我想当我们关注律所发展,重视律所管理与业务开拓,用适者生存、创新发展的思想考虑问题,突破局限,就已经迈出了赢者的第一步。当我们每一个律所都既能登高望远,又能脚踏实地,审时度势,与时代合拍,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展现自己应有的风采时,律师行业必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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